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空氣好到環保局都可以歇業了,嘖嘖,2012年,還有比這更好的消息嗎?
話說,2011年,既是PM2.5如三聚氰胺一般,從專業術語變為家喻戶曉的生活用語的一年,也是各地環保部門取得驕人政績的一年;既是環保局因空氣質量過好而失去工作動力的一年,也是民間組織發起“我為祖國測空氣”的一年。世事吊詭,莫過于此。
有報道稱,廣州從2000年就開始手工監測PM2.5等細顆粒物,而使用儀器的在線監測是從2009年開始的,目前十個國控監測點都在在線監測PM2.5。市環保局長羅思源直言,“一旦國家確定標準,廣州將立即對外公布監測結果,包括PM2.5的數據”。
不過,看了羅局長公布的2011年廣州“只有22天PM2.5超標”的喜人數據,筆者忽然對官方何時公布PM2.5數值失去了興趣。為什么呢?因為筆者已經“未卜先知”地猜到了答案:2012年,廣州PM2.5超標的天數必然少于22天。
筆者的猜測并非全無根據,只要看看廣州市環保局近年來公布的廣州空氣質量優良率的統計數據,相信大家就會和我一樣,發現其中的“規律”:2009年,廣州空氣質量優良率超過95%;2010年,優良率達97.81%;2011年,優良率達98.6%。
我已經不敢想象2012年廣州空氣質量的優良率將達到多少了,我只是想善意地提醒一下羅局長:記得給繼任者留點“進步”的余地啊,最高就是100%啊,您現在已經統計到一年只剩下5天不優良了,您讓繼任者怎么進步啊?
既然空氣質量優良率的統計在環保局手中必然呈現出“越來越好”的趨勢,那也就不難想象,PM2.5超標天數的統計會是怎樣必然地“逐年下降”了。
歸根結底,如果空氣質量真有好轉,相信公眾也樂于見到這些喜人的數字,問題的關鍵是,目前官方統計數字已經與民間集體感受出現了斷裂:一方認為空氣質量好到失去工作動力,一方已厭倦謊言,決定自費為祖國測空氣;一方潑冷水稱“民間檢測沒什么意義,完全是兒戲”,一方堅稱民間檢測儀的數據反映的絕對是當時當地真實的空氣質量指數……
在此斷裂語境之下,以為將PM2.5納入評價體系,就能“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實在難讓人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