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規定,在重點埋葬區或施工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工程項目,必須先考古勘探,才能進行施工。南站附近金陽東街G07地塊工地上,古墓被毀了。先是兩座,而后是4座,還是連夜施工毀壞的,從墓磚判斷,被毀的是六朝墓,其中不乏王侯級別的。而根據文物法,施工方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處罰。(據3月28日《現代快報》)
從報道披露的情況可知,一共有六座六朝古墓先后被毀,如此大規模毀古墓事件,令人無比震驚,亦為之萬分痛惜。然而,毀古墓雖是違法行為,但違法成本卻非常之低,按照法規,施工方面臨的最高處罰,僅僅才是50萬元!相比古墓被毀而言,這個處罰結果更令人難以接受,六座六朝古墓所蘊含的文化價值和歷史價值,難道才值區區50萬元嗎?
事實上,南京古墓被毀并非孤例事件,網上可以搜索到許多類似毀墓事件。2006年4月南京雨花臺區的某工地上,施工單位封鎖大門,大肆破壞工地上的六朝古墓。2007年7月南京秦淮區卡子門附近一工地上,近10座六朝古墓一夜之間被毀。2011年5月20日,南京丁家村經濟適用房施工方急于趕工期,將一座六朝時期的古墓挖毀。2011年2月媒體曝光,南京“將軍山”沐英墓及其他沐氏王公墓群被毀,開發商蓋起別墅群。
南京古墓被毀新聞層出不窮,令人觸目驚心,不免要高聲質疑,為何南京毀墓事件屢屢上演?很顯然,相比巨大的商業利益,違法毀墓成本太低了,根本不可能遏制住,甚至可以說,50萬元封頂的處罰規定,乃是公開縱容開發商違法毀墓行為。可見,目前實施的文物保護法規太滯后,與社會經濟發展不相稱,難以抵擋施工單位的鏟車,致使大批古墓被暴力摧毀。
一位考古專家曾悲傷地說,這十多年來,被毀掉和被盜掉的古墓葬超過了過去幾千年的總和,尤其在近期更是達到了極度瘋狂的程度。而盜墓者遠遠不能跟開發商的施工隊相比,盜墓者只拿墓葬中值錢的陪葬品,不會對墓葬進行徹底破壞。施工隊開著挖掘機四處碾軋,墓葬、遺址、文物通通鏟除得干干凈凈,不給文物工作者留下一點痕跡。如今南京95%以上的墓葬和文化遺址都在挖掘機的巨齒和履帶下徹底地消失了。
對于南京這座六朝古都來講,遍地都是文物遺址,這是歷史和先人留下的寶貴遺產,需要小心呵護之。政府要修改現行文物保護法規,加大對非法破壞文物的處罰力度,制定完善的文物搶救保護程序,增加對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
城市建設固然要搞,但是不能急于求成,寧可慢一點,細心一點,先把文物勘探清楚,再做施工決定。倉促行事造成大批文物毀壞,不僅是考古界的損失,更是全社會額莫大損失。需知,文物乃是不可逆的東西,一旦毀壞,就難以復原,其所包含的豐富歷史文化信息,更是無法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