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當“后全球化時代”的社會現代化推進不能解決大多數人的就業、生活、生存與發展,不能滿足大多數人對富裕的期待與需求問題時,矛盾、沖突與危機的爆發是必然的。
“后全球化時代”的中國社會現代化,既要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又要實現社會全面小康、和諧社會構建的目標;既要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西方發達國家在較長的時間內所經歷的社會現代化,又要在同一過程中消除西方國家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經歷的“現代化痛楚”、“發展性危機”、“社會風險”。
社會秩序的構建有一個過程,只有當“社會秩序”的理念與要求轉化為一種制度與規則,尤其是內化為公民的一種心理素質與行為方式時,整個社會的運行是自然有序的。
加強社會管理已成當前社會重大課題,我們要進一步研究的是:社會管理的本質是什么?加強社會管理到底要達到什么目標?怎樣加強社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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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后全球化時代的到來作為認識加強社會管理的新視野,客觀上在于后全球化時代凸顯了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的需求,同時得益于奧地利學者布列斯基的啟發
2010年10月,布列斯基(Michael Breisky)的新著《WELCOME TO POST-GLOBALIZATION》(迎接后全球化時代)影響很大。布列斯基是前奧地利駐美國大使。他從2008年金融危機對奧地利經濟的影響,人性、人的價值的喪失提出“后全球化”,并提出他對“后全球化”的基本看法。我認為,進入“后全球化”時代的標志有三:一是以美國為主導的單極世界開始解體;二是“社會現代化”成為后全球化時代的世界性難題;三是由于人類生存的資源與空間(自然與社會空間)的約束,而引導人類走出地球,開展太空探索的競爭。
如果說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全球化是以美國為主導的全球化,那么隨著2008年美國的次貸風波進而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全球化趨勢正在扭轉:(1)全球貿易、資本流動與移民數量都在減少;貿易摩擦、貿易保護主義日益嚴峻;(2)全球領導力與國家間的協調性也在下降:七國集團(發達工業化國家集團)與二十國集團(世界最大經濟體的財政部長與央行行長組成的集團)無力對這場危機做出有效回應,所能做的只是擴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3)美國地位下降,金融秩序由單邊支配向多邊作用過渡,世界模式多樣化進程加速推進。
在21世紀,現代化的邏輯已凸顯了社會現代化的特征與趨勢。社會現代化不同于第一次、第二次現代化,或者說不同于以工業化、信息化為核心的現代化,主要有三個明顯特征:(1)社會現代化將現代化的重心由經濟、技術、知識轉向社會、社會發展。(2)社會現代化是一場非常深刻的重構當代都市人生活方式的革命。伴隨著“后全球化”的到來,以獲取物質財富為主要動機的“生產本位論”正為“生命本位論”、“生活本位論”所取代。在“后全球化時代”,公民更關注,更重視生命、生存和生活的質量。(3)社會現代化本質上標志著全社會公民對社會生活質量、社會福利、社會公平的期望與提高。
當“后全球化時代”的社會現代化推進不能解決大多數人的就業、生活、生存與發展,不能滿足大多數人對富裕的期待與需求問題時,矛盾、沖突與危機的爆發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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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代化建設,就是要通過社會結構的調整,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尤其是防止利益“世襲化”,重建社會公平的現實
“后全球化時代”的中國社會現代化,既要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又要實現社會全面小康、和諧社會構建的目標;既要在較短的時間內實現西方發達國家在較長的時間內所經歷的社會現代化,又要在同一過程中消除西方國家社會現代化過程中所經歷的“現代化痛楚”、“發展性危機”、“社會風險”。西方社會現代化過程中的歷時性矛盾在當代中國的社會現代化進程中成為共時性矛盾。
前現代、現代、后現代的社會矛盾交織在一起,融為一體,使當今中國的社會現代化發展呈現出錯綜復雜的狀態。不同階段的改革,總有一些前一階段未解決的矛盾在下一階段凸顯出來。如拖欠農民工工資、農民負擔過重、征地拆遷安置、貧富差距等問題,一旦解決不當,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而且規模很大。隨著改革的深入,由于市場經濟體制還不成熟、法制不健全、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社會管理方式落后、社會保障體制不完善等原因,人民群眾在資源分配、市場占有、生產經營、勞務關系、收入分配以及不同利益集團的博弈等方面的利益矛盾逐步凸顯,且具有廣泛化、深刻化的特點。
社會現代化建設,就是要通過社會結構的調整,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尤其是防止利益“世襲化”,重建社會公平的現實;通過對社會成員的社會行為和價值觀念的引導和約束,對各類社會關系、社會矛盾的協調,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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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全球化時代社會管理的系統目標是:共識、秩序和規則。該系統目標也是一個三維的坐標,在整體上、在社會發展的深層影響著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
后全球化時代社會管理的系統目標是:共識、秩序和規則。該系統目標也是一個三維的坐標,既有不同的取向,又互聯、互補,在整體上、在社會發展的深層影響著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指出:“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七大進一步強調要“完善社會管理,維系社會安定團結”。
很顯然,“維系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是社會管理的核心內涵,
西方學者對社會秩序的論述,從“霍布斯的秩序問題”到亞當·斯密關注的人類理性選擇的自發傾向的秩序論,從哈耶克的自發的秩序和人造的秩序到吉爾茨提出的“地方性知識”,再到福柯、布迪厄對空間秩序的強調,為我們研究社會秩序提供了一種新的詮釋方式。
在中國語境中,很多中國學者試圖從儒家文化的社會建構、家族主義、中國人的天命觀等傳統文化資源來解釋中國社會是如何可能的、中國社會的秩序是如何運作的。這一解釋思路通過對人情、面子、日常權威、關系等重要概念的重新詮釋和概念框架的重新建立,來解釋中國社會秩序是如何運作的,體現在費孝通的鄉土社會、蘇力的本土資源論、秦暉的“小共同體”理論等。
社會秩序是推進社會現代化的前提條件。社會需要秩序,才能使自己的生產、生活、交往、合作得以正常進行,人的權利、自由得以順利享有和實現。在維系社會或共同體內部關系正常化的層面,秩序的價值表現為讓權力結構能夠維持現有狀態,并正常運行。
轉型社會的社會秩序的構建是一個過程,只有當“社會秩序”的理念與要求轉化為一種制度與規則,尤其是內化為公民的一種心理素質與行為方式時,整個社會的運行是自然有序的。
當前,我國正在由經濟增長驅動型的發展模式轉向經濟社會協調并重發展的模式,并將最終轉向社會或者說社會現代化驅動型的發展模式。為了適應這一轉向,合理的社會管理創新,既不可能恢復改革開放以前那種政府對社會實行全面掌控和行政支配、“國家包辦社會”的方式;也不應該繼續放大近二十多年來某些重要社會領域由市場左右、“把社會扔給市場”的方式。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從總的趨勢上應該要建立以社會規則為特征的社會管理,通過意識形態的社會化、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與行動、資金以及稅收與福利分配等手段和途徑,監管和規范各種社會制度、社會規范、社會組織與規章、風俗習慣等,從而影響個人、集體與社會行為,調節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解決社會分化等所導致的過度社會矛盾,實現社會的有序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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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要從社區、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安全等層面加強建設,形成公民廣泛參與的社會“善治”新格局,更應抓住影響“共識”、“秩序”、“規則”三維坐標體系建設的突出問題
后全球化時代,要實現上述社會管理系統目標構建,不僅要從社區、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安全等層面加強建設,形成公民廣泛參與的社會“善治”新格局,更應抓住影響“共識”、“秩序”、“規則”三維坐標體系建設的突出問題:如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社會誠信危機等,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和社會風險,進而形成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現代化的“社會共識”、“社會秩序”和“社會規則”,這也是“十二五”乃至今后10-20年,中國社會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
重建社會誠信體系,化解社會“公信力”危機,夯實社會管理的基礎。社會誠信、社會“公信力”是推進社會管理的思想精神基礎。
中國社會科學院2011年發布的《社會心態藍皮書》顯示,北京、上海、廣州三市市民的調查結果表明,三市市民總體社會信任屬低度信任水平。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在《不信任砌成中國墻》一文中說,中國沒有“柏林墻”,但由高強度的“不信任”砌成的“墻”卻存在于社會各個群體和各個角色之間,在政府和人民之間,在窮人和富人之間……不一而足。
可以說,這場信任危機已由10年之前的“誠信”危機,演變成如今的社會“公信力”危機。一個喪失公信力的社會是非常危險的社會。 10年前,我在《誠信,當代中國最稀缺的資源》等文章中,已大聲疾呼:國民都要行動起來保護“誠信”資源,建設“社會誠信體系”,并提出:(1)從社會結構功能的互補、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層面上,為保護“誠信”資源,建設“社會誠信體系”奠定基礎;(2)建立“企業資源信息網”、“個人信用信息網”、“行業誠信信息網”,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3)發揮道德示范作用,培育市民誠實守信的思想品德。
可以說,社會誠信體系建起來了,社會服務才有效,社會才有序,社會才能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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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社會的核心基礎,企業對社會的影響是全方位的、深遠的。要以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為抓手,提升社會管理品質,推進中國特色的社會現代化建設
企業是社會的核心基礎,企業對社會的影響是全方位的、深遠的。企業的誠信、企業的道德、企業的責任如何?對社會誠信乃至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具有根本的影響。所以,加強社會管理要以企業社會責任為抓手,在提升社會管理品質的過程中推進中國特色社會現代化建設。
2006年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新紀元年。這一年10月,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增強包括企業在內的公民和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
如何引導更多的企業能為社會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放心產品,能讓消費者利益得到保護、社會公平公正得到維護?一個重要的手段和方法便是開展企業社會責任評估報告制度建設,并對企業的社會責任報告進行評估,以把握不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不同特點、不同水平,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
但是,當今中國企業還處于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初級階段,形成一個完整的發布、驗證的信息披露體系還需要經歷一個過程。2011年8月2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1中國上市公司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研究報告》顯示,截至6月30日,A股上市公司發布各類社會責任報告共計531份,其中不及格報告為435份,不及格率81.92%。這份研究報告統計結果表明,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531份占國內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總數的七成,上市公司已經成為社會責任報告發布的主力軍。而在上市公司482份獨立報告披露指標中,責任管理信息披露最優,員工客戶的管理信息較多,公益管理信息和社區參與信息表現不足。戰略信息披露一般較為全面,但質量有待提高。績效信息披露最差,信息披露不平衡,缺少關鍵績效指標,指標的平衡性較差。
開展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既是在引導企業積極為社會盡職,培育更多的“道德企業”,讓企業能更好更多地贏利,同時也是從源頭上關注民生,能讓老百姓享有更多的就業機會,能讓社會公眾享受“道德企業”給社會帶來的實在利益,進而促使社會文明風尚的形成。
(鮑宗豪 作者系華東理工大學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