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7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強調,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合法財產權 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溫家寶表示,現在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 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為此要精心設計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出臺相應法規。
土地權益紛爭愈演愈烈,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看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其傳遞的信息非常清晰:盡管中國農民用難以想象的堅忍為中國經濟發展做出了太多的 犧牲,從所謂歷史必然性的角度,這種代價在一定的特殊時期或許難以避免,也換來了工業化城市化加速等種種成效,但時至今日,農民乃至整個社會已經無法再以 從容的心態接受如此高昂的成本,是必須作出改變的時候了。而改變的重點,就在于重新定位農民與土地的關系,還農民以應享的完整的權利。
土地總是讓中國農民愛恨交織。愛,是因為在傳統社會里,土地幾乎是農民唯一的生產資料;恨,是因為在從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由于農民擁有的 對土地的權利尚不完整,土地又往往成為一種束縛性力量。綜觀中國歷史的治亂循環,就會發現,只要把農民與土地的關系處理好,則天下安,一旦處理欠佳,則天 下危。
曾幾何時,中國農民對土地不但缺少所有權,也沒有使用權。回顧當代中國的改革開放歷程,幾乎可以認為就是一個農民與土地的關系逐步調整的過程。 當年小崗村拉開了改革的序幕,其改革的實質無非在于恢復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由此改革,中國農民蘊涵的巨大生產力得以釋放,使中國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基本解 決了吃飯問題。此后相繼出臺的《土地承包法》、《物權法》等法律又規定了農民的土地權。然而客觀地分析,農民對土地所擁有的權利仍然不夠完整,這一點正如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之后,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管理學會副理事長、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黨委書記孔祥智接受媒體采訪時所說,“土地產權還是集體所有, 農民也沒有產權證”。
因為這種權利的不完整,農民繼工農業產品的“剪刀差”之后,又在遭遇新一輪剝奪。當中國城市化狂飆突進,一波又一波的圈地運動讓地方財政豐盈、 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的時候,作為土地的真正主人,農民卻獲益甚微,更不用說征地拆遷中的貪贓枉法行為對他們的傷害了。土地成為各種力量覬覦的對象,如何抵 制或者怎樣在公平交易中取得自己想要的收益,主人卻心中沒底忐忑不安。
這種不安對社會威脅甚大。對中國的農民來說,土地就代表著穩定感,穩定感既是收入上的,也是心理上的。而毫無疑問,只有當農民對其腳下的土地擁 有清晰、完整的權利時,穩定感才會油然而生。理解和尊重農民的這種穩定感,對農民當然有利,但社會更能從中受益。而承認農民對土地擁有完整權利,與土地國 有的大前提也并不沖突,因為土地國有之“有”,正需要一個個鮮活的農民去行使。
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對土地的權利在令人可喜地擴張著,而現階段暴露的問題則在警示,當下最為農民所企盼也為社會所急需的,應該是從“擴權”趕快跨越到“確權”。權利的內涵模糊,列示的權利再多也是虛擬的,只有將其清晰確定,它才是抵制非法入侵者的有力工具。
據專家透露,目前國家為“確權”已經做了很多準備,12月29日農業部將召開會議,專門研討這一問題,并且將在明年陸續推進這項工作。溫家寶所 說的“精心設計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出臺相應法規”當是這項工作的一部分。從效果考慮,立法明確農民對土地的權利,不論是在財產收益上,還是在 心理和情感撫慰上,對中國農民來說都是重大利好消息,這將催生他們的穩定感。而作為占中國人口最多的群體,農民的穩定感肯定是社會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