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城鎮化進程,可以從縱向和橫向兩個維度來分析,從縱向看存在發展大城市、強化中等城市和建設小城鎮三種不同的發展路徑,從橫向看則可以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劃分為北上廣等核心城市、沿海發達省份、中部省份、東北和西部省份四類區域。
各地推進城鎮化的過程中應當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階段的差異,選擇適宜的發展路徑,金融機構則可通過這一視角審視和發現下一輪城鎮化發展大潮中的重點投向和領域。
在我國大城市集中了全社會的優勢資源,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核心城市的常住人口已接近7000萬,占我國總人口的5.4%,但對比國際上的大都市,我國核心城市人口吸納能力仍有進一步挖掘的空間。未來一個時期,如何讓外來人口在大城市安居落戶、生根發芽將成為核心城市再城市化的核心議題。對于金融機構而言,保障房建設、重點學院醫院的改擴建和為非本地戶籍人口助業安居提供有效資金支持和綜合金融服務是值得重點研究和發展的領域。
小城鎮升級將成為沿海發達省份城鎮化發展的優勢路徑。對于江蘇、浙江、廣東、山東和福建等沿海五個經濟發達省份,其省內的省會城市和大部分地級市都已經實現了一定水平的城市化,這些城市未來城市化進程與核心城市的再城市化比較接近,但受核心城市“擠出效應”的影響,其發展潛力不如核心城市。下一步,沿海發達省份城鎮化進程的重點在于小城鎮建設。對于強鎮升級,除了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提供融資支持之外,商業銀行還應配套機構升級、資源傾斜和計劃單列等保障措施。
中等城市的發展將推動中部省份的城鎮化進程。位于我國中部的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市的城鎮化將以市、縣兩級為重點推進。一方面是省會城市、地級市的城鎮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另一方面是以優勢產業支撐的縣域城鎮化建設。中部省份縣域城鎮化建設應更加注重產業支撐,堅持“四化同步”。總的來說,中部省份城鎮化建設存在后發優勢,潛力巨大,但也存在城鎮化建設同質化競爭的風險。如何在監管政策允許的條件下探索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有效融資模式,是金融機構應當重點研究的課題。
東北和西部省份的城鎮化建設應量力而行。東北和西部省份多年來都屬于人口流出地區,城鎮化的特點是人口集中,這些地區的發展趨勢與城鎮化的要求是存在背離的。具體分析,東北是我國的糧倉,關系著未來我國的糧食安全,土地資源可控騰挪的空間不大。西北五省(新疆、內蒙古、甘肅、寧夏、青海)的生態環境比較脆弱,城鎮化發展需要的水資源恰恰是這里最缺乏的。西南(西藏、云南、貴州)等地多為山區,其地理環境決定了其城鎮化建設成本將遠遠高于其他地區,城鎮化建設的未來收益也難以覆蓋其成本。綜上所述,上述省份城鎮化進程存在諸多挑戰,金融機構在上述地區發展城鎮化相關業務應循序漸進,量力而行。
從商業銀行的視角看待城鎮化建設,還應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不越俎代庖,城鎮化建設還應政府先行。商業銀行在支持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還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判斷其城鎮化潛力,根據政府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劃和配套措施選擇支持重點,在政府承諾的項目資金到位的前提下再介入,不應越俎代庖。
因地制宜,找準定位切忌盲目跟風。根據目前地方“兩會”各地政府提出的投資增速目標,19個省份增幅目標都不低于20%,在城鎮化題目下的新一輪投資熱潮即將到來。但是也應當看到,各地城鎮化建設項目往往還是集中于水、電、路、氣、房和土地整理等方面,項目同質化程度較高,很多地方出臺的城鎮化建設計劃可能存在貪大求洋,超出當地經濟總量和地方政府財力可以支撐的范圍,特別今年我國將全面展開稅收“營改增”,即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中央與地方財權和事權將有深度調整,地方政府財力將受到更大挑戰。商業銀行應充分總結和吸取政府平臺貸款的經驗教訓,因地制宜,找準重點,所選擇支持的城鎮化建設項目應在當地的經濟總量、政府財力和水土資源環境可承受的范圍內。
協調和處理好項目周期、政府任期和融資約期之間的關系。城鎮化建設項目貸款應當特別關注約期管理,應當結合項目產生經營性現金流的周期和政府任期統籌考慮,在可能的條件下,盡量將項目貸款約期控制在地方政府一屆或兩屆任期之內,防范地方政府換屆帶來的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