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的邯鄲市曲周縣,掀起了一場“毀小麥”的熱潮。無論是早有10天就將收割的小麥、蔬菜大棚里已經掛果即將上市的西紅柿、還有已經進入盛果期桃樹和蘋果樹,一律毀掉,村民們將顆粒無收。然而,當地政府還是美其名曰為“儲備土地”。(6月13日河北新聞網)
強行毀地,乍一看,怎么有點強盜流氓的意思,但是就是這樣的行為卻是曲周政府部門干的好事。在為這些村民感到憤怒的同時,相信更多的人心中也會存在諸多的疑惑。為什么一向自稱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部門,為何“儲備土地”之時卻要無辜犧牲平民老百姓的利益?政府部門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做得出如此“慘絕人寰”的事兒來?
政府部門為了農村和經濟的發展,有時候進行征地是必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得不說那也應該是有條件的,即在得到村民的同意下,把一些補償、賠償工作做好以后才能進行的,并且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讓村民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曲周縣政府不僅沒有同村民說明征地的用意,沒有進行任何的溝通與交流,沒有征得村民的同意,就強行的推平了種有快成熟小麥的土地。這樣的做法既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
要將土地進行儲備和開發,必須要將農民的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因為只有國有土地才能在房地產等市場進行交易。曲周縣政府既然是要農民的土地作為“儲備土地”來處理,那么自然不需要改變土地的性質,而只是通過流轉的形式進行就可以了。曲周縣政府在征地的過程中既沒有向村民說明征收的土地的用途,更沒有出示相關的必要的征地手續。
村民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本是理所應當,但是曲周縣政府卻在村民上訪的過程實施圍追堵截,實在是狠狠的給了自己一記耳光,如果曲周縣政府“儲備土地”的做法并沒有錯,為何會害怕上級部門知道。此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舟曲縣政府硬生生的給自己又多添了一條罪名。
其實,曲周縣的征地行為不僅僅是在法律途徑上站不住腳,而且通過這件事也反映政府部門濫用權力的猖狂,普通百姓在暴權之下的無奈。當然,事情已經發生,不管事件產生的社會影響作用是怎樣的,也不管賠償農民損失該怎樣進行。但是,政府部門有一點需要明白的是暴力征地的方式一天不遏止,動搖的就不僅僅是農民的土地,也會影響政府部門自身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