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消息,被稱作“國土開發憲法”的《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0-2030)》已經完成初稿框架,目前,國家發改委和國土資源部正在對規劃進行最后修改,完成后將直接呈報國務院。
按照當前的工作計劃要求,2012年12月前,該規劃草案須上報至國務院進行討論后,提交國務院常務辦公會審議通過。
同時,按照國務院提出的要求,規劃將成為“最高規劃”,在國務院審議通過后,將報請全國人大審議,從而使規劃具有法定效力后,當前執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產業布局規劃》等的制定和調整,都將以這一規劃為基本依據。
據了解,該規劃的起草工作由國家發改委、國土部牽頭,財政部、環保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總計28個中央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規劃將依據中國未來20年的發展目標和環境資源承載能力,規范區域職能,并劃定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規范無序開發。
據透露,按照目前的規劃綱要草案,其主要職能是統籌和協調,解決目前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產業發展總體規劃”之間的不協調和沖突問題。
目前,上述三項規劃在行政級別上“互不隸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國土資源系統編制實施;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由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編制實施;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則由發展改革委系統負責編制實施,三項規劃的批準權均歸屬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