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委員劉翔被記者開了一炮,他參政五年,四年缺席,去年到了會上還弄了一份應景議案。這不光是大煞風景的問題,簡直就是從他身上,暴露出一個政協委員到底該干什么的問題。
有人說劉翔是“專職請假的政協委員”。因為劉翔作為現役運動員,國際賽事一個連一個,他一沒時間參會,二沒時間搞調研,在政協委員不是民選的而是推薦的情況下,讓劉翔當政協委員實在是在浪費體育界參政議政的機會。不能不問:國家體育總局推舉一個“專職請假的政協委員”的原因和目的到底是什么?是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根本就不重要?還是在拿政協委員當獎品?
“兩會”之所以讓全國人民寄予厚望,就是因為代表委員既是政治榮譽又是政治責任。代表委員們的提案和議案就是自身履職對人民負責的基本表現。網友“采桑子”認為,“兩會”期間,代表委員的天然定位就是行使批評建議權,在確保參政議政質量的同時,使一府兩院的工作達到人民滿意的標準。無代表,不批評,因而不敢于批評、不善于批評甚至于批評建議水平不高,也是代表委員缺乏履職能力的一種表現。
聯想到近日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用微博回復市民來信的事情,真是該給代表委員們“上一課”。上海市民秦嶺在網上發布《一名癌癥晚期病人家屬致上海市市委書記俞正聲同志公開信》,把父親肺癌晚期并發腦轉移,訴說了求醫過程中遭遇多家醫院非正常對待,并提出了四條建議。俞正聲不僅對秦嶺的四點訴求表示贊同,還說:“你的心痛也是大家的心痛,大家(包括醫院同志們)的共識會推動我們前進。”
網友“汪強”贊同秦嶺的表達,說“大膽表達是凝聚共識的起點”,主張公民要增強自己的公民意識,要懂得表達是自己的權利,當政府服務不到位時,自己有權提出批評及要求;官員也同樣應該增強公民意識,應該知道表達是公民的權利,作為官員應該對公民的表達給予積極回應?!鋵?,這種公民意識又何嘗不是代表委員的履職底線?
3月1日《南方周末》“方舟評論”說,每個代表委員都是“兩會”的靈魂,他們運轉,“兩會”就能發出美妙的響聲;他們靜默,“兩會”就難免卡殼。他們身負重托,他們手中所握的,是諸權利之權利,他們既享“權為民所授”之名,正應在這時這里行“權為民所用”之實;他們表現的好壞,事關國家政治生活的好壞。
難堪的是,“專職請假的政協委員”劉翔再次出場。如果以他為代表的代表委員真的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基本以“靜默”亮相“到此(北京)一游”,那就非常令人民失望。那么,唯一的選擇就是,“劉翔們”請退場,讓99%恪盡職守的代表委員交出100%問心無愧的提案和議案,確保國家大事的籌劃與決策在反思與修正中“步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