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城市化道路對鄉村民主產生了深刻影響:一方面,在中西部以人口輸出為特征的傳統村莊,青壯年人口大量流出,導致村莊政治精英的流失,同時削弱了村莊的社會信任,從而降低了村莊民主的質量;另一方面,在東部地區以人口輸入為特征的城市化村莊,外來人口大量涌入,導致外來人口超過本地戶籍人口的局面,外來人口被排除在鄉村民主和治理結構之外,形成新二元結構,這種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地方性公民權”限制了村莊民主的包容性。改變現有的城市化模式,重構城鄉關系,是鄉村民主發展的關鍵。
一、導言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的鄉村選舉(或者說鄉村民主)引起了學術界尤其是政治學者的濃厚興趣。1996年、1997年《美國政治學評論》連續發表了2篇關于中國農村選舉的論文,2000年《中國季刊》還組織了“選舉與民主”的專刊(第162期),可謂盛況空前。①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為,村莊選舉采用的“一人一票”、公開直接選舉的形式與西方的民主選舉制度十分相似。這引發了學者和其他觀察家們一系列的猜測、期待和想象:村莊選舉對于中國社會的未來轉型究竟意味著什么?村莊選舉究竟會成為中國民主化的起點,抑或只是一個沒有實質內容的象征性舉動?②然而,最近這幾年,關于村莊選舉的研究熱潮逐漸消退,政治學者們紛紛轉而研究農民的抗爭、集體行動,③以及農村公共物品的提供。④在一定程度上,這可能是出于一種失望,相當一部分學者原本預期村莊選舉會向更加高層的選舉過渡,⑤由村莊到鄉鎮再到縣、市、省乃至中央的直選,遞進性地推動中國的民主化。所以,以往對于村莊選舉的研究,大多把選舉作為自變量,探討選舉對于鄉村權力結構、國家與社會關系、公共物品、再分配的影響。
然而,村莊選舉似乎就此停留在了原地,連鄉鎮長直選的改革試點都中途夭折。眾所周知,社會科學家通常對“變化”更感興趣,他們的注意力逐漸轉向其他領域。研究者忽略的是,雖然鄉村選舉尚未觸發多米諾骨牌效應,但其自身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是由城市化和人口流動所引起的。
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的戶籍制度和人民公社制度嚴格限制了人口流動,基本杜絕了自發的移民現象;改革開放之后,中國的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8%上升到了2010年的47%,且以每年一個百分點左右的速度增長。隨著城市化、工業化和市場化的突飛猛進,企業開始熱衷于招收來自農村的廉價勞動力,農民大規模涌入城市,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中國的城市化日益加速,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城打工,其中年輕人占絕大多數,基本方向是由農村流向城市,從中西部地區流向東部沿海地區。以上海為例,2007年有農民工403萬人,其中16—24歲的人口為123.2萬人,比上年增長5.2%;25—34歲為150.5萬人,增長6.7%;2835—44歲為102.4萬人,增長7.8%;45—54歲為21.3萬人,增長0.9%;55歲及以上為5.6萬人,下降1.8%。超過三分之二農民工年齡在34歲以下。⑥
這一方面導致了村莊的“空心化”,青壯年大多外出打工,留守村莊的主要是老人和兒童;另一方面,我國長期以來形成的城鄉二元結構和戶籍制度并未因人口流動而打破,農民進城之后,職業改變了,身份卻依然不變。他們在城市從事高強度、低收入的工作,被稱為“農民工”或“流動人口”,無法享有城市居民或郊區村民的各種權利;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在城市或郊區長期定居,甚至出生在城市,卻始終被定義為“流動人口”而不是“城市新移民”。正因為如此,中國2009年的城鎮化率是46.59%,但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這意味著有13.6%即1億2800萬生活在城鎮里的人沒有真正城市化。⑦顯然,這樣一個過程不同于我們通常所說的城市化,因為這些來自農村的打工者只是被吸收到了城市的經濟系統,卻沒有被城市社會所接納,無法參與城市公共政治生活。也就是說,城市把鄉城遷移者(rural to urbanmigrants)當做勞動力、消費者或者一個生產要素,而不是一個移民或公民,在經濟上加以吸納,在政治上加以排斥。筆者將這樣一種城市化模式稱為“半城市化”(semi urbanization)。
不同于以往的研究,本文將探討中國的“半城市化”道路對于鄉村民主的影響。民主化的經典理論通常認為,城市化可以促進民主化。SeymourMartinLipset指出,經濟發展與民主政治是一種正相關的關系,即財富指數越高民主程度越高,工業化程度的指數越高民主程度越高,城市化程度越高民主程度越高,人口的教育水平越高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大。城市化作為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一個國家從農業社會邁向工業社會的關鍵,而且可以促進可持續的民主(sustainablede-mocracy)。⑧MosheLewin對蘇聯的研究也認為,城市是民主的搖籃,工業化和城市化將會推動多元社會的發展。隨著城市的興起,會產生越來越多的專業人士和知識分子,出現獨立于國家之外的市民社會(civilsociety)。⑨但是,中國的“半城市化”與民主化的關系可能要更加復雜。這首先是因為中國的“半城市化”是一種非典型的城市化;其次是因為中國的地區間發展極度不平衡,有的村莊極其富庶,有的依然貧窮;有的村莊通過工商業或旅游業與全球社會連為一體、日新月異,有的則在崇山峻嶺中重復著昨天的故事;有的村莊繁華勝似城市,有的則人去樓空只剩孤老幼童。⑩對這些不同類型的村莊而言,城市化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會產生完全兩樣的政治社會后果。
二、村莊的“空心化”及其對鄉村民主的挑戰
國家統計局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3億人,外出農民工占城鎮人口的23.4%,為中國46.6%的城市化率貢獻了10.9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以18-40歲之間、有文化的青壯年為主體;但舉家外出、完全脫離農業生產與農村生活環境的農民工僅占20.4%,為2966萬人。農民工外出為農村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首先,農民外出務工給農村增加了大量的收入,這是任何其他投資無法比擬的。由于計劃經濟(1955-1978年)和對人口流動的限制,中國的農村與城市隔絕了20多年。但這之后,農民工成為農村與城市之間的聯結,引起了人員、技術、資金、商品和信息的回流。農民工擁有改變農村的巨大潛力,特別是對那些遠離城市和其他信息交換媒介的地區而言;瑏瑡盥次,農民工往城市的流動也等于自發解決了農村相當部分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再次,回鄉的農民工不僅帶回了資金,還帶來了新的觀念結構、豐富的人際關系網絡和先進的生產技術,給農村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為工業帶動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發達地區帶動落后地區的有效實現形式。
但是,人口的大量流出也給鄉村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受教育程度較高、生產能力較強的青壯年向城市遷移,鄉村留居人口大都為兒童和老人,導致農業生產的質量下降,耕作效率低下,影響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不少耕地無人耕種,鄉村景觀風貌破壞,不少村莊出現了“空心化”的局面,即實際居住在村莊的人口急劇減少。
與此同時,中國農村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已經超過1.2億。由于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打工,致使許多農村地區的農業勞動不得不主要由老年人承擔。中國老齡科學中心的一項調查指出,在我國農村60~64歲的老人中,有62.7%的人依然從事農業生產,農村中65~69歲的老人中有47.6%的人依然從事農業生產,即使是70~74歲的農村老年人中也還有29.2%依然從事農業生產。老年人大量從事農業生產是農村“空心化”的最好證據?,伂寯G蚖老人外,還有數以千萬計的留守兒童(即29父母外出打工的兒童)。據保守估計,村莊16歲以下的留守兒童至少在2000萬以上。
越來越多的村民離開自己的村莊,村莊與外界的聯系也越來越緊密,這不僅影響了農村的家庭經濟,對于農村社區的權力結構也會產生顯著的影響。有學者認為,這種人口流動會降低鄉村民主的質量。如果一個村莊居民的利益主要來源于村莊社區范圍之內,那么他們對于村民代表大會與村民選舉就會給予更多的熱情;相反,如果一個村莊中外出務工的比例增大,村民主要從社區之外的世界中獲得就業與商業機會,那么可以預期的是,他們對于村民代表大會與村民選舉的關注熱情就會下降。Oi和Rozelle使用“長期在外勞動力比例”這個變量來代表一個村莊社區與外界社會的聯系程度,發現村莊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比例越高,競爭性村長選舉的可能性就會越低。因此,他們認為,在村內從事經營的村民對參與本地政治更有興趣,外出打工的村民既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為家鄉的政治操心。
村民自治和農村基層干部選拔缺乏農村精英參與,嚴重影響農村政治民主和民間組織的發展。精英的流失一方面不利于農村經濟發展,農村因此而蕭條,通常只有春節期間才呈現人丁興旺的局面,而平常只能見到拄著拐杖的老人和嬉戲的兒童。在筆者調查的一些村莊,那里的雜貨店在春節期間的營業額幾乎相當于平時全年的營業額。實際上,這種人口流動對于鄉村民主的傷害要比經濟更為嚴重。
首先,人口流動使得村民共同體面臨解體,村民之間的社會信任水平降低,這會導致村莊民主的質量下降。Putnam指出,民主的績效取決于公民共同體(civiccommunity)和社會資本(socialcapital)。公民共同體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2)政治平等;(3)團結、信任與寬容;(4)結社與合作。所謂社會資本,指的是普通公民的民間參與網絡,以及體現在這種參與中的互惠和信任的規范?,伂幋罅哭r民進城務工,他們的生活重心已經轉移到城市,其中的精英分子或在城市定居,或到縣城和鄉鎮購房置業,這樣不僅導致了能人的流失,更重要的是,縮短了村民的博弈鏈條,降低了彼此之間對于未來長期合作可能性的預期。博弈論早已證明:長期的重復博弈有利于人們選擇信任與合作,而短期的博弈則可能誘發欺詐與不合作。人無恒產則無恒心,當越來越多的村民離開或可能離開村莊,村民之間的合作也變得越發不可能。于是,村莊共同體面臨解體的危險。筆者的調查發現,在“空心化”的村莊,村民的集體行動很難開展,很難通過集資、共同勞動等方式修建公路、水渠、學校等公共設施。
其次,人口流動使得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投票率降低,精英參與村莊選舉的比例下降。農民工長年在城市打工,他們不可能千里迢迢地回到家鄉參與投票,這樣不僅僅需要承擔路費,損失工資,更重要的是,村莊已經不是他們生活的主要場所,與他們的切身利益關系不大。在我們調查的多個“空心化”村莊,實際投票率大約在30%左右,多數選民是委托他人投票,甚至干脆棄權。此外,精英大多選擇在外就業,不少村委會缺乏頭腦靈活、善于組織的能人,這導致村委會的工作績效較差。而糟糕的治理能力往往令選民更加失望,進一步降低投票率和支持率。
當然,也有研究發現人口流動對村莊民主有正面影響。大量的外出人口也有可能加強村民對村莊事務的參與,原因是在城里打工的村民會帶回外部世界的信息和資源,這會改變村民們的政治取向,有可能增進他們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單偉等人的研究支持此假設。在他們對于中國鄉村控制變遷的研究中,使用了“非農戶數”,即一個村從事工商業的農戶數與總戶數的比值,作為該村經濟與外界聯系程度的指標。最后的模型結果顯示,與外界聯系程度高的村,上級對其土地資源的控制較弱;在選舉自己的領導人方面,也有較多的自主權;同時上級對村莊民間組織的干預也被削弱,增加了民間組織自主的可能性。這說明,打工者帶回家鄉的信息、觀念和資源等有利于村莊自主性的提高,有助于村莊抵制上級政府的干預,有利于民間團體的興起?,伂徳谡n題組成員調查的華東地區某村莊,92名在城市打工的受訪者當中,確定自己未來不會返鄉發展者高達70人,占76%,其中小學畢業的3人中,有2人表示會返鄉發展,初中畢業的19人中,有7人表示會返鄉發展,而高中或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的人表示會返鄉發展的比例則很低,確定自己未來不會返鄉養老的達到67人,占73%。高中或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的人選擇未來會返鄉養老的比例同樣很低。通過相關性分析,課題組發現,教育程度與返鄉發展和返鄉養老的相關度分別為0.48和0.49,具有較強的相關性,即教育程度越高的農村年輕勞動力越不愿意返鄉發展和返鄉養老。
筆者對上海地區的農民工子女的研究,更是發現:盡管按照官方的統計口徑,農民工子女被歸入流動人口,但實際上,這個群體中的相當一部分人已經不再流動,而是隨父母定居在城市。他們有的很小就隨父母進城,有的甚至就出生在城市,與戶口本上的“農村”二字毫無瓜葛。與父輩不同,他們沒有任何的務農經歷,也不可能將農村的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或“社會保障”。他們作為“城市化的孩子”,瑏瑦注定將以城市為安身立命之所,而不是像父輩那樣往返于城鄉之間。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項研究顯示,50歲以上的農民工只有15%的人想在城市定居,40-50歲的數據為21%,30-40歲的為37%,20-30歲的為45%,20歲以下的高達61%。瑏瑧我們在訪談中也發現,45-60歲的農民工大多在家鄉農村建造住房,30-45歲的農民工大多在家鄉的縣城或小城鎮購買住房,而新生代農民工則表示寧可住在城中村或城郊結合部的簡易住房,也不會回到家鄉。從長遠來看,返鄉農民工將是少數,人口城市化的趨勢不可逆轉,農村人口的減少不可避免,需要避免的是鄉村社會的凋敝,而“空心化”正是鄉村凋敝的一個重要表征。鄉村民主的發展最終取決于鄉村社會的健康發展。
三、城市化村莊與新二元結構
中國人口流動的主要方向是從落后的中西部地區流向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
沿海城市的快速經濟發展導致了城市化的迅速擴張,位于城市或制造業中心周圍的村莊很快城市化,變得非常富有,但其法律地位仍然是村莊。在這些城市化的村莊,農業生產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主要的收入來源是地租和集體企業。
由于勞動力密集型的制造業主要集中在郊區,加上中心城區的房租非常昂貴,大量外來人口選擇租住郊區農民的廉價住房。在這些城市化村莊,往往出現“人口倒掛”的局面,即外來人口的數量超過本地村民的數量。然而,地方政府對于該地區公共物品的提供,卻是以戶籍人口為依據的。譬如,警力的配備、公務員的數量、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公共財政的投入,都是與戶籍人口掛鉤的。進入城市(包括郊區)就業與生活的農村移民并不能與城鎮居民平等享受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福利,在城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伂捦鈦砣丝谠跀盗可险加袃瀯?,在權力結構中卻處于絕對的劣勢,被排除在鄉村民主和公共服務體系之外,既缺乏權利資格,也沒有福利保障。
在這些城市化的村莊,形成了兩個大的社會群體和治理體系。
第一個社會群體是當地村民。這些村民大多自己經營企業或者在村辦企業上班,除了工資或經營所得,他們還可以從村集體經濟中分紅,將房屋出租給外地人,將耕地轉包給外地農民(所謂代耕農)耕種,因此大多有可觀的收入。在外來農民工面前,他們是雇主或房東。相對于前者,他們是比較富裕的社會群體。我們發現,城市化村莊通常有三種類型:一種是集體經濟非常發達的村莊,這類村莊往往是一種集權的治理結構,村黨支部書記兼任經濟合作社社長(領導村辦企業),大權獨攬,一些村莊的領導人甚至帶有世襲制的特征;另一種是私營經濟發達的村莊,這類村莊的村委會選舉往往存在激烈的競爭,候選人大多是富有的私營企業主;還有一種是“村改居”(即由村民委員會改為居民委員會)的村莊,這類村莊屬于即將消失的過渡類型,村莊的集體土地收歸國有,村民的戶籍身份改為城市居民,這一類的村莊要么組織渙散,要么矛盾激烈,頻頻向政府上訪,甚至連換屆選舉都無法正常舉行。
第二個社會群體是外來人口,他們是作為租客或雇員進入村莊的。他們不能參加村委會的選舉,被排除在公共政治體系之外,不是一個政治主體,而是一個被治理的對象。不僅如此,他們往往還被當成是潛在的犯罪者或社會不穩定因素,經常受到警察、保安的盤問和搜查。每逢重大節慶或盛會,地方政府就會對外來人口進行集中的清理整頓。地方政府將流動人口排除在“我們的”城市之外,從管理者的角度,特別是從一種對城市穩定性的憂慮和對本地生活標準的維護的立場出發,而對流動者本身的福利或需求則沒有考慮。對一些城市管理者而言,流動人口就像自來水一樣,需要的時候就把水龍頭擰開,不需要的時候就把水龍頭擰上。戶籍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地方性的公民權(local citizenship)。所謂地方性公民權,就是在地方層面而不是國家的框架內進行權利配置與社會排斥(entitlement and exclusion)?,伂撨@種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地方性公民權”限制了村莊民主的包容性。
在這些城市化村莊,實際上形成了一個新二元結構,這實際上是傳統的二元結構(即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在城市化進程的拓展和演化。傳統二元結構中的城鄉居民在空間上、地理上是隔離的,而新二元結構中的郊區村民與外來農民工共處于一個社會空間。在城市化村莊中,當地村民構成了一個由熟人構成的村落共同體,而外來農民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陌生人或半陌生人組成的流動社會。在這種新二元結構中,實際上存在身份與階級的雙重不平等。一方面,外來農民工是流動者、異鄉人,他們缺乏戶籍身份,無法得到正式體制的庇護,社會支持網也相對脆弱;另一方面,外來農民工又是城市社會的底層,他們大多從事“3D”工作,即難(difficult)、臟(dirty)、險(dangerous)的工作,微薄的工資僅夠糊口,無法支撐體面的生活方式,更難以在城市安家立足,導致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相分離,瑐瑠鳥民工不得不忍受與家人分居兩地的痛苦。
這種新二元結構為沿海城市郊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提供了廉價勞動力,保證了產品的價格競爭力,給城市帶來了可觀的經濟紅利;但也給城市的社會治安、公共服務帶來了巨大壓力,勞資沖突、本地人-外地人的矛盾變得尖銳起來,地方政府面臨治理困境。
近年來,外來人口開始主動地提出權利訴求,上訪、罷工、群體性事件層出不窮,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這種自下而上的壓力,加上中央政府越來越重視“和諧社會”與“民生”,地方政府對外來人口的態度趨于溫和。
以上海的郊區松江為例,截止2009年底,松江本區戶籍人口55.89萬人,來滬人員78.15萬人,外來人口已經遠遠多于本地人口。松江區委書記在會議上指出:他們(外來人口)為松江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他們干著我們松江地區最艱苦、最臟、最累的活,拿的是最低的報酬。他們在參與松江地區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也產生了許多民生問題,如居住問題、同住子女就學問題、就業介紹問題、就醫問題、維權問題等等。這些問題逐漸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關注,并開始著手解決。
一是深入實施農民工同住子女義務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08-2010)。2007年底,全區共36327名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民工同住子女中,有43%的學生就讀于公辦中小學校。三年來,松江區通過公辦學校吸納、建立公辦學校教學點、國有資產公司舉辦民辦農民工子女小學以及簡易農民工子女學校轉民辦等4種形式,為全部符合條件的41065名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民工同住子女(占100%)提供了免費義務教育。
二是積極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居住中心建設,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足夠的租賃房供應量。這些公共租賃房,不僅房租要比外面便宜,而且餐廳、浴室、超市、藥房等公共設施較為齊全。截止2010年底,松江區共有12個街鎮、產業園區及企業利用自用土地共建成78個公共租賃房(單位租賃房)項目,住房總建筑面積131萬平方米。成套住房1.3796萬套,不成套住房1.0167萬間,可居住人口約10.0561萬人?,偓嬙诮ǔ赏鈦砣藛T公共租賃社區的同時,地方政府還對外來人員管理模式進行了嘗試———組建外來人員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相當于“居委會”,對外來人員實行小區化管理,加強管理和服務,獲得小區居住人員的基本信息,了解他們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日常困難。管委會還選出一批居住時間長、思想品德好的居民代表當樓組長,制訂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代表座談會,聽取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讓他們參與小區建設和管理。
在不改變戶籍制度的前提下,松江區對外來人口的管理模式進行了漸進性的調整,使外來勞動者獲得了部分的公民權。不過,到目前為止,松江對于外來人口的賦權以社會權利為主(譬如社會保險、外來工公寓、勞動就業培訓、子女就學),而外來人口已經不滿足于這些權利,我們的研究發現,他們已經逐漸形成了對于譬如政治參與、結社權、集體談判權等權利的訴求。而且,目前的管理模式仍然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將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分離開來治理,本地村民通過村民委員會來進行政治參與,外來人口通過“外來人員管理委員會”進行參與,這個委員會仍然是地方政府對外來人口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機構,而不是像村委會那樣的自治機構。
四、結論
“經濟吸納—社會排斥”的半城市化道路將農村人口吸納到城市中來,這部分人口只是作為生產要素(勞動力)參與到城市的經濟體中來,而不享有城市公民或城郊村民的各項權利。這種城市化道32路及人口流動,對中國的鄉村民主產生了深刻影響:一方面,在中西部以人口輸出為特征的傳統村莊,青壯年人口大量流出(不少人甚至舉家搬遷),這導致村莊政治精英的流失,同時也縮短了村民的博弈鏈條,削弱了村莊的社會信任,從而降低了村莊民主的質量;另一方面,在東部地區以人口輸入為特征的城市化村莊,外來人口大量涌入,導致外來人口超過本地戶籍人口的局面,外來人口被排除在鄉村民主和治理結構之外,這種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地方性公民權”限制了村莊民主的包容性。
民主的根本目的在于人的發展。我們每個社會成員實際上有三重身份:第一層次是作為人,他們要求的是尊嚴;第二層次是作為公民,他們要求的是權利;第三層次是勞動者,要求的是收入和福利。農村移民也不例外?!鞍氤鞘谢缆贰钡闹饕锥嗽谟冢簩е铝藙趧恿Φ倪^度商品化,忽視了勞動力作為人和公民的需求。波蘭尼(Karl Polany)指出,勞動力只能是一種虛擬商品。“勞動只是人類活動的另一個名稱,人類活動與生活本身同在,勞動力反過來說并不是生產出來供銷售的,而是為了完全不同的原因,人類活動也不能與生活的其余部分相分離、不能儲存或移動?!爆偓寣趧恿ν耆唐坊?,與民主的價值觀是背道而馳的,因為民主要求我們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是可持續的城市化的本質?,偓崗倪@個角度來看,當前中國的“半城市化”是一種品質較差的城市化。因為農民工或流動人口進入城市之后,他們的生活方式并沒有改變,不能擁有城市公民資格,不能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務。他們當中的不少人把自己的青春獻給了城市,在年老體衰甚至傷殘之后再回到鄉村?,偓庪m然中國政府已經意識到了這種“半城市化”模式的弊端,并且試圖采取措施補救,但目前來看,這些措施主要是“福利”性質,而不是真正的賦權(empowerment)。外來人口仍然處在一個被施恩的位置,而不是一個權利主體。
此外,城市化并不意味著鄉村社會的解體和農民的終結,城市化與鄉村建設是兩個相輔相成的過程。城市化不是鄉村發展的目的,而只是鄉村發展的一種可能性。由城市化、工業化所主導的單線發展模式,必須讓位于多樣化的社會發展模式。按照單線發展模式,每個村莊都應該招商引資、發展工業,或者都應該種植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這樣才能脫貧致富。然而,每一個村莊的資源稟賦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只有一條發展道路,就好比只有一個競技項目,大多數地區都注定失敗。高個子適合打籃球,矮個子適合練體操,鄉村的發展同樣需要多樣化的模式:毗鄰城市,就發展工業或物流;身處草原,則游牧為生;風景優美、交通便利,大可發展農家樂;革命老區,不妨開發紅色旅游……不是每一個村莊都適于工業化或城市化,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要實現多樣化的發展,就必須充分尊重農民的發展自主權,讓農民自主地決定本村的發展道路。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承認,不是每一個村莊都可以在經濟上獲得成功,我們在大力推動鄉村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允許“慢發展”,不要“逼民致富”;但每一個村民都有資格享受現代文明的成果,都應該過上有尊嚴的生活。這就需要在農村自主發展的條件下,加大政府的轉移支付力度和再分配職能,逐步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使農民在權利和福利層面與市民等值。只有打破地區間和城鄉間的市場分割,促使生產要素(特別是勞動力)跨地區自由流動,縮小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才能更加健康,城鄉關系才能更加和諧,鄉村民主的發展才能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