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廣東省城鎮化率每年提高0.8個百分點左右,2015年達70%,繼續穩居全國前列。
這是廣東省政府本周公布的《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的重要指標之一。
引人關注的是,廣東將允許轉戶農民出讓宅基地和土地獲得財產權益,這也將是未來宅基地流轉市場的一個突破口。
允許農民出讓宅基地和土地獲益
在城鎮化熱潮下,地方城市的擴張熱情隨之高漲,城鎮化有淪為“房地產化”的危險。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此前曾多次對《第一財經日報》分析,從城鎮化的內涵來看,推進進城農民工的“市民化”是根本的核心。
對此,《規劃》提出,要加快異地務工人員入戶城鎮配套制度改革。完善異地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住房保障、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處置、城鄉社會保險制度銜接等方面的具體配套政策,建立轉戶農民權益保障機制,允許轉戶農民在自愿基礎上通過市場流轉方式出讓承包地、房屋、合規面積的宅基地并獲得財產收益,解除農村勞動力進城落戶的后顧之憂。
“這個政策是針對本省進城農民工的,但實施細則和具體解釋還沒出來,目前宅基地和小產權房的流轉問題都沒有太大突破。”廣東省綜合改革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彭澎說,目前深圳“土改”也只是集體經濟里的工業用地可以流轉,農地和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這些都在國家的規定范圍內。
彭澎預計,接下來廣東在最核心的宅基地流轉方面會有新的探索。“農民要進城,就必須要獲得第一桶金,也就是他們的宅基地以及土地的承包權怎么處置,必須有一個完善的退出機制。”
經濟專家、暨南大學法學院李伯僑教授說,按照目前頒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法律,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部流轉,不能轉讓給城市居民。“但中國改革總有突破既有秩序的特點,在某些方面與既有法律不大一致,也是改革試驗所允許的。如果廣東省出臺了相關政策,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國家相關法律的修改和制定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另一方面,允許轉戶農民在自愿基礎上流轉,是否意味著進城農民在獲得城鎮戶籍之后,也有保留既有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的可能?李伯僑說,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如果進城務工人員取得了城鎮戶口,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資格就會喪失,原有的宅基地自然要被集體收回。
彭澎說,在現實操作中,很多地方的村改居,整個村的村民都變成了居民戶口,并沒有遷徙和轉移,他們都還有農地和宅基地,所以這種變化并沒有實現完全的城鎮化。
珠三角打造世界級城市群
《規劃》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常住人口達10440.94萬人,城鎮化率(即城鎮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達66.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5個百分點。
不過,目前廣東省城鎮化仍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省內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城鎮化進程的區域差異明顯。截至2010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鎮化率達82.72%,步入城鎮化成熟階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城鎮化率分別為57.71%、37.67%、44.29%,處于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
同時,不同區域的城鎮公共服務水平存在明顯差異。以人均醫生擁有量為例,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人均醫生擁有量為粵東西北地區的2.2倍以上。
按照《規劃》,“十二五”期間,廣東全省城鎮化率每年提高0.8個百分點左右,2015年達70%,繼續穩居全國前列。這其中,粵東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加快,城鎮化率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左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
在區域發展上,未來廣東將走差異化的城鎮化發展策略。在珠三角地區,大力實施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雙輪驅動”戰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和區域創新體系,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共同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