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日從海南省委群眾工作部了解到,海南省要求各市縣(區(qū))委書記和政法系統(tǒng)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信訪采取“包案”方式,領導干部接訪案件不得“轉包”“代包”和“掛名包案”,確保改進干部工作作風,化解群眾矛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自5月中旬始至今年年底,海南將開展市縣區(qū)委書記大接訪和政法系統(tǒng)領導干部聯(lián)合大接訪活動,海南各級領導干部將面對面了解群眾訴求、接待群眾上訪,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和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領導干部接訪‘包案’不得‘轉包’‘代包’和‘掛名包案’。”海南省委群工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接待群眾來訪的領導干部必須人對人聽取群眾意見、解決群眾困難,接訪的領導干部必須親自研究分析群眾上訪案件,化解疏導群眾矛盾并協(xié)調落實信訪事項。
海南省委群工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海南各市縣(區(qū))和有關單位將通過媒體公示和張貼信息等方式,公示接訪領導干部的活動情況和信訪工作程序,確保接訪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