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除前的“舊正田邸”
▲ 莫奈故居
位于北京東城區總布胡同內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日前突遭拆除,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隨著舊城改造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如何保護好包括名人故居在內的歷史文化遺產,已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在國外,不少名人故居也面臨“開發”圍剿,但各國政府和民間組織想方設法使其不受“打擾”,繼續散發迷人魅力。也許,我們能從中得到啟示。
日本 政府資助“文化財”
2003年,東京品川區發生一起轟動一時的“強拆事件”。被拆建筑是當今日本皇后美智子的祖宅——一棟已有70多年歷史的歐式風格木造兩層宅邸。
美智子的父親正田英三郎是食品業界巨頭日清制粉公司的創始人。美智子就是在位于品川區東五反田的這座和洋結合的宅邸中出生、成長。
正田英三郎身后留下33億日元遺產,包括現金、股票和住宅。她的哥哥們因為遺產繼承稅過高,放棄了那座住宅。2001年,這座失去房主的住宅依法收歸為國有財產,俗稱“舊正田邸”。
不久,日本財務省決定拆除“舊正田邸”,將平整后的土地掛牌拍賣。消息傳出,輿論一片嘩然。周圍居民發起保護運動,阻止建筑公司拆除住房,最后,美智子皇后明確表示,沒有保留舊宅的愿望,皇后的娘家被推平。
皇后的祖宅都被“強拆”,當時的民意有點憤然,但在法律上卻無話可說。因為“舊正田邸”未被列入受保護的“文化財”名單。
“文化財”制度堪稱日本保護重要有形、無形文化遺產的“尚方寶劍”。1996年,日本出臺了“有形文化財建筑物登錄”制度,對于存在區域性歷史、學術和時代價值的50年以上建筑,在所有人申請并經文化廳會同專家認可其價值后,可登錄為“有形文化財建筑物”。
對于“有形文化財建筑”,日本政府通過稅收優惠、修繕補助等資助物產所有人。比如,出于保存目的的修繕設計監理等費用,政府負擔一半,另有遺產稅減三成、固定資產稅減半、地價稅減半等稅收優惠。
不過,產權所有人也要承擔相應義務。以“有形文化財建筑”為例,業主在進行屋頂、外壁、隔斷施工,或者改變可視外觀四分之一以上的整修之前,需要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否則將被罰款。而對于被指定為“史跡”的“文化財”,改變現狀需得到文化廳長官的許可。
并非所有業主都希望自己的建筑被列入國家保護。尤其在東京等城區中心地帶,近年來歷史建筑消亡迅速,因為黃金地段地價高昂,政府的優惠等不足以打動一些急于待價而沽的土地或住宅私產所有人。
“歷史和文化城市建設研究會”認為,由于大多數“近代建筑”沒有納入國家、東京都或所在區的文化財,而是屬于個人和企業私產,使得反映近代日本舊貌的建筑物大片消亡,令人扼腕。
法國 多管齊下保“名片”
在法國,無論是繁華大都市,還是偏僻小村莊,你都有機會與名人故居“親密接觸”。它們仿佛色彩瑰麗的文化“名片”,被醉心于文化傳承的法國人視若珍寶。
目前,法國擁有各類名人故居超過900個,其中111個已被國家審核認可,被授予刻有“杰出人士之家”字樣的紅色銘牌,成為第一批國家級“掛牌”保護單位。
立法保駕護航
名人故居屬于文化遺產之列。法國是世界上第一個立法保護文化遺產的國家。早在1887年就頒布法律,保護具有歷史及藝術價值的紀念性建筑和藝術品,并對國家參與建筑物保護工作做出明確規定。
1913年,法國出臺新的文化遺產保護法,設立專門機構對紀念性建筑進行分類管理,并對所有紀念性建筑登記造冊,將法律保護范圍由公共設施擴大至私人財產。
1943年,法國再次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紀念性建筑四周500米范圍內區域被劃定為保護區域,任何人未經授權,不得更改原建筑風格。這項規定遏制了亂拆亂建行為,也避免古老建筑與周圍環境格格不入。
專業人士領銜
在法國,名人故居的看護和維修必須由專業建筑師承擔。他們職責不同,分為遺產建筑師、建筑工程師和總建筑師3種。
遺產建筑師須在夏約高等建筑設計研究中心接受兩年專業培訓后方能執業,他們有資格為國家和地方機構就某一古建筑及周邊區域提供分析、調研和規劃報告,職責是盡最大可能保護和提升該建筑物的文化價值。
建筑工程師主要負責紀念性建筑的維修和保護工作,確保工程在符合建筑藝術原則的前提下順利進行,并保障周圍新建筑的風格與古建筑和諧一致。
總建筑師則負責領導整個維修工程。他們全部經過極其嚴格的選拔,目前全法國只有54人堪當此任。法國法律規定,凡由國家出資的修建項目,必須由一位總建筑師負責施工。
正是由于專業人士全面介入名人故居的維修和保護,才避免了政府單方決策可能帶來的風險,也確保古建筑修繕按“修舊如舊”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