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 常紅)中國社科院19日發布的《社會藍皮書》指出,當前公民的社會參與總體水平仍較低,培育公民意識、公益型社團組織應成為城市建設重要內容。
藍皮書指出,與城市化進程相伴而生的應該是公民現代性的增強。而公民現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民廣泛的社會參與行為,特別是通過參與社會團體實現制度化、組織化的社會參與。然而,調查顯示,雖然我國的城市化已經步入快速通道,但是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規模的擴大并沒有帶來公民社會的發展。
在城市受訪者中,只有4.5%的人參加了民間社團,其中包括志愿者組織、業主委員會、環保組織等。而在農村,參加民間團體的比例僅為1.7%。但是,我們也看到,當問到今后是否打算參加民間團體時,16.5%的城市受訪者給出了肯定的回答。由此可見,如果提供更多的參與渠道,建立更有效的激勵機制,可以相應地激發公民的社會參與熱情,提高其社會參與的積極性。
數據還顯示,隨著原有鄉村社會結構的瓦解,以親緣和地緣為基礎的社會團體,例如宗親會和同鄉會,也在逐漸縮減:在城市,只有1.6%和4.5%的受訪者表示參加了宗親會和同鄉會;在農村,這一比例也只有2.6%和3.6%。當然,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同學關系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校友會成為眾多受訪者社團參與的首選。在城市受訪者中,有22.2%的人表示參加了校友會,29.8%的受訪者表示今后會繼續參加或者打算參加校友會。另外,聯誼組織,例如文體娛樂團體、互聯網團體,也成為人們社團參與的重要載體。有10.8%的城市受訪者表示參加了聯誼組織,17.8%的受訪者表示今后會繼續參加或者打算參加聯誼組織。
藍皮書最后指出,總體來看,我國公民還沒有形成經常性的社會參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公民意識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參與渠道的匱乏。社會組織尤其是以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為目標的民間組織,還沒有形成規模。因此,在城市發展的過程中,首先應當大力倡導公民精神,動員公民參與各方面的社會生活,有效擴大社會組織的規模和影響力。其次,應當培育社會服務類和社會管理類社團的發展,這是實現和諧社會、促進社會進步的核心動力之一。這類公益型社團組織的參與,既有助于促進公民與政府之間的良性互動,形成對政府制約的長效機制,也有助于加強公民的社會責任感和提升相互之間的信任度,化解公眾之間的利益沖突,建立互信互惠的人際關系。因此,培育公益型社團組織,培養公民意識和公民精神,應當成為我國城市的重要軟件建設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