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按照質量與速度并重、定量與定性兼顧的原則,采用多指標綜合評分方法。對合肥、馬鞍山、蕪湖、銅陵,考核突出提升城鎮化質量,促進節約集約發展,適當降低“城鎮化率”指標分值,提高“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投資強度”等指標分值。對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慶,注重提升城鎮化速度,適當提高 “城鎮化率”、“人均城市 道路面積”的指標分值。對亳州、宿州、阜陽、六安,考核在加快城鎮化速度的同時,強調綜合承載能力和資源保障能力,適當提高“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燃氣普及率”等指標分值。對黃山市,考核注重城鎮化質量,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降低“城鎮化率”指標分值,提高“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城市綠化工作”等指標分值。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方案不搞“一刀切”,改變了以往過于重視“城鎮化率”考核的情況,考核評價方案更趨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