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輿情要覽:瓶裝水作為價格不菲的直飲水,按說水質標準應該高于不能直飲的自來水,然而瓶裝水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標竟然不如自來水。這讓人不得不問,涉及廣大消費者權益的瓶裝水,為何標準如此之亂,監管如此之亂?到底是什么讓本該清澈透明的瓶裝水變成了讓消費者難以搞清楚真相的“混濁水”?這種“混濁水”又對我國食品監管發出怎樣的警示?
新聞背景:
近日爆發的“農夫山泉質量門”引發輿論對瓶裝水的關注。記者采訪了國內相關領域十多位專家,收集對比了飲用水行業共幾十份國家、地方、企業標準,發現理應公開告訴消費者的企業標準,卻成為“商業機密”;“天然山泉水”與“天然礦泉水”一字之差,在礦物質指標上卻相差甚遠……這一切的背后,呈現出中國瓶裝水行業質量隱憂和標準的亂象(5月2日《新京報》)。
媒體論道:
清澈的瓶裝水里藏著多少渾濁秘密
在一些行業標準中,我們總會被眼花繚亂的數字所迷惑??床幻靼讻]關系,只要有關部門能夠看明白,只要拿著公眾稅金開出俸祿的公職人員,在能夠看明白的時候,還愿意看明白的話,就是公眾的一大幸事。
然而,讓我們失望的是,早就能夠看明白的行業標準,卻被有些人故意不看明白。行業標準不再是維護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器,而演變成了利益群體的自我保護器。什么樣的標準對自己有利,就制定什么樣的標準。正如這個牽涉百姓健康的瓶裝水一樣,為什么還在延續很多年前的標準?對于這樣的標準不能用“不知”回答,更不能用“可行”搪塞,這是無論如何也難以自圓其說的,就算你有三寸不爛之舌,公眾也不會輕易相信。最可行的解釋就是“用幾十年前的標準可以給企業行個方便”。在自來水都有了106項檢測標準的時候,瓶裝水才有20多項檢測標準,這樣的純凈水還能純凈到哪里去?106項標準之下的自來水依然是詬病多多,用老掉牙的標準檢測過關的瓶裝水質量有多高就可想而知了。
為什么在行業標準里,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詬???這和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有關,更和企業和監管部門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有關。行業標準究竟由誰來制定,制定后由誰來通過,通過后由誰來執行,不擺正、疏通這些環節上的疙瘩,受害的永遠是消費者。
這要說到一個問題,監督部門和企業的關系,是兄弟,是父子,是夫妻,還是敵人?其實,從維護市場的角度出發,從維護消費者利益的角度出發,監管部門和企業就應該是天敵。有了這樣的天敵意識,才能更好的監管市場,才能在制定行業標準的時候脫離行業,跳出行業。沒有了企業的建議,沒有了企業的參與,沒有了企業的身影,標準的制定才會是“為了消費者”,同時也會“惠及企業家”。
在公眾要拿“純凈水”去洗澡的今天,在“純凈水”暗流漸漸浮出水面的今天,在連夠斌多多的自來水都比“純凈水”還純凈的今天,行業標準早就成了聾子的耳朵。企業參與制定、通過的行業標準只是一朵罌粟花,看著迷人,吃起來就毀人了。于是也就出現了按標準檢測的“優質產品”比“偽劣產品”還劣質的尷尬。
清澈的瓶裝水里藏著多少渾濁的秘密?我想秘密之一就是監管部門和生產企業間的勾肩搭背和“親人關系”!在制定行業標準、執行行業標準的時候,為什么會有企業的身影?就是因為一些監督部門忘了自己“啄木鳥”的身份,儼然和生產企業成了“兩口子”,成了“父子兵”! (中國青年網/郭元鵬)
底線失守滋生瓶裝水標準亂象
借由媒體梳理,“瓶裝水標準”疑云,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這場質疑風暴中,輿論所指大致集中在兩方面:其一,某些瓶裝水地方標準遠比國標寬松;其二,現存的“瓶裝水國標”,竟不及自來水標準來得全面和嚴格……尤其考慮到,先前公眾對“瓶裝水品質”近乎偏執的信任,其所參照的“標準”之低,令人難以接受。在尷尬的現實面前,那些由持續營銷所塑造的“好水”形象,無可避免陷入危機。
當然,事態也許沒有想象中嚴重。即便憤怒不已,某些事實也須說明。首先,按照既有規則,“地方標準中的相關指標,不得與國家標準相違背”。那么,極盡寬容的瓶裝水地方標準,似乎并無實存的“指導力”;此外,“瓶裝水國標中水質指標,遠少于自來水國標中同類指標數”,也存在另一面“瓶裝水國標明確,原料用水應符合自來水國標”。正是有此前提性規定,“瓶裝水國標”才會看起來不如“自來水國標”事無巨細。
一味指責“瓶裝水標準”寬松,也許并不精確。真正的問題在于,某些商家生造出“山泉水”等偽概念,偷梁換柱,避開國標的約束。對此類打擦邊球產品,地方職能部門則量體裁衣,出臺對應地方標準予以配合,從而確保其能身份漂白、上市銷售。在“地方瓶裝水標準制定,大多都有企業參與”的語境下,所謂地方標準不僅無法發揮應有的規制作用,反而更像是保障偽概念水產品得以合法化、獲得入市許可的“工具”。
一方捏造概念規避國標,一方定制“地標”予以放行,在瓶裝水市場,官商間的無縫對接、親密配合曖昧而耐人尋味,并最終誘發了一系列的混亂景象。凡此種種,之所以得以發生,原因可謂多矣。比如,“國標”自身疲軟,適用性、囊括性堪憂,以至于太多“例外”存在,留有太多漏洞可鉆。且,“國標至上”的原則,也缺乏一套強力機制兜底;而根深蒂固的“地方保護主義”,又驅動著各地監管機構,對本地水企大開方便之門。
其實,產品營銷自然可以大玩概念,但質量檢測應當守住穩定、精確、統一的規范底線。時至今日,混亂的瓶裝水商品,與紛繁錯亂的“地標”共同作用,正摧毀著消費者的信心與購買欲。于此,可謂“聰明反被聰明誤”。說到底,一個缺乏自律,又罕有他律的行業,只會走向市場萎縮的結局而已。說到底,若要自贖,一系列的改變,是該開啟了。(河南商報 然玉)
瓶裝水標準紛亂,誰來一錘定音
瓶裝水標準統一,指望相關部門和地方,依法行事,主動解決標準打架的問題,恐怕是奢望,對此,衛生行政部門需要積極作為。
小小一瓶水,國家標準就有4套,如果再加上生活飲用水標準,我國關于飲用水的國標達5個。而國標之外,還有著五花八門的地方標準,而這些標準多為企業主導制定,大玩華而不實的概念炒作,如山泉水、天然水等。瓶裝水之亂,不僅讓消費者無所適從,也埋下了健康安全的隱患。
顯然,瓶裝水不需要這么多標準。以國標為例,分屬輕工和衛生部門的兩套標準“瓶裝飲用純凈水”標準和“瓶(桶)裝飲用純凈水”標準,兩套標準的指標大致一樣,只不過有一些包裝規格、凈含量、儲存條件等有一點差異。按國際上的一般慣例,瓶裝水只有礦泉水和其他瓶裝水兩個標準,多套國標并行的情況在其他國家非常罕見。
再看看地方標準。我國《標準化法》明確規定,“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倍嚓P國家標準,早就將所有瓶裝水產品涵蓋了,各個省市根本沒必要重起爐灶,另外制定一套;已經有的,也應該廢止。
瓶裝水標準混亂,是利益的產物。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掌握了標準,也就掌握了行業管理的話語權,所以,誰也不愿把到手的權力輕易放棄。對于企業而言,主導了標準,就意味著在競爭中能占領主動,排斥其他企業,所以它們自然想方設法讓標準為自己“量身定做”。在此情況下,雖然瓶裝水標準統一的問題屢屢被提出,但都無果而終,這次農夫山泉事件之后,浙江衛生廳曾表示,浙江省質監局制定的瓶裝水浙江標準應自行廢除,不過這個要求至今未得到浙江省質監局的公開回應。
瓶裝水標準統一,指望相關部門和地方,依法行事,主動解決標準打架的問題,恐怕是奢望,對此,主管部門需要積極作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也就是說,國家衛生計生委有責任也有權力站出來,對混亂的瓶裝水標準一錘定音。
上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將加快包裝飲用水標準的清理,對相關標準中的安全指標進行整合,及時制定包裝飲用水通用標準。瓶裝水取消地方標準,統一國標,方向已然明確,關鍵在于衛生部門能否履行法定職責,無懼各種利益阻力,當好公眾健康看護者的角色。(新京報)
瓶裝水標準有廢還要有立
地方標準的廢止,并不意味著瓶裝水標準就不亂了,瓶裝水就徹底安全了,因為國家標準本身還有很多問題。因此,既要廢止瓶裝水的地方標準、不合要求的企業標準,更要重新制定國家標準,統一國家標準
這場瓶裝水質量風波始于今年3月15日,涉及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和新聞媒體。相比最近媒體集中“炮轟”農夫山泉,《新京報》這條報道則為我們深度揭示了整個中國瓶裝水行業的亂象:不僅標準很亂,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而且標準滯后,有的標準還是舊式前蘇聯標準;不僅企業標準對媒體和消費者保密,而且企業還參與制定地方標準;另外,礦物質水用自來水添加制造明顯是造假行為,某些指標半年才檢測一次……種種亂象讓人對瓶裝水安全充滿憂慮。
瓶裝水作為價格不菲的直飲水,按說水質標準應該高于不能直飲的自來水,然而瓶裝水的一些病菌和微生物指標竟然不如自來水。這讓人不得不問,涉及廣大消費者權益的瓶裝水,為何標準如此之亂,監管如此之亂?到底是什么讓本該清澈透明的瓶裝水變成了讓消費者難以搞清楚真相的“混濁水”?這種“混濁水”又對我國食品監管發出怎樣的警示?
從表面上看,瓶裝水行業的亂象主要亂在標準太多,但標準太多太亂的背后又隱藏著什么呢?在筆者看來,首先,多種標準并存說明對標準缺少規范。按理說,瓶裝水有國家標準應按國家標準統一執行,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只能比國家標準嚴格,不能比國家標準寬松。然而,我們看到地方標準中“天然泉水”、“山泉水”概念正在各地悄然興起,而山泉水地方標準卻不及礦泉水國家標準。
其次,即使是國家標準也不嚴格、不完善、不合理。比如,瓶裝水的國家標準比自來水的標準還寬松,例如,瓶裝水國標中大腸菌群指標為MPN/100ml 3,而自來水國標中則要求不得檢出。再比如,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我國關于飲用水的國家標準共有5個,分類混亂,相互間出現了交叉和空白。連國家標準都不合理,瓶裝水企業自然有漏洞可鉆,這說明國家標準制定背后或許還有很多秘密。
再者,標準之所以混亂無非是因為經濟利益。任何一種不合理的標準背后很可能都隱藏著某種利益,例如,企業標準對消費者保密,看似涉及商業秘密,實則恐怕是為了掩飾某些不合理的指標,以便正常銷售獲得利潤;山泉水地方標準林立,其實每一種地方標準都是為了照顧本地企業而制定,即為了地方稅收等。當然,不排除在不合理的地方標準背后還隱藏著腐敗。
另外,消費者權益在瓶裝水行業沒有得到應有保障。一個重視消費者權益的行業,不應該只以自己的利益為重,漠視消費者的健康權、知情權、監督權。顯然,如果一個行業的國家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消費者意見,把消費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相信不會出現信任危機。在我國食品行業,國產奶粉已經有前車之鑒,希望瓶裝水不要重蹈這樣的覆轍。
據悉,國家衛計委針對近期的瓶裝水質量風波表態:國家標準既出,地方標準廢止??梢哉f,這一表態對于這場風波“一錘定音”。然而,地方標準的廢止,并不意味著瓶裝水標準就不亂了,瓶裝水就徹底安全了,因為國家標準本身還有很多問題。因此,既要廢止瓶裝水的地方標準、不合要求的企業標準,更要重新制定國家標準,統一國家標準。(法制日報 張海英)
礦泉水正走奶粉和食用油老路
據《新京報》報道,目前北京市場上公開售賣的瓶裝水存在不少問題,其標準甚至不如自來水的標準。包括礦物質水,天然水等瓶裝水都存在一定質量隱憂,有專家對市場上瓶裝飲用水溴酸鹽(潛在致癌物)含量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礦泉水的合格率僅50%,礦物質水合格率為66.7%,山泉水為71.4%。
上述調查涉及飲用瓶裝水的方方面面,內容相當詳盡。由于瓶裝水行業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復雜性,采訪記者無法對瓶裝水的質量問題給出否定性或肯定性的結論。但只要認真讀過這一調查報道,人們對飲用水安全問題的疑慮恐怕只會加深,不會減少。
中國人是世界上最早學會利用水資源的,不必說“秦渠”、“鄭渠”、“邗溝”、大運河那些水利工程,就以飲用水來說,中國人是世界上開發利用地下水最早的民族,河姆渡古文化遺址發現的一口水井,其年代距今約5700年。而且,那是一口相當精巧的方形木結構井,工程技術達到相當水平。由此推斷,更早一些時候,中國人的祖先就已經擺脫了只能在河湖溪泉之畔逐水而居的原始生活形態,依靠水井解決飲用水的需求,使人類活動足跡向更廣闊的地方擴展,從而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在飲用水的“商品化”方面,中國也是有歷史了。不算“引車賣漿”,不算《清明上河圖》中的那些茶肆,就在明清時期的北京,“賣水”就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那時候,玉泉山的水可能是最好的品牌,除了皇宮王府里用,城里有錢人家也肯掏錢買。每天天未亮時,西直門(當時即俗稱“水門”)內外拉水的騾車驢車絡繹不絕,轡鈴叮咚,走向深宮大宅,消失在大街小巷中。
“當年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如今,隨著飲用水徹底的商品化,“買水喝”成為生活常態。特別是在關于自來水水質“有問題”的傳聞傳播開來后,瓶裝水(包括桶裝水)更為人們所依賴。不料,現在突然聽說瓶裝水的質量也靠不住,這讓人如何是好?讓人還能相信什么?
如果媒體的相關調查準確無誤,我們不能不承認這是繼“三氯氰胺”、“地溝油”之后的又一起事關食品安全的嚴重事件。而與“奶”、“油”問題相似,瓶裝水問題暴露出的同樣是生產企業的誠信缺失和主管部門的失職。
先說主管部門。其失職首先體現在產品標準的制定方面,國家主管部門該制定的標準沒有制定,標準該配套的不配套,客觀上讓一些地方和企業有空子可鉆。其次,標準的執行混亂無序。按規律,國家標準相對滯后于地方標準、企業標準是允許的。但按規定,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必須嚴于(或者說高于)國家標準,否則是不能被批準的。現在地方、企業堂而皇之隨隨便便搞出某個“標準”,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卻視而不見,不是失職是什么?第三,監管不作為。瓶裝水究竟有沒有問題,有哪些問題,有關部門領導可能是看了新聞才知道吧?此前他們在干什么呢?
生產企業的誠信問題其實是老生常談,多說無益。在此我們不想過多追究那些習慣于摻雜使假魚目混珠的新廠子,我們想問一下雀巢、可口可樂、康師傅和統一等多家知名企業,他們生產的瓶裝水執行的是什么標準?這些標準消費者是否有權知道?如果他們的企業標準以“商業機密”為名諱莫如深,是否意味著有難言之隱?還有,聲稱“不生產”水只“搬運”水的農夫山泉,搬運的到底是什么水?拍拍心窩比一比當年在西直門下搬運水的老輩兒人,敢說自己良心無愧么?
當然,企業的問題與主管部門的問題其實是很難理順擇清的。中國的標準化制定與管理多年來的一大弊端就是企業深深地介入標準制定,而且往往是“付費介入”。在這樣的機制體制下,即使排除“官商勾結”、“惡意串通”的猜測,也難避免腐敗的滋生。最起碼,“拿人錢手軟”,管理混亂、推諉扯皮、失職不作為之類的事情不是沒有原因的。
現在,瓶裝水的問題被提出來了,恐怕要被進一步深究,要有一個水落石出的結果。畢竟水雖至柔,其動也剛,如果老百姓連放心水都喝不上了,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經濟觀察網 高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