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趙躍宇的“兩不”承諾,有兩種不同的意見,反對者認為,不搞業務的校長怎會是好校長?而贊成者則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大學校長!”
以上不同的意見,表明在我國教育界,怎樣才是一名好校長,并沒有形成共識。一個“好校長”,不需要從事學術研究,而應做職業化的校長,考核校長的就是管理大學的業績。一校之長,又搞行政,又從事學術研究、帶學生,“政學不分”,可能的后果是校長利用自己手中的行政權和學術權,既謀求教育利益,又謀求學術利益。
調查顯示,在113項于2011年實施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項目中,由大學承擔的占63項。其中,項目首席科學家為現任大學校長、副校長、校長助理等校級行政職務的共計16項。如果校長在“權力通吃”,學校的教育風氣和學術風氣可想而知。
耶魯大學現任校長雷文上任之后,就再也沒有帶過一個研究生、博士生,沒有掛名領銜做過一個具體的科研項目,只出過一本專著——《大學工作》,還不是學術著作。他在《大學工作》一書的“序言”中這樣寫道:對任何一所大學的校長來說,壓倒一切的目標是:吸引和培養第一流的師生——這就是大學校長職業化。
事實上,從大學校長的崗位性質看,并不要求校長是一流的學者,而更要求校長人選具有三方面素養:懂教育、懂管理,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在這個基礎上,如果是某個領域的一流學者,那是錦上添花。以此要求校長,才有可能使校長安心教育管理事務,以教育家的情懷辦大學。
推進大學去行政化改革,重要方面就是推進校長職業化,明確對校長的崗位要求,不能讓行政權、教育權和學術權糾纏不清。湖南大學校長在這方面,通過個人的努力,邁出了第一步,而這還需要進一步從制度上加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