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于2000年2月16日被命名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2003年蘇州市攜下轄五縣市建成了“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群”,實現全市環保模范城市“一片紅”。“十一五”以來,投入600多億元實施太湖治理重點工程2800多個,完成全市14條(段)城區黑臭河流整治,飲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累計建成“禁燃區”650平方公里,淘汰燃煤設施756臺,清潔能源使用率近90%。全市建設噪聲達標區458平方公里,建成市區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生活垃圾、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率達100%,建立核與輻射監管體系,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嚴格執行環保前置審批制度,2009年以來,拒批“兩高一資”項目487個,涉及資金157億元。“十一五”以來,全市關停污染重、工藝和設備落后企業近2000家,其中化工類企業1265家;共投入2.8億元,初步形成了涵蓋水、氣、聲、放射源的立體自動監測網絡和電磁輻射移動監測系統; 全市累計環保投資1208億元,全市建成投運城鎮污水處理廠100座。
5月21日至25日,環保部組織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現場復核工作組,對蘇州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持續改進工作進行了現場檢查。復核工作組實地察看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現狀,檢查了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以及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斷面水質與大氣自動監測站點和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場站。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與管理工作辦法》,對照《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指標及其實施細則(第六階段)》,復核專家組認為,“蘇州市創模檔案資料基本齊全,數據基本可靠,一致認為26項指標基本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其中,常熟26項指標全部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考核要求。隨后,專家組還對蘇州提出了抓好環境安全保障、加大工業污染防治、提高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提升空氣和地表水環境質量、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等5項建議。會上,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周乃翔做了表態發言。(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