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日報》報道,12月20日,中紀委委員、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在陸豐市干部群眾大會上宣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烏坎村群眾的利益訴求,決定成立省工作組,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盡快恢復烏坎村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此前一天,汕尾市已表示收回被征耕地,烏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已被“雙規”。
據報道,自2009年6月,烏坎村民就開始上訪反映征地問題,今年9月21日后,出現了打砸公私財物和沖擊邊防派出所行為。11月,烏坎村民又曾集體上訪,之后事件逐漸被外界關注。
事件的最新進展,讓民眾看到了解決烏坎問題的希望。顯然,無論是烏坎村民,還是當地政府,以及諸多在網絡上“圍觀”的公民,都希望解決問題,而不愿看到事件繼續惡化。
朱明國在會上說,“堅持民意為重,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堅持法律為上,依法依規、講情講理,妥善解決問題”。這些話說得非常好。只要當地政府及司法機關尊重烏坎村民的利益訴求,堅持“法律至上”的原則,依法公正透明處置其中的問題,那么,就沒有邁不過去的“烏坎”,烏坎事件也必定能順利得以解決。
不過,話說回來,烏坎事件發展至此,當地已經付出了不小的“維穩”代價,值得嗎?那么,問題又出在哪里?
對此,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認為,“烏坎事件的發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這是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長期忽視經濟社會發展中發生的矛盾積累的結果,是我們工作‘一手硬一手軟’的必然結果。”這可以說是點到了烏坎事件的本質。
烏坎事件確實經過了一個矛盾長期累積、且未能依法得到解決的過程。村民從2009年6月21日就開始向上反映問題,如果在這兩年多的時間內,陸豐、汕尾的有關部門和官員,能夠“以民意為重,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對待烏坎村民的合理訴求,堅持“法律至上”,依法解決烏坎的實際問題,多進行解釋溝通工作,事情或許就不會脫離理性的軌道,打砸工廠等一系列事件或許就不會發生。
事實上,即便是最近,當地如能秉持法治的原則,烏坎事件可能不會發酵得如此影響巨大。
中國面臨著發展機遇期,也是矛盾凸顯期。在一些地方,矛盾甚至還十分尖銳,如果處理不好,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另一方面,互聯網時代也形成了“圍觀”的維權民眾,擴大了事件的影響。這些新情況,可能讓當事的地方政府面臨著沒有預料到的壓力,甚至在這種壓力面前,進退失據。
想強調的是,既然承認矛盾存在,首先沒必要對此類事件“反應過激”,繼而采取非理性的解決措施,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此時,最應該做的就是“講法治”“講公正”。地方政府“法治至上”,民眾自然也會“理性至上”。因為這些事件的性質并不復雜,民眾主要表達的都是利益訴求,并渴望實現公正。
回憶此前的甕安事件、孟連事件,可以發現相似的處理邏輯,就是只要尊重民意、堅持法治、維護合法權益、打擊違法犯罪,復雜的問題便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如今的烏坎事件,正在按照這樣的邏輯在進行,那么事件的圓滿處理便值得期待。而問題的關鍵還在于,其他地方從中應有所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