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寶倉
“檢察機關2011年關注農村穩定,加大對涉農職務犯罪的打擊預防力度,護住了村民的錢,是真正惠民利民的體現!”在近日河南省鶴壁市舉辦的“檢察開放日”活動中,聽了該院檢察長劉可民通報2011年度工作后,申媛媛、董克海等河南省、鶴壁市人大代表這樣表示。
據了解,2011年,該院查辦了涉及農村沼氣建設、衛生改廁、征地拆遷、計劃生育等領域職務犯罪案件5件8人,占了該院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人數的45%,在20個村莊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展覽50余次,幫扶的卓坡村成為遠近聞名的文明村。
實際改廁35個,卻謊稱改廁80個
農村衛生改廁是一項惠民工程,對于完善農村環境衛生,增強農民衛生意識具有重要意義,然而,鶴壁市淇濱區的個別村干部卻利用協助政府部門從事衛生改廁的便利,中飽私囊。
2011年初,該區檢察院檢察官在大賚店鎮高廟村開展法制宣傳時,聽到部分群眾反映該村村干部夏某在衛生改廁過程中侵吞補償款。
經過初步調查,該院很快查清:2010年5月,大賚店鎮政府對轄區內村莊實施衛生改廁,每個改廁補貼350元。夏某具體負責高廟村此項工作,高 廟村實際改廁35個,應補貼12250元。而夏某卻向鎮政府謊稱改廁80個,鎮政府實際支付衛生改廁補貼款2.8萬元。夏某將補貼款領走后,除支付材料 款、工人工資,發放給參加改廁的村民每戶100元補貼外,將剩余虛報多領的補貼款1.5萬余元據為己有,并自行消費。
2011年2月底,該院以涉嫌貪污罪對夏某立案偵查。2011年6月底,法院審理認為夏某在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共財產,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我們提出在辦理大案要案的同時,對于一些侵害民生民利,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小案也堅決重拳打擊,并鏟除滋生該類犯罪的土壤。”劉可民說。
別讓村干部栽在土地補償款上
隨著城市化步伐加快,鶴壁市淇濱區發生在征地補償、土地流轉等環節的村“兩委”干部職務犯罪時有發生,群眾對此反映強烈。2009年、2010年,該院共查處該類犯罪4件8人。
2011年初,該院預防部門對涉農職務犯罪問題開展專項預防調查,形成了《關于農村“兩委”干部涉土地補償款職務犯罪的調查分析報告》,對農村干部涉土地補償款職務犯罪的特點、原因做了詳細分析,并提出了預防對策。
淇濱區紀委書記孫金良對此報告表示肯定,認為該調查分析“切合農村實際,對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堵塞漏洞,預防職務犯罪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淇濱區紀委根據該院報告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干部廉潔自律行為的規定》和《鶴壁市淇濱區農村黨支部書記崗位廉政風險防控辦法(試行)》。
隨后,該院精選了6起有代表性的農村“兩委”干部涉土地補償款職務犯罪案件,編印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預防職務犯罪讀本》,發到了轄區每名村“兩委”干部手中。
“讀本中編入的案例都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案件,具有很強的警示教育意義。”鶴壁市人大代表、淇濱區九州路辦事處王升屯村黨支部書記董克海說。
劉可民表示,2012年,該院將繼續把預防農村“兩委”干部職務犯罪作為重點,以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保證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