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處彌漫著刺鼻惡臭的武漢南湖,變成了“死魚之湖”。
南湖漁場工作人員駕著小船正在湖面上打撈白花花的死魚。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從4月底武漢南湖開始出現死魚,每天都在增加,今年死魚大約有15萬公斤。
這是武漢南湖著名的“翻塘”現象,是指在富營養化的南湖,在每年4月底5月初的時候,由于氣溫的快速回升,出現大面積死魚翻著白色的肚皮浮出水面的現象。今年的“翻塘”比往年早了半個月。
華中師范大學一位不愿具名的老教授在南湖之濱生活了20多年,他告訴本報記者,導致武漢南湖富營養化的罪魁禍首就是填湖造地以及周邊暴增的樓盤項目帶來的污染。在南湖腹地,記者看到,許多工程車正忙著平整已經被填起的土地,四周則是拔地而起的高樓。
“百湖之市”武漢:湖景房兇猛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武漢的湖泊面積減少了約34萬畝,填湖后的主要用途為房地產項目開發。
南湖位于武昌西南部,是武漢僅次于東湖的第二大湖泊。南湖被湖中堤分割為大小南湖,原有湖面8平方公里左右,現在湖面不到4平方公里,面積萎縮一半以上。
在近年來填起的地面上,聚集了一個大學城——武漢科技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等多所高校在這里建起了“南湖校區”;明澤半島、南湖山莊、水藍裙等多個住宅小區也是近年以來陸續建設的。
“到了晚上,工程車就會悄悄進入湖區填湖作業。”上述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告訴本報記者,20年以前,南湖水是非常清澈的,每到夏天附近的居民都會到湖中游泳;現在,南湖周邊聚集了超過30萬人,20多個排污口每年要排放約4000萬噸污水,湖水富營養化在所難免。
另一個正在急劇萎縮的是沙湖。該湖位于武昌東北部,被沙湖大橋分為內、外沙湖,原為武漢的第二大湖泊,原有湖面一萬多畝,即便在上世紀80年代,也有6000多畝,但根據武漢市水務局最新統計數據——內、外沙湖現有面積分別為0.134平方公里、3.197平方公里,已經不足5000畝。
民間的說法更加觸目驚心——沙湖附近的居民吳軍告訴記者,沙湖的圍填以內沙湖為甚,原來大約1200畝的湖面,現在只剩下一百多畝,消失90%左右。沙湖已由原來的郊區湖變為武漢的“城中湖”。
本報記者在沙湖大橋南側看到,萬達集團等多個房地產開發商的項目正在沙湖旁邊施工。站在沙湖大橋上可以看到,沙湖公館、金沙豪庭等多個大型樓盤像柵欄一樣已將內沙湖圍得嚴嚴實實,這些樓盤就是價格昂貴的湖景房。
“武漢的發展史,幾乎變成了一部填湖史。”前述華中師范大學教授表示,過去30年,武漢城市建設總面積增加200多平方公里,但湖泊面積減少將近230平方公里,楊汊湖、范湖等許多耳熟能詳的名字,現在已經變成了帶“湖”字的地名。
來自武漢市水務局的統計顯示,新中國成立之初武漢中心城區共有127個湖泊,目前已經銳減至38個,平均兩年消失3個湖泊。“百湖之城”武漢目前已是盛名難符。
《武漢地理信息藍皮書》披露,上世紀80年代以來,武漢的湖泊面積減少了約34萬畝;最近十年,湖泊面積減少大約1萬畝;其中取得有關部門合法審批手續填湖的占53.3%,非法填湖者占46.7%。填湖后的主要用途為房地產項目開發。
“中南之腎”荊州:萬畝湖泊遭遇“惡勢力”壟斷
當地的湖面主要是被兩類人壟斷了,一類是有政府背景的人,一類是地方黑惡勢力。
發生在荊州的則是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5月9日,本報記者搭乘老漁民孟傳勝的漁船,探訪以“浪打浪”著稱于世的洪湖,發現洪湖已變成“水上森林”—— 一望無際的湖面上到處是竹篙和圍網分割而成的魚塘。
多位漁民告訴記者,當地的湖面主要是被兩類人壟斷了,一類是有政府背景的人,一類是地方黑惡勢力,“在湖區插幾根桿子,圍起來的面積就成了私人地盤”,這些人插“旗”為標、私設“領地”,然后就像陸地上“炒地皮”一樣“炒湖面”——原來承包一畝湖面僅需25元,現在從這些人手中轉讓一畝湖面要200元,另外還要向當地濕地局繳納25元管理費。
一位漁民透露,僅是當地“大口村附近,就有1萬多畝的水面被私人壟斷,進入湖區捕魚的漁民需要留下一半的捕撈所得,每只船每年還要交1萬元的捕撈費”。
對于以上村民所述,本報記者向荊州有關部門求證但并未得到答復。
洪湖濕地局辦公室主任曾曉東告訴本報記者,“圍湖養殖最盛的時候,湖面上全是竹篙、圍網,漁船行駛都成問題。”2005年到2007年間,當地政府組織“大拆圍”專項行動,一共拆除37.7萬畝圍網。
圍網養殖和圍湖造田不斷蠶食洪湖,再加上近年以來天氣干旱早成的湖面退化,致使洪湖的自然湖區大面積萎縮。數據顯示,洪湖面積已由上世紀50年代的760平方公里減少到現在的315.34平方公里,面積縮減58.11%。而在洪湖的上游,白露湖和三湖早已被改造成稻田,已經完全從地圖上消失。
荊州地區號稱“四湖水系”,其中包括長湖、白露湖、三湖、洪湖,“四湖水系”與洞庭湖水系隔著長江南北相望,是長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態涵養地,歷來被稱為“中南之腎”,但如今的“四湖水系”已經是“腎功能衰竭”了。
來自荊州市水利部門的數據顯示,新中國成立初期荊州平原湖區共有大小湖泊631個,湖泊面積達到2178平方公里;但是到2011年底,荊州湖泊僅剩72個,62年間湖泊數量減少接近9成,面積也剩下大約800平方公里,萎縮6成以上。
以罰代法:心有余力不足
為什么剎不住填湖之風呢?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主任王樹義認為,首先還是利益驅動,其次是由于違法的成本太低了。
若按目前的消亡速度,50年以后,湖北將不再有湖泊。到目前為止,“千湖之省”湖北已經是名不副實了。
官方統計資料顯示,新中國成立初期,湖北共有面積超過百畝的湖泊1332個,面積超過5000畝的湖泊332個;由于上世紀大規模的圍湖造田,以及近年以來的房地產開發、傾倒垃圾、工農業污染等,湖北現有百畝以上湖泊574個,比上世紀50年代減少56.9%。
“百湖之市”武漢已經有20多個涉及湖泊保護的法律法規,“千湖之省”湖北也是最早討論并制定湖泊保護條例的省份,為什么剎不住填湖之風呢?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主任王樹義認為,首先還是利益驅動,其次是由于違法的成本太低了。
根據《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獲得填湖所得土地的合法使用權,房地產開發商只需要向有關部門上繳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罰款,再補交相關土地性質變更費用,以及報批手續費用即可。
武漢本地一位律師以后湖為例算了一筆賬,后湖地區的拆遷成本為每平方米3000多元到6000元之間,加上建筑等其他成本,商品房單價最低也在8000元左右;但是圍湖建房的成本,即便是加上罰金以及土地改造所追加的建筑成本,每平方米也不會超過3000元。
填湖造房可以繞開征地費用以及拆遷的麻煩與成本,優勢十分明顯。
據記者了解,當地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甚至會在預備違法的前一年,就為即將實施的違法填湖準備好需要的罰金,交完罰金以后就會得到相關部門的合法手續。
在荊州,當地濕地管理部門人士則向本報記者抱怨,像洪湖這樣的跨界湖泊,他們在面對違法養殖的時候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為湖北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湖泊保護工作”。
同時,荊州湖泊保護普遍存在“以罰代法”現象。曾曉東告訴本報記者,“非法進行圍欄養殖等行為肯定要處罰,但是根據有關規定,圍網水域在魚苗投放完畢之后不能強制取締只能等到生產周期完成后才可以,這給很多漁民一種誤解,交了罰金就可以圍網養殖”。
現在的洪湖就像一個很淺的水盤子,最深的地方也不過二三米,蓄水能力本來不強,加上近年以來的開發,面積只能不斷減少。“現在大規模恢復湖面已經很難實現了,目前主要做的是保證現有湖面不再減少。”洪湖濕地局法制科科長鄧兆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