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群
2月19日下午,邢臺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接受劉大群同志辭去邢臺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任命孟祥偉同志為邢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12年年底,部分國內知名網站和微博上相繼出現《曝河北省邢臺市市長劉大群收受回扣、豢養情婦》為標題的文章。該文章以“張劍仁”等河北省邢臺市29名干部群眾身份,聯名舉報邢臺市長劉大群“四宗罪”,包括在土地出讓中以權謀私拿回扣,涉足工程承包撈好處費,毀掉國有邢臺路橋公司,包養二奶并違規為其辦理事業單位招錄手續和干部身份等。
2012年12月17日,新華社“中國網事”刊發《河北邢臺市長遭網上聯名舉報》,報道稱,記者未能聯系到劉大群本人。河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就此事接受了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采訪。
對于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提出的河北省紀委是否收到張劍仁等人的實名舉報材料、是否注意到網絡上相關舉報內容、是否就此向網帖涉事者展開詢問調查等問題,河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紀委已經注意到相關網帖。對于此事,相關部門已專門寫出報告,向河北省紀委主管領導做了匯報,正在進一步了解核實中。
報道刊發后,被人民網、新華網、騰訊等多家知名網站和多家紙媒轉載,成為網上熱議話題。許多網民表示,此次聯名舉報的事實詳細,有關部門應當盡快查清事實。網民“新山東”認為:“公道自在人心,沒做過也不怕人家舉報。但如果真的存在這些問題,相關部門一定要盡快介入調查。”但劉大群本人并未公開對此作出回應。
記者經搜索看到,《河北邢臺市長遭網上聯名舉報》報道發出后,劉大群以邢臺市長身份先后三次出席公開活動。分別是:2013年1月5日,劉大群主持召開會議,專題聽取服務業項目建設有關情況匯報;1月6日,劉大群主持召開市政府第六十次常務會議;1月9日,劉大群與市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一同參加“職工互助一日捐”活動。
曾因“三鹿事件”受到處分的河北省農業廳原廳長劉大群,2009年3月被河北省紀委監察廳處以記過的行政處分。2010年1月調任邢臺市市長并擔任市長一職至今。
劉大群簡歷
劉大群,男,漢族,河北靈壽縣人,1958年8月生,1984年11月入黨,1974年3月參加工作,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植物病理系植物病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農學博士,教授。
1974.03——1976.10,肥鄉縣西河頭堡村知青;
1976.10——1978.10,華北冶金地質勘探公司518隊工人;
1978.10——1982.07,河北農業大學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2.07——1985.08,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作物育種栽培研究所作物遺傳育種專業學習,攻讀農學碩士學位;
1985.08——1987.09,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育種栽培研究所科研人員;
1987.09——1992.06,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植物病理專業學習,攻讀農學博士學位;
1992.06——1995.08,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植物病理專業從事博士后研究;
1995.08——1997.03,河北農業大學農學院院長;
1997.03——1999.08,河北農業大學副校長;
1999.08——2004.06,河北農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其間:2003.03——2004.01 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2004.06——2006.09,河北農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不駐會);
2006.09——2006.10,河北省農業廳黨組書記,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不駐會);
2006.10——2008.10,河北省農業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副主席(不駐會);
2008.10——2008.11,中共河北省邢臺市委副書記;
2008.11——2009.01,中共河北省邢臺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9.01——2013.2,中共河北省邢臺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是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河北省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