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財力用于救災急需
據了解,彝良“9·7”地震發生后,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和審計署的要求,云南省審計廳、昭通市審計局及所屬受災縣審計機關立即組織力量,對彝良“9·7”地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的募集、接收、分配、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跟蹤審計。
基本情況是:截至今年10月20日,云南省審計廳、昭通市審計局及所屬受災縣審計機關共審計46個部門,從省政府部門一直審計到鄉鎮。彝良“9·7”地震共籌集救災資金和物資共計162488.69萬元,已支出救災資金和物資28884.22萬元,其余資金和物資將按計劃用于彝良災后重建等。其中,中央和云南省財政安排救災資金共計109740萬元,全省接收捐贈資金共計33339.33萬元,其中,云南省省級部門接收捐贈資金為22030.11萬元,昭通市、縣兩級接收捐贈資金11309.22萬元萬元。
省審計廳的審計評價提出,審計結果表明,彝良“9·7”地震發生后,云南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時啟動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籌集和下撥抗震救災款物。各級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了救災款物管理制度,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做到了統籌安排,集中財力用于救災急需;各級監管部門制訂了救災款物監督管理辦法,強化了對救災款物的監管;各捐贈款物接收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建立了信息公開制度,捐贈款物的管理較為規范,為災區群眾度過難關提供了有力支持。
已認真整改審計中出現的問題
省審計廳表示,截至本次審計,未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發生。但也發現云南省接收捐贈辦公室接收的捐贈資金4486.06萬元尚未上繳云南省財政專戶;云南省慈善總會接收和撥付的社會捐贈物資折價802.78萬元尚未登記入賬等問題。
在此次審計過程中,審計機關及時指出上述問題,并要求相關部門認真整改。云南省接收捐贈辦公室已將接收的捐贈資金全額上繳到省財政救災專戶、云南省慈善總會已將接收的捐贈物資收發情況登記入賬,部分受災鄉(鎮)無花名冊發放救災物資問題,涉及鄉(鎮)已進行了認真清理和補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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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臺政策幫助災區人民就業
因災無法返回的農村勞力
納入就業援助
為支持昭通“彝良9·7地震”災區恢復重建,促進災區城鄉勞動者盡快實現就業,保障災區群眾社會保險權益,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關于支持昭通地震災后就業和社會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意見。
省人社廳提出,首先要加大就業援助力度,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對地震災區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災區城鎮失業人員和因災失去工作的城鎮勞動者,因災失去耕地或林地等生產資料的農村勞動者,或因災無法返回原居住地的農村勞動者,將作為就業困難人員納入就業援助,優先確保零就業家庭至少一人實現就業。對災區就業困難人員將發給《云南省就業失業登記證》,作為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
對有就業意愿和培訓要求的災區城鄉勞動者,在災區或轉移到其他地區參加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的,培訓地區可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創業培訓補貼和鑒定補貼。對吸納參加了職業培訓、轉崗培訓的災區城鄉勞動者就業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領職業培訓補貼。
省人社廳還提出,將給予災區人民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扶持。包括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即災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對因災停業、歇業或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經批準允許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長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