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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這一本為緩解社會矛盾而生的事件,卻在近幾年被指為矛盾的制造者,在一片指責中聲名狼藉。為此,各地紛紛推出“城管新政”,卻依然陷入尷尬的境地:2011年6月,湖北啟動“城管革命”,7月,武漢城管執法時被打。2011年6月,石家莊規范城管執法行為,8月,網絡上出現“石家莊城管毆打賣水果老人”的視頻。
城管新政之路究竟該如何越過暴力執法與暴力抗法?城管新政的“百日之癢”應如何破解?中國青年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武漢、石家莊城管新政的“百日之癢”
有900萬人口的武漢市,近年遭遇5000多個建設工地的圍困。城市發展建設與市民生活環境的矛盾,橫亙在城市綜合管理者的面前。
“今年,武漢市實施‘治庸問責’行動,提升武漢市容環境就是優化城市投資環境。城管革命,革的是陋習的命,革的是臟亂差的命。革命,往往都是顛覆性的,城管革命的目的就是用一個新環境取代過去的舊環境。”武漢市城管委執行副主任、城管局長李記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早在去年3月,武漢市由市長掛帥,城管、交管、建設、環保、水務等部門參與組建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包管”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各類城市環境問題。率先在全國走出一條具有江城特色的“大城管”之路的武漢,卻在最近給關注湖北城管新政的人們當頭一擊。
就在市長唐良智表示“城管革命不達目的絕不收兵”之后的第6天,
這部總共7章48條的《規范》,從語言、舉止、儀容、著裝、執法、實施與監督等多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并且細致入微。如“杜絕服務忌語,嚴禁使用臟話、粗話、訓斥話、諷刺話等不禮貌用語”;“徒步巡查時,應當保持正確的站姿、走姿,威嚴有序”;甚至還規定“著襯衣時,下擺扎于褲內”。
然而,就在《規范》印發后百日內,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石家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宣傳辦趙主任說:“
鄭州“城管外包”三年夢碎
報道顯示,當天上午,鄭州市組織部長姚待獻,代表鄭州市委與新調整的干部集體談話,宣布將原市政管理局和行政執法局進行職能合并,組建市政管理執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長期以來,在鄭州養犬管理、清理臨時占道等工作中,執法局擁有執法處罰權,而審批權卻掌握在市政局手中。
姚待獻與新調整的干部集體談話時,要求新機構、新班子要有新形象、新跨越。但此后的2010年秋,鄭州市近1個月內發生4起城管人員粗暴執法事件。新政背后隱含的“暴力執法”、“城管外包”等問題,使得鄭州市不得不“改頭換面”,打破實行了3年的“大城管”模式,設立市政市容監察局,行使原來鄭州市行政執法局的大部分職權。這意味著在城管局內部,市政、執法兩大業務重新分離。
“城管外包”夢碎并未止住鄭州市探尋城管改革的道路,而城管新政實施后面臨的困難,也并非只在鄭州一地出現。
2011年8月底,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深圳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草案)》提請審議。針對城管被廣為詬病的“暴力執法”,該草案規定“辱罵、威脅、毆打當事人或者違法損毀當事人物品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就在輿論為深圳普遍叫好的同時,有媒體報道,9月初,深圳市龍崗城街道辦城管科為偷逃水費,偷盜消防用水。據龍崗中心城供水所負責人回憶,此前在深夜巡查過程中也曾發現有城管車偷水,供水所工作人員前往制止時,遭到城管人員的激烈抵抗,甚至他們還仗著人多勢眾要打人。
2010年3月,安徽省宣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與深圳市升陽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達成協議,后者全面“托管”開發區轄區內市容管理工作。此舉當時被視做當地“城管社會化整體推進工作”的重大進展。
可就在今年8月15日晚,安徽當地媒體報道,在宣城市區發生一起“城管打人”事件。此后,警方查明,打傷流浪藝人孫天宇的,正是從城管局承包市區市容物業管理業務的升陽升公司員工鄧某、徐某等。
在各地城管新政遭遇尷尬并被網絡輿論攻擊的同時,一些城管新政執行地的市民們卻向中國青年報記者發出了不同的聲音。
“沒有感覺城管有暴力執法,也沒有感覺石家莊的城管出現了什么負面消息,我有時會接觸到城管,感覺他們沒有新聞里說的那么粗魯,都挺溫和、文明的。”當中國青年報記者問及城管暴力執法問題時,一位石家莊市民如是說。
“2005年以后,城管暴力執法的現象很少出現。我覺得這個跟城市規劃有關系,很多地方都增建了市場,減緩了城管與小販的沖突。”面對同樣的問題,一位在石家莊做小生意的商戶給出了類似的回答。
受訪民眾的說法與官方的解釋基本吻合。7月,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了石家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盧建新,他將此前出臺的《規定》看做化解之法矛盾、構建和諧城管的“組合拳”。他介紹,石家莊市每個區都配有5臺“移動攝像車”,對執法進行全程攝像,影像資料每個月都向城管委備案。
在武漢,當記者問起城管執法的情況時,武漢市洪山區光谷體育館附近的幾個小販表示,感覺今年確實比去年“松”了。
“這次改善城管形象的舉措有很多,其中有一條就是城管部門接到市民投訴后,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落實,并將處理情況回告給投訴人,這個舉措反響還是很不錯的。”武漢市青山區城管隊員
顛簸于“暴力”與“被暴力”之間的城管
網絡民意與現實民意不一樣,究竟孰是孰非?又是何種原因導致各地的城管新政被暴力阻礙?
中央民族大學行政法學教授熊文釗認為,目前的輿論環境和公民素質導致了城管執法時屢屢發生“暴力抗法”的現象。
“執法是要有嚴肅性的,市民應該遵守法律,但目前存在城管執法體制不被尊重的問題。”熊文釗說,“有些媒體將暴力城管的事情鼓噪得很混亂,給市民造成‘城管執法就不是執法’的感覺,認為城管執法就可以抵抗,甚至打人。目前不少市民文明素質很落后,與我們經濟發展的速度不能適應。這樣,使得兩方面的矛盾越來越激烈。”
“社會秩序是建立在大家遵守法律的基礎上的,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規矩,而一直由少部分人來管理,永遠都是有沖突的。”
為何城管新政未能有效阻止暴力執法?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田思源認為,除了城管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成為“權力垃圾桶”的窘境。
由于城管綜合執法的體制,現實中各部門往往將不愿承擔、缺乏利益的職能劃分給城管,規定的執法內容與現實中執法能力的不配套,導致城管體制在操作性上產生問題。
“比如查黑車,原本都是由警察來管的,但現在北京和上海查處黑車都由城管負責。由于車輛、交通的管理都由公安掌握,在城管執法時就會遇到困難。首先,行政相對人不會聽城管的,車一開就走了。這時,城管執法需要交警部門的配合,否則就會遇到困難。上海便出現了釣魚執法的情況。”
執法內容與能力的矛盾引發了社會上關于城管權力應該擴大還是縮小的討論。“擴大的話,城管本身就產生了很多問題,再擴大就沒有監督了。縮小的話,又回到以前的路子上,很多部門來執法也不現實。”田思源認為,現在需要給城管很好地執法、履行職務的權力,不能因為怕濫用權力而不賦予權力,同時也要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