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浙江臺州市溫嶺一對情侶跳河溺亡。死者家屬趕到后,警方幫忙聯系打撈隊。打撈隊到了現場后,打撈隊員先談價格,開始要價一萬二,最后才有所下降。記者了解到,因為缺少監管,民間打撈隊操作極不規范,常常漫天要價。(5月27日《錢江晚報》)
朱昌俊(湖北職員):“天價撈尸”現象的出現,其實說出了現代社會的一個常識,“小政府,大社會”并不是單純要求政府完全從一些民間領域退出,更不是說放棄公共責任。具體到撈尸問題上,由于畢竟是小概率事件,要政府成立專業性的打撈隊,既難以保證效率,也會耗費過高的財政投入。這個時候,扶持民間力量是最佳的選擇。
玫昆侖(湖南市民):當然,這種打撈隊是民間組建的,是私營打撈隊,他們打撈尸體時付出了勞動與時間,適當收取打撈費,無可厚非。問題是,打撈隊一般都漫天要價。因為他們是獨家經營,過了這個村沒有下家店,導致罹難者家屬十分糾結。對于打撈隊漫天要價,我們應該憤怒。但在一個多元的社會內,我們并無過多的理由責怪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