站在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歷史節點,中央將我國城鎮化發展提到新的高度,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做好頂層設計,循序漸進推動我國城鎮化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發展,將產生巨大的“城鎮化紅利”,帶來全面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為保險業發展提供新的機遇和更大的空間。目前,我國保險業正處于轉型發展過程中,可以通過加強產品、服務和經營模式創新,按照新型城鎮化的特征和規律,找準方向和著力點,充分發揮自身獨特的功能和作用,促進社會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助力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約瑟夫·斯蒂格利茨曾經預言,21世紀推動世界經濟增長的兩大引擎之一是中國的城鎮化。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首次超過50%,在這樣一個重要的歷史節點,洞察到我國城鎮化的內在動力和外部條件已發生深刻變化,黨中央將我國城鎮化發展提到了新高度。2012年,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
新型城鎮化是全面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與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四位一體,能有效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推動社會管理理念和體制變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是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從整體上改變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于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方式和提高人口素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早日實現“中國夢”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研究證實,保險業發展與城鎮化發展之間存在互動機制和雙向因果關系,保險業發展是城鎮化發展的動因之一,而城鎮化發展又進一步促進保險業發展。就保險業而言,一國的保險發育程度與城鎮化水平高度相關,我國城鎮化的規模和潛力,在世界發展史上將是空前的,勢必釋放出巨大的內需潛力,有力促進保險業發展。
新型城鎮化帶動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推動消費觀念、消費傾向和消費結構變化,激發保險保障需求。世界城鎮化的歷史表明,城鎮化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城鎮化率在30%~70%之間的時候,城鎮化處于中期階段,發展速度相對較快。我國城鎮人口從1978年的1.7億增加到2012年的7.1億,相應地城鎮化率由17.9%提高到52.6%,但若按城鎮戶籍人口統計,城鎮化率僅為35.3%,與52.6%相差17.3個百分點,遠低于全世界52%的平均水平,城鎮化發展還有很大空間。
隨著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的消費形態也由生存型向發展型、享受型轉變,消費結構在不斷升級。在此升級過程中,居民的核心需求已經從基本的衣食住行轉向以健康、舒適、安全、休閑、一定文化訴求為特征的消費類型,再到追求優質生活、獲得成就感、體現個性化差異的可選性消費上。
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以及城鎮化使人口和財產越來越集中,居民面臨的生命財產風險較之前大幅增加。保險或許在以前是一種“奢侈品”,大多數人并沒有主動考慮擁有,而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對生命財產保障意識的日益增強,保險將從“奢侈品”變成“必需品”。
國際上城鎮化快速推進時期,保險需求往往快速提升。歷史數據顯示,我國城鎮化率每提升1個百分點,人壽保險密度增長近35%,財產保險密度增長15%以上。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的深入推進,將極大地激發保險保障需求,城鎮化對保險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會不斷增強。
新型城鎮化引發龐大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需求,擴大保險投資空間。二戰后,美國加快城鎮化進程,城鎮化率由1940年的57%上升至1960年的70%,帶來巨大的資金需求,推動美國債券市場快速發展。其間美國保險資金大量投資高品質的城鎮化建設債券,資產配置結構更加優化,投資收益率大幅提升。根據估算,我國每增加1個城鎮人口,需要新增基礎設置投資至少10萬元,每年需要新增基礎設施投資1.8萬億元左右,如果按2012年我國實際城鎮化率為35.3%推算,未來8年我國需要新增基礎設施投資40多萬億元,并帶動數額很大的其他固定資產投資。
作為金融業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險業橫跨經濟保障和金融兩個領域,可以同時開展承保和資金運用兩大核心業務。在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保險業可以通過持續加強產品、服務、思維觀念創新,按照新型城鎮化的特征和規律,找準著力點,將自身機制、功能優勢與新型城鎮化發展方向有機對接,發揮獨特的作用。
保險業可以發揮資金融通功能,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化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大多投入大、周期長,需要大量資金支持,而政府部門一直承擔著投資主體重任,受政府財力和投融資體制制約,不少地方城鎮建設資金匱乏,資金供需矛盾較為突出。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要將經營思想貫徹城鎮建設、管理和發展的全過程,不斷健全資本市場,通過資產證券化、市政債等對城鎮的各種有形、無形資產進行優化整合和市場化經營,實現城鎮建設的低投入和高產出。
保險資金來源于長期穩定的保費收入,其獨特內在特征是長期性和穩定性,尤其是在保險業總資產中占比達80%的人壽保險業,其綜合平均負債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甚至長達20年、30年,這是保險資金運用的核心競爭力。根據保險業特性和保險資產負債管理要求,保險資金傾向于配置回報穩定、風險低、久期長的投資品種,特別是安全可靠的長期債券。2012年底,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6.85萬億元,其中各類債券為3.06萬億元,占比44.7%;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為3240億元,占比4.7%。保險資金運用的特點和要求非常契合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需求。
2012年,保監會出臺了一系列保險投資新規,放寬了保險業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和不動產的要求,在一定意義上順應了我國城鎮化較快發展對保險資金的需求,有利于緩解我國保險業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接下來,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促進保險資金通過債券、債權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等多種途徑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既能緩解城鎮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缺口,又能為保險資金創造廣闊的投資空間,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
保險業可以發揮保險保障功能,提升社會保障水平。在我國三支柱的社會保障體系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獨大,第二支柱補充養老、醫療保險以及第三支柱個人商業養老、醫療保險發展滯后。在養老保障方面,商業養老保險保費在GDP中的占比不到2%;在醫療保障方面,商業醫療保險在醫療支出中的占比僅為3%左右,兩項占比都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商業養老、醫療保險欠發達,導致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第一支柱的繳費率高而替代率低,同時社會保障資金缺口大,并呈逐年擴大之勢。隨著我國城鎮化不斷推進,養老金和醫療費用將隨之增加,僅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消化歷史包袱和新增負擔比較困難。
建立公平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整體水平,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證。一方面,可以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提升第二、第三支柱的占比,發揮保險業在精算技術、資金運用、承保理賠、風險管控等方面的優勢,對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進行替代和補位,重構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居民整體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運用保險機制為失地農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從失地農民的補償款中提取一部分,政府再補貼一部分,為失地農民購買商業養老、醫療保險,化一次性貨幣補償為長期保險保障,建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的長效機制,促進人口城鎮化。
保險業可以發揮社會管理功能,增強社會管理效能。新型城鎮化將帶來全面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可以借助各種社會資源并充分運用各種市場化機制和手段大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積極應對經濟社會變革中出現的問題。在這方面,保險是非常有效的市場化機制和手段之一,通過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可以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分擔政府責任,促進政府進一步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能。
積極推進責任保險發展。責任保險是運用費率杠桿、經濟補償等市場化機制理順社會關系、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對于保障公眾合法權益、有效調解社會矛盾具有重要意義。一是大力發展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完善免賠額、無賠優待條款,鼓勵行車人員遵守交通規則。二是大力發展公眾責任保險,使受害人在災害損失發生后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使企業盡快恢復生產,減輕政府善后處理的負擔,并采取浮動費率措施,鼓勵企業和個人主動加強安全防范,降低公共損害程度。三是加快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將保險費率和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水平掛鉤,增強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激勵企業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從根本上強化企業低碳轉型發展的內在動力。
加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我國自然災害頻發,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可以通過國家財政和稅收政策支持,充分發揮保險、再保險市場化機制作用,豐富災害損失補償渠道,真正發揮保險業在重大自然災害中的經濟補償作用,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同時引導公眾提高抵御自然災害的意識和能力。
未來幾十年,我國城鎮化將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持續較快發展,為我國保險業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對我國保險業創新發展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我國保險業正處于轉型發展過程中,應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為契機,加強產品、服務和經營模式創新,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服務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更好服務,發揮更大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