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17 10:28:24
來源:大眾日報 作者:梁旭日
當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正在青島展開。根據規劃,青島計劃用10到15年時間,將全市6018個行政村規劃整合為1057個新型農村社區。日前,青島市農委主辦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專家論壇,來自青島社科院、青島農業大學等單位的多位專家,深入探討了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機遇與挑戰。
不能強制農民上樓居住
當前,城鄉一體化發展越來越受重視。而在各地實踐中,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被普遍看做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切入點。
“新型農村社區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有效載體。”青島社科院副研究員柳賓認為,在現有條件下,農民分散居住,村莊規模小,缺乏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城鄉一體化的目標很難實現;而新型農村社區為城鎮生產要素、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拓展搭建了平臺。他介紹,據測算,如果在分散的農村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平均到每個農民身上的費用將是每個城鎮居民的8到12倍。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可以通過人口集聚產生的規模效應,降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成本,讓農村社區居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大致相同的生活環境和公共服務。
盡管多數專家都表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大勢所趨”,但他們同時指出,這一過程不能硬性推廣,必須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特別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涉及的土地問題十分復雜,容易引發各種矛盾,不能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
“農民是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主體。”青島社科院研究員李煒說,在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應當動員農民自愿參與,建不建、怎么建,不能光由地方政府說了算,而是要尊重農民意愿,設身處地為農民著想。
青島農業大學教授房桂芝認為,與西方國家的經驗不同,我國的新型農村社區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導推動的,在現實中,這往往演變為一種行政指令,忽視了農民的主體地位,引發農民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不買賬、認同感和參與度低的尷尬。因此,政府必須轉換觀念,由政府主導轉換到政府引導。
最終實現“人的城鎮化”
新型農村社區是以城鎮化的理念改造農村,以公共服務均等化覆蓋農村,以現代化的產業體系支撐農村,讓農民實現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的改變,從而做到上樓不失地,打工不離家,就地城鎮化。
柳賓認為,城鎮化就是要在產業支撐、社會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實現由“鄉”到“城”的轉變,而不是簡單的城市面積擴張和非農人口比例的增加。
從長遠發展看,能否從“物的城鎮化”過渡到“人的城鎮化”,已經成為城鎮化能否實現的決定性因素之一。
柳賓說,城鎮化的核心要義就是人的城鎮化,即從農村和農業轉移出來的勞動力享有充分的就業和完全的市民權益。但是,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已經成為人的城鎮化進程的制度壁壘。人的城鎮化的滯后,一方面,表現為許多進城務工農民雖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已經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城鎮居民”,但因戶籍限制,卻沒能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事實上是被排除在市民群體之外,有的學者把這種城鎮化稱作“半城鎮化”或“淺城鎮化”;另一方面,還表現為部分農村在城鎮化中“被城鎮化”,土地被征用后,當地人的身份雖然已經從農民轉變為城鎮居民,但他們的生產生活方式、思想觀念等并沒有完成向市民的轉變,相應的社會保障等方方面面的問題也被一再擱置,從而出現了一個“偽城鎮化”的“扛鋤頭的市民”群體。
切忌千篇一律
針對農村的不同情況,青島將新型農村社區分為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鎮集聚型、功能區整合型、龍頭企業帶動型、中心村融合型等多種類型,同步規劃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和特色經濟園區。
對此,青島市委黨校教授劉文儉頗為認同。他認為,新型社區與特色產業園區建設,要因地制宜,分類規劃建設,不搞一刀切。社區建設規模、主導產業等要根據其區位條件、已有基礎、資源狀況等因素,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新型社區與產業園區建設規模要適中,既要發揮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降低建設成本,又要有利于社區管理、符合農村發展實際和要求。
青島社科院研究員劉志揚則指出,特色化建設決定著新型農村社區的經濟形態和發展方向,在實踐中,應形成多元化、個性化的社區特色,防止社區建設中出現千村一面、千篇一律的“臉譜化”問題。
李煒同樣認為,在建設社區時,應注意“宜地”“宜居”:要體現地域特色,凸顯田園風光;同時,注重對歷史風貌、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農村文明。
李煒還特別指出規劃引領的重要性。他認為,應該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鎮(街道)區劃調整,完善新型農村社區布局規劃,實現社區建設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