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土地管理法》修改調研組在貴州召開座談會。
貴州省國土廳、交通廳等部門向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一行匯報了貴州省執(zhí)行國家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規(guī)的做法,并對《土地管理法》中關于征地范圍、征地審批、征地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征地程序等9個方面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
正在修訂中的《土地管理法》,在組織程序上是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牽頭成立的《土地管理法》修訂七部門領導小組組成。由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宋大涵,以及副組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率領的調研組,6月開始赴浙江、安徽、黑龍江、吉林等地專題調研修訂工作。
記者獲悉,國務院督察組目前已在上海、甘肅、江蘇、山東、廣西、四川等省份進行了調查,內容主要為今年1月國務院公布施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等征地拆遷制度規(guī)定實行情況。
甘藏春此前透露,土地征收的問題是這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重點問題。如何探索建立適合中國現(xiàn)階段國情的一套制度,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督察的方式主要通過具體項目的實地調查,與相關省市領導座談、調閱與政府各部門相關資料等方式,據(jù)本報了解,每一個督察組的組長均為各部委的主要領導領銜,例如前往山東的督察組由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帶領,前往上海的督察組為公安部紀委副書記王沁林牽頭。
按照國務院此前的部署,這是在6月20日前各省將自查情況匯報國務院后的第二階段動作,參與的部委有住建部、國土部、公安部、監(jiān)察部、農業(yè)部、國務院法制辦等部門,督察還具體需了解包括發(fā)生違法強制拆遷、暴力拆遷案件查處情況;涉及的領導、管理部門責任,督察組可以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
而在土地征收補償領域,在國務院督察組之外,國土部也進行了相應的調研,本報獲悉,國土部目前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為《土地管理法》的繼續(xù)修訂做功課。
調研組重點對地方的征地制度改革和低丘緩坡地的開發(fā)利用政策進行了調研。重點圍繞征地范圍、補償、安置、程序、審批、城中村改造,進一步理清法律修改重點、明確具體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意見。
調研中,甘藏春表示,公共利益的范圍究竟怎么確定,才能符合中國國情,有利于推進現(xiàn)代化建設,有利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有利于保護耕地,這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在他看來,中國目前完善征地制度的重點,主要應該放在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上。
多路調查組已經匯集信息到決策層。8月2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進一步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的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持各類建設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更大規(guī)模的經濟增長。
8月23日下午的學習會議上,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劉守英研究員、北京大學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林堅副教授就征地補償?shù)葐栴}進行講解,并談了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國土部知情人士告訴本報,《土地管理法》調整,一個理論基礎需要被突破:如何解決城市的發(fā)展與農民利益之間的矛盾。
“此前利益由國家所有者主要獲取后,國家可以反哺到地方的建設之中,推動城市化,這樣顯然對農民等的利益造成損害,但是這個理論在當下的發(fā)展基調中,很難調轉過來。”
國土部人士表示,政府征收土地,由于目前采用的是一次性的買斷補償,很多時候不符合農民的長期利益,現(xiàn)在地方也有試點在一次性補償后,留有一部分資產份額收益,作為長效補償,這是目前征地補償機制法制細化中,各界力爭推動的內容,期待在接下來的條例中有所呈現(xiàn)。
此外,8月底國土部傳出消息,除原規(guī)定需報國務院批準用地84個城市外,國土部新增了秦皇島、鎮(zhèn)江、南通、揚州、泰州、嘉興、紹興、臺州等22個城市用地審批權,按要求,這22個新增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中心城區(qū)范圍內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也需每年一次性報國務院批準。
“這只能說地根調控將會越來越嚴,”江蘇國土廳人士表示,“江蘇有四座城市被上收審批權,國土部里頭現(xiàn)在對于地方用地的審核及管控越來越嚴格,這也是一個趨勢?!?/p>
全國政協(xié)委員,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表示,1月份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只是對國有土地上的征收行為進行了更明確的規(guī)范,“更重要的土地的征收補償條例,正在起草《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條例》,兩個條例配合,會大大推動相關工作的法治化進程。”
蔡繼明表示,社會各界總體是希望,無論是工業(yè)化,或城市化,不應當將農民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