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題目,先問了下自己:沖過紅燈嗎?反復回憶后的答案是:忘記了。估計是沒被撞飛,沒被罰款,所以印象不深。但剛拿駕照時,違章停車,超速駕駛,被罰款過好些次,記憶深刻,也就慢慢地小心謹慎了。
得感謝深圳那個沖紅燈的姑娘。若不是她在攝像機前的奇葩表演,估計我不會點開那個爆紅網絡的“舌戰(zhàn)交警”視頻,不記得機動車即使撞上違法的行人,也要負10%以下的責任,更不知道沖紅燈罰款居然還分三級——比起電影老不分級,真是人性太多了!就普法言,《人民日報》一則微博轉發(fā)近萬,受教育的不止我一個。
這位“一直都沖”且經交警教育后“還是會闖”的紅燈姑娘說:“死了的話,就是闖紅燈人的事情。”這種命責自負,看起來頗有點現代公民、消極自由的意思。不過,她認為10%以下的責任微不足道,“消極自由”難免留了個絕大的漏洞。用其原話說,沒闖紅燈也賠錢:“好虧的一件事啊”!既然知道,還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他人的風險之上?
顯然,紅燈姑娘只是深諳被撞飛和被罰款的可能性都不大,才用游擊戰(zhàn)術讓交警哭笑不得:“你下次在的時候我就不闖了,你不在的時候我再闖。”總不會天天都有電視臺跟拍,總不能個個交警都像你那么忠于職守吧?看來,凡我同胞,誰都深知,不能執(zhí)行的法令,只是一紙空文。
不過,借用蘇格拉底的話,紅燈姑娘也算是位“認識自己”的“智者”:承認自己是沒素質的公民,絕對不號召大家學她。這種對一切“崇高”的王朔式拒絕,比“臺上講反腐,臺下大貪腐”,反倒要真實點。尤其,一個沒掌握任何公權力的人,有什么義務去做別人的榜樣?讓人想起那個經典選擇題:真小人和偽君子,你選哪個?可能,除了這兩種選擇,第三種選擇是太累了?
錢理群憂慮,大學教育只是培養(yǎng)了一批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的確,能將好處撈到盡,還能在法律甚至道德上自圓其說的“現代公民”太多了。衡之于碰瓷者和明廉實貪者,這個拒絕崇高的紅燈姑娘,已經算是高尚的人啦!畢竟,除了驚人的坦率,她也可能只是面對鏡頭,一時技癢,將沖紅燈乃至現實世界里的諸多潛規(guī)則,大大方方地演出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