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城市公共安全體系應急專家庫規模加大
時間:2011-09-15 13:20:32
來源:深圳新聞
深圳新聞網訊(記者 張玲)建議第20070193號的名稱是《關于以大運會為契機借鑒世界先進經驗構建深圳城市公共安全預防與應急保障體系的建議》,由葉興平、杜和平、江遠士、白天、李平、段心清、張曉莉、周春桃、肖妮、潘玉枚、曾艷芬、王巧霞、白宏(共13名)等人提出。
建議內容摘錄如下:
作為中國綜合實力最強的經濟中心之一,深圳的社會經濟發展迅速,各項城市基礎設施完備,是一座日益國際化的超大規模城市,尤其是在獲得2011年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主辦權后,更是成為世界矚目的焦點。同時深圳也是一座公共安全產業十分發達的城市,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已現雛形,成為我國社會公共安全產業最早發祥地。經過20多年的飛速發展,目前在深圳已有3000余家從事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從業人員近30萬,年產值300億,接近全國公共安全生產總值的一半。在我國三大公共安全產業基地中(以廣深為代表的珠三角經濟區、以滬杭為代表的長三角經濟區和以京津為代表的環渤海經濟區),深圳成為當之無愧的產業旗艦。
然而,與蓬勃發展的行業市場相比,深圳在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的研究開發領域卻顯得相對薄弱,缺乏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和正式的權威研究機構。作為建設中的國際化大都市,特別是作為第26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舉辦地,我們認為深圳亟待加強社會公共安全領域的專業研究和開發,盡快構建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
從國際經驗看,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間的時候,經濟發展將進入加速階段,同時也進入公共危機的高發期,這是由城市發展的一般規律決定的,而且成正比攀升。2006年深圳市國民經濟生產總值5684億元,按目前的常住人口計算,深圳的人均GDP超過了8800美元。由此可知,所面臨的公共安全危機系數明顯升高,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城市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具有人口密集、建筑密集、設施密集、資源密集、活動密集、相互依賴越來越緊密的特點,任何一個環節的正常與否都與城市整體效率有直接關系。因此,城市在快速運轉的同時,也面臨巨大風險,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有可能導致城市整體運行的危機。
城市公共危機無論是自然災害還是人為事故,都將對城市生命財產和社會物質財富造成巨大損失和重大危害。從國內外城市公共危機事件的統計規律看,城市經歷了從無意事件到有意破壞、從單災種發生到多災齊至、從單個系統到綜合系統、從一個地區到整個區域、從一個國家到世界范圍的公共危機演變過程。國內外城市發展的歷史不斷證明,城市系統外部的災害和事故不斷發生,城市內部的公共危機接連不斷,使城市公共危機造成的損失逐級放大,甚至危及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安全。
從深圳的具體情況看,隨著農村城市化改造的完成,城市的規模急劇膨脹,人口、經濟、社會和文化體育活動高度集中和快速運轉,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和現代化,各種社會活動相互依賴性空前增強。因而,城市面臨的自然和人為風險因素也被強化;此外,深圳是一個外來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市,人員結構十分復雜,新舊觀念相互碰撞,社會不穩定因素有增無減,導致人為災害或有意識的破壞成為城市安全的潛在威脅。換言之,深圳公共安全危機的社會屬性非常突出,尤其是人為因素影響較大。深圳的城市特點決定了開展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代表們在建議中提出了深圳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初步設想:
深圳在2005年頒發了《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深圳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盡管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已經基本建立,但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的應急管理體系重點是事后管理,缺乏全過程管理的思路,對避免可以避免的事件發生和綜合防御的事前安排明顯不足,故而影響城市綜合防御能力的形成,這種情況在全國是一個帶有共性的問題。
作為一個創新型的城市,深圳理應在公共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方面走在全國前列,以綜合應對、全過程防御、全社會動員的公共危機防范原則為指導,建立由社會救助與政府主導的防御力量有機結合,共同抗御災害、戰勝危機、恢復正常生活的有效機制,大幅度提高城市公共危機的整體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