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是城市世界,城市群具有核心與支配地位。城市群不僅是一個內涵空前復雜的“宏大敘事”,也是一場直接涉及到億萬人利益和命運的現實進程。在全球化背景下,對城市群的概念和現實進程展開全面梳理和深入討論,既有助于把握我們生活于其中的當代現實世界的特征、主流和趨勢,也有助于重建被這一歷史進程沖擊和擾亂了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
城市群概念在中國的傳播
從概念的起源看,城市群是從大城市演化而來的。戈特曼首次以Megalopolis來為城市群命名,而更重要的在于:一是超越了19世紀以來城市社會學對Megalopolis的道德批判語境和價值態度,使一種針對城市群的客觀和理性研究成為可能;二是為這個概念賦予了全新的質的內涵和意義,揭示出當今城市從傳統的單體城市向城市共同體轉型發展的新模式與新形態。進一步說,Megalopolis既是傳統大城市概念的進一步延展,也是人類城市發展的當代模式與最新形態,其最突出的特征在于:這種新型大都市不再是單體城市而是一個城市共同體。就此而言,也可以說“大都市就是城市群”。
20世紀80年代,城市群的概念和理論傳播到中國,并隨著推進長三角經濟一體化的國家戰略而備受重視。“Megalopolis”在中國有“都市圈”、“大都市圈”、“大都市帶”、“大都市連綿區”等譯名。可能是因為中國城市化及城市一體化的水平比較低,國內學者在1990年代提出了不同于Megalopolis的“城市群”(urbanagglomerations)概念,也有學者細分為以國家級大都市為中心的國家城市群、以區域性大都市為中心的地區城市群、以地方中心組織起來的日常城市群。盡管這是在中國本土最早看到的“城市群”用法,但其在基本內涵上與“Megalopolis”十分接近,同時在實際影響上也未能超過前者。直到2005年底,《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發布,城市群(Megalopolis)首次進入國家戰略框架體系,成為涵蓋“都市群”、“都市圈”、“大都市圈”、“大都市帶”、“大都市連綿區”及“城市群”(urbanagglomerations)的合法概念。但由于習慣和缺乏必要的自覺意識,這些稱謂在學術研究、政策規劃及媒體上一直混合使用,在理解、表述與溝通上制造了不少麻煩和錯亂。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在概念和用法上規范和統一應成為城市群研究的一個基礎性工作。
全球城市群的發展歷程
和城市發展一樣,城市群同樣是西方發展在前,世界其他區域發展相對遲緩,并主要是在美國、歐洲影響下“迫而后動”的結果。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可將城市群進程劃分為發生、拓展和主流化三個歷史階段。
前兩個階段都可以戈特曼為中心來說明。首先,以1941年戈特曼開始對美國東北部城市化展開研究為起點,到1961年《城市群:美國城市化的東北部海岸》發表,是城市群的孕育、準備和發生階段。以紐約為首位城市的“波士沃施”(Bos-Wash)城市群,就作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城市群誕生于此際。同時,這也標志著以大都市和城市群為中心的都市化進程正式拉開序幕。其次,以戈特曼1976年在《城市和區域規劃學》雜志發表《全球大都市帶體系》為標志,城市群進程在全球開始進入傳播和拓展階段。在該文中,戈特曼明確提出世界六大都市帶理論,即,(1)從波士頓經紐約、費城、巴爾的摩到華盛頓的美國東北部大都市帶;(2)從芝加哥向東經底特律、克利夫蘭到匹茲堡的大湖都市帶;(3)從東京、橫濱經名古屋、大阪到神戶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帶;(4)從倫敦經伯明翰到曼徹斯特、利物浦的英格蘭大都市帶;(5)從阿姆斯特丹到魯爾和法國西北部工業聚集體的西北歐大都市帶;(6)以上海為中心的城市密集區。
都市化進程在21世紀成為全球城市發展主流。學者弗羅里達的研究對象主要是在全球經濟產出排名中超過1千億美元的前40個城市群,從總體上說,這40大城市群的經濟產出之和占到世界總量的66%,而在全球創新中所占的比例則高達85%。同時,最重要的是,這40個城市群分別位于北美、歐洲、亞洲、新興經濟體和其他地區,這至少表明在區域經濟發展上,最發達的城市群已成為決定當今世界的核心空間與主導機制。在弗羅里達的研究中,涉及到當今世界城市群進程的最新狀況。目前,南北美洲有城市群13個,歐洲有12個,亞洲有1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