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改革事關廣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各地規定的首檔電量相差懸殊,未考慮城鄉差異等因素,聽證方案實際上成為“單邊上漲”,引發較多爭議。如何讓電價改革走向科學合理、公開透明,如何讓聽證會切實體現民意,讓群眾消除“逢聽必漲”的擔憂,成為本輪大范圍聽證的焦點。
人多、人少,城市、鄉村:差異因素是否因為操作復雜就不考慮?
在階梯電價聽證方案中,最受老百姓關注的就是首檔電量定在多少度。
從已公布的聽證方案看,各地首檔電量相差懸殊,東部省份明顯高于西部地區:上海月度方案為全國最高,規定的首檔電量為260度;北京、浙江、江蘇、天津、重慶等地首檔電量均在200度以上;而安徽、陜西、寧夏、甘肅、內蒙古等省區均有一套方案規定首檔電量為120度。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擬以年為限執行階梯電價,上海、浙江、廣東、湖南、貴州等省份也制訂了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比較可取,我國南方很多地區夏天很熱,冬天沒有供暖,季節性用電不均衡。”貴州省社科院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胡曉登說。
記者了解到,很多省份規定的首檔電量是依據往年居民用電均值確定的。比如,北京“方案一”規定的首檔電量為年用電2760度以下。這個數據是怎么算出來的呢?北京市發改委給出的數據顯示,2011年,北京市執行居民電價的用戶616.24萬戶,居民用電量168億度,計算可知,去年北京平均每戶用電量在2720度左右。
但是,依靠簡單相除得到的平均值,是否考慮進了家庭人口差異、城鄉差異等多方面因素?
從已公布聽證方案的省份看,各地方案均未考慮家庭人口因素,不細分大家庭還是小家庭;除內蒙古將蒙東、蒙西分開聽證外,其余省份均以省份為單位統一制訂聽證方案。
“城鄉差異大是我國的現實國情,例如在貴州,貴陽市民用電量肯定比邊遠農村居民大得多。如果執行同樣的標準,意味著很多城市居民負擔可能會增加。”胡曉登說,“聽證方案理應把城鄉差異納入考慮,而且分為城鄉兩套方案,操作起來也并不復雜。”
對于家庭人口差異,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由于家庭人口數處于變動中,把人口數考慮進來會比較復雜,執行起來有困難。
“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幾代住在一起,雖然人均用電量有限,但整體用電量較大,實行階梯電價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電成本升高。”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華認為,對于電價這樣一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制訂方案不能怕麻煩,應該盡量克服困難,把家庭人口數等因素考慮進來。
只升不降,電價改革初衷是變相漲價?
各地階梯電價聽證方案出臺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不少群眾質疑實行階梯電價是“變相漲價”。
對此,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回應說,居民階梯電價原本在設計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電量設檔并非一成不變,隨著經濟發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電量越來越多,一二三檔用電量可以適當調整。
不過,記者發現,從目前各地公布的聽證方案看,均為第二檔、第三檔單邊上漲,僅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給予10度到15度的免費額度;各地方案也未考慮到將來一二三檔用電量如何調整,電煤價格發生變化時電價如何調整,僅寧夏制訂的“方案二”規定首檔電價三年之內不做調整。
“實行階梯電價本身是好事,既能促進節能減排,也有利于引導居民合理用電。”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說,“關鍵是方案要合理,不能把階梯電價搞成‘變相漲價’;一定要有漲有跌,那才是正常的。”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國內居民電價比工業電價低,居民電價實質上是在享受補貼;不過,漲價也好,補貼也好,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調價機制,有關部門就應對電力成本、電價和相關補貼做詳盡的規劃,比如此次電價方案確定后,未來多長時間根據成本變化進行調整。
電力成本透明是贏得消費者對提價理解的關鍵。業內專家指出,此次各地出臺的電價方案只涉及電價的階梯變化調整,并沒有涉及電價改革的核心--電力企業壟斷和成本公開透明。
“實施階梯電價后,增加的電費收入用在哪里?能不能對老百姓公開?這也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雖然現在不少發電企業是虧損的,但輸配電和供電企業都處于壟斷地位,利潤居高不下。應盡快理順電力體制,不能把每次上漲的成本都讓發電企業或消費者來承擔。”吳弘說。
胡曉登等專家認為,必須盡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打破電力行業的種種壟斷。我國電力行業“發輸配售”四個環節,發電已經基本市場化了,但輸、配、售市場依然處于高度壟斷狀態。不打破壟斷,就難以真正核算電力成本,就難以真正消除群眾對電價上漲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