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討債,借據上增添了7個“公章”,章下寫:目前沒錢,無法歸還。記者 謝振華攝
法院終審判決書上,要求歸還本金和利息。但這歸還還遙遙無期。 本報記者 謝振華攝
廣西一農民將積蓄28萬借給南寧市陶圩鎮政府,這債從父親要到兒子——
討債十余年 討回一堆“公章”
【核心閱讀】
一紙借據,讓謝汝忠從黑發人熬成白發人。
這位廣西南寧市橫縣陶圩鎮荔枝村的農民想不到,自己1999年借給陶圩鎮政府和財政所的20多萬元錢,至今仍要不回來。討了14年賬,討回了鎮政府的一堆公章印。
2009年,心力交瘁的謝汝忠把討賬的事托付給兒子謝振新,將鎮政府和鎮財政所訴上法庭。可官司贏了,錢依舊沒要回,反倒貼進了不少訴訟費和律師費。
3月22日,記者假借朋友身份,和謝振新一起踏上討債路。
討債路上——
謝振新:“一個章,沒有10次蓋不下來。每次去,不是領導不在,就是管章的出差。”
前些年,謝氏父子已搬至南寧市生活。南寧市距陶圩鎮逾百公里,我們8時許便出發了。謝振新說,為了討賬,這段路他從2009年11月起已往返了11趟,油費、差旅等費用花了4000多元。
一路行,一路聊,這筆陳年舊賬的來龍去脈漸漸清晰:
上世紀90年代,為發展農村經濟,各地紛紛成立農村合作基金會。謝汝忠陸續將一家人辛苦勞碌攢下的積蓄投放到陶圩鎮農村合作基金會入股,共計28萬元。
1999年,國務院出臺政策清理整頓各地基金會。其時,陶圩鎮政府和鎮財政所從基金會貸了許多款,須盡快歸還。兩個單位的負責人找到謝汝忠,希望借他的28萬元代為償還貸款。
記者在三方所立借據看到,款項借期為3年,分4期歸還,并備注“借來歸還基金會貸款”。
“但他們在2000年1月還了4萬元后,再也沒有還過我們錢。老父親每年都要低聲下氣地去催款,可總是碰壁。”謝振新說,“擔心時間久了他們不認賬,父親要賬時都好說歹說求他們蓋個章認數。”
在借據的下方,已密密麻麻蓋了7個公章。除去兩個是當年立據時鎮政府、鎮財政所所蓋,其余5個章印下均寫有:“某年某月某日已來追過款,但因目前沒錢無法歸還”字樣。最新的章印是2009年9月4日的。
“每個章,都是一段辛酸啊。父親說,一個章,沒有10次蓋不下來。每次去,不是領導不在,就是管章的出差。”謝振新說,“2009年下半年,父親的糖尿病和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加重,身心俱疲,再沒有精力催債了,便讓我來跑。”
催債無果,“子承父業”的謝振新決定走司法途徑。
2010年橫縣人民法院一審、2011年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都判定要求陶圩鎮政府和鎮財政所共同歸還24萬元本金和相應利息。
“贏了官司,為了順利要回欠款,我們向橫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局主持下,雙方見面協調。經過溝通,我們同意讓步,少收一部分利息。但鎮政府卻堅持說沒有錢,要求不還利息,分7年還完24萬元本金。”謝振新搖著頭說,比起10年前,這24萬元的購買力已大大貶值,利息分文不給,還再等7年還完,這樣的要求我們當然不能接受。“再說,這7年中,鎮領導如果換人,繼任者不認賬,怎么辦?”
終審判決已過去兩年多,謝氏父子還是一分錢沒要回,還貼進了不少訴訟費和律師費。“父母都年逾花甲,多年積蓄沒追回,一直沒有本錢搞生產經營,加上治病花費,家里生活都要靠借錢度日了。”謝振新嘆息道。
陶圩鎮政府——
陸鎮長:“很多人笑我,這么久的賬了,還理什么,拖拖幾年就過了,化作無形。”
9時56分,我們趕至陶圩鎮政府,徑直來到鎮長陸周的辦公室。
給我們倒了兩杯茶,陸周耐心地和我們聊起來。
“你們這是1999年的數了,而我是2011年才來這當鎮長,10多年了。對這個債務,我從來沒有回避過,一直正視這個問題,有心履行,也都努力在做。去年底,我們已經交了3萬到縣法院了。”陸周開門見山地說。
“但這錢,我們一分都沒拿到。你看,我們這些錢都拖了這么久了,能不能想辦法幫解決了?”謝振新說。
“我們也有困難,希望你們能理解。”陸周倒起了苦水,“現在,鄉財縣管,鄉鎮里都是零戶頭,所有工資都是縣里發,辦公經費申請一點就撥一點。你們這是歷史債務了,目前已沒有專門的財政撥款來解決這類債務了。”
“那我們的錢怎么辦?”
“只能從辦公經費擠咯!我們每個月只得兩三萬元的辦公經費,整個鎮政府機關的運轉,油啊、接待啊,都包在這里了,確實緊張。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后,辦公經費可能還要縮減。你們能不能退讓些,不要利息了?”
“就不能向上級反映反映?”
“反映啦,我們一直向縣里反映。但都沒有明確經費支持,困難就在這里。如果縣里每年給我三五萬,我們自己再攢個兩三萬,幾年就可以還清了嘛。”
“縣里為啥不給解決?”
“縣里也有縣里的困難。當初,我們也拿著判決書和財政局長溝通過。但其他鄉鎮也有一大堆歷史欠債,論百萬幾十萬的,工程款、基金會欠款等。你一個人的事,縣里好解決;但這么多事都擺出來,就難解決了嘛。說實話,你這個事,對你個人、對陶圩鎮是大事,但對整個橫縣,就是小事,甚至不算是事。”
“那其他鄉鎮都是怎么解決歷史債務的?”
“你找你的親戚朋友,特別是在鄉鎮工作的,問他政府欠債怎么解決,大多數都是拖,拖得幾年是幾年。”陸周說,“說實話,我也很矛盾。能幫你解決,就算我們艱苦一點,能理順就理順了。但真的很多人笑我,這么久的賬了,還理什么,拖拖幾年就過了,化作無形。所以,我也有壓力。但我知道,不直接面對問題也不對,群眾反映問題,不理不睬不認真解決,到時候我們工作會越來越難做。”
“現在真正的辦法是,我們達成一個協議,逐步想辦法解決。”一番“掏心掏肺”后,陸周提出了解決方案:本息共付25萬,分5年結清。
這讓謝振新難以接受。“我愿意退讓些,但起碼要合適點。算上利息,欠款已經有40多萬,25萬太少了!”謝振新的底線是:本息共付34萬,最多4年結清。
“我現在不能表態,方案要整個班子討論。我會把你們的訴求向書記、向班子匯報。到時再定。”陸周最后說。
離開鎮政府時,我們看到了貼在大門的陶圩鎮簡介。其中一段寫道:“2011年全鎮完成財政收入1000.4萬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14億元,增長80%;工業總產值3.3億元,增長44.9%;農業總產值6.77億元,增長8%”。
“這么多錢,為啥還差我們那點錢?”謝振新嘀咕了一句。
陶圩鎮財政所——
黃副所長:“所長和我都是新來的,所長不在,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復你們。”
從鎮政府出來,已是11時。我們又馬不停蹄地來到鎮財政所。
在財政所辦事大廳墻上的公開欄,謝振新看到原來打過交道的所長已經調走,現任所長鄧四海出差。
所長不在,我們只好找副所長黃小梅反映問題。一聽我們的來意,黃副所長便鎖起了眉頭:“你們這個事,我大概知道。時間過了這么久,鎮政府領導換了好幾任,我們所的領導也換了幾撥。所長和我都是新來的,所長不在,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復你們。”
“那所長什么時候能回來?”
“下周。”
“錢都是我們的血汗錢呀,過了這么久,希望領導幫幫忙,向縣財政局反映反映。”擔心被敷衍,謝振新滿臉堆笑地掏出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復印件遞給黃小梅。
“嗯。所長回來我向他報告。我們會和鎮政府商量怎么處理的。”
我們希望留下鄧所長或黃副所長的手機號碼,以便聯系。但黃副所長只愿將辦公電話給我們。
橫縣人民法院——
執行局甘局長:“涉及黨政機關執行難的,我們已經一案一表上報南寧市。”
離開財政所,我們驅車20多公里,趕往橫縣縣城。因已過12時,我們只好在車上等著。15時,我們來到縣法院。進法院,要登記,還要過安檢。
找到縣法院執行局局長甘鳳強,謝振新自報家門,并說了上午找鎮政府和鎮財政所的情況。
“百合鎮有一個,馬山鄉也有一個,你看,情況都和你差不多。確實難。”甘鳳強找出幾份材料給我們瞄了眼說道,“涉及黨政機關執行難的,我們已經一案一表上報南寧市,市政法委也在考慮開一個專門會議處理。”
隨后,甘鳳強要了陸周的電話,現場打了過去:
“你們再向縣政府打個報告,爭取些資金,得不得?老這樣拖,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嘛。他們到這里反映你們有車有什么,為什么不執行?我們也不好辦。作為政府,你們有什么理由總不履行呢?”
“陶圩鎮去年底確實轉了3萬元過來,辦完手續就給你們轉過去。”給陸周打完電話,甘鳳強說。聽了這話,謝振新連聲稱謝。
局長的電話和他說的那個會議,讓謝振新感覺,要回欠款,似乎又多了些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