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5000畝的人工大湖,說干就干,在一個國家級貧困縣,沒有人懷疑地方領導干部的膽量。在違背農民意愿的情況下,數千畝耕地被縣政府以低廉價格強行征走。(4月18日《中國青年報》)
每年不超過600畝的建設用地指標,一下用去了9年,一共近5000畝的占地,除了1700畝的人工湖,剩下全用于建設高檔別墅區等。這么大面積的土地還來源于低價強行征地,毀掉了大量耕地。一個高檔住宅區帶來的經濟收益無疑可以讓一部分人賺的盆滿缽盈,但對于貧困縣脫貧致富,恐怕并沒有積極意義。
一個位于淮河中上游的縣,區域內河湖分布廣泛,水資源豐富,還要建造人工湖根本沒有必要。有些城市建造人工湖可以起到調節氣候、涵養水源、美化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等作用,可以說是給人民帶來實惠的建設項目。但從這次貧困縣的造湖規劃不難看出,人工湖只是其次,建設眾多高檔住宅來使一部分人收獲經濟效益才是真實的目的。
一個資金匱乏的國家級貧困縣,十幾年來連橋都建不起,花費巨資造湖建樓只是費錢費力。貧困縣脫貧致富,發展民生是關鍵,而要想發展民生就要了解老百姓的需求,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政府帶頭實干,發展經濟,才能讓人民生活的更好。然而,當地政府卻大量占用耕地,建造華而不實的人工湖和高檔住宅,對改善人民總體生活狀況于事無補。
一個65萬人口的縣,擁有眾多依賴耕地生存的農民,地方領導卻不顧民意,執意毀田建湖。以犧牲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為代價,但即使工程建設完成,普通百姓和被占去耕地的農民也很難從中得到好處。這樣的做法與執政為民的理念背道而馳,只會讓當地政府民心盡失。
毀田造湖背后,幾家歡喜幾家愁?一些人高高興興的坐享收益,一些卻只能因為失去基本保障而生活的更加艱苦。當地政府應該反思,不能讓為了政績以及一時利益而不顧人民利益的歪曲理念再繼續下去,應該從為人民辦實事出發,真正為實現貧困縣整體的脫貧致富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