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有關廣西非法傳銷活動的報道,公安部14日表示已要求廣西公安機關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處置,同時全國各地的公安機關也將同步展開打擊非法傳銷行動。據介紹,廣西公安機關已確定從8月11日起到年底,開展全區性的專項整治行動。(據8月15日《新京報》)
近來,關于非法傳銷的新聞再度密集。繼央視報道廣西各地非法傳銷泛濫之后,網上曾經瘋傳一張一名男青年被剁手指的照片,據其家人稱,這名男青年身陷山西晉中的非法傳銷組織,因其家人拒絕寄錢,所以傳銷頭目剁其手指進行勒索。經晉中警方查明,照片竟是男青年與傳銷組織合謀擺拍的,意在騙家人寄錢。他的手指并沒有被剁掉,因為那把道具刀有個缺口。雖然那殘酷的一幕是假的,但這起事件也從另一個側面展現了非法傳銷的“瘋狂”。
非法傳銷為禍中國久矣!十幾年來,全國各地各有關部門曾多次進行打擊甚至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但非法傳銷總能卷土重來,這是為什么?從業人員高端化、欺騙手段不斷翻新等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但主要的原因恐怕還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打擊力度不夠。設法把人騙去,然后進行洗腦,入伙還則罷了,否則控制人身,加以威逼利誘……這是非法傳銷的常規套路。從近年媒體報道的非法傳銷案件來說,非法拘禁是普遍的現象。按照法律的規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6小時以上就構成非法拘禁罪,而非法傳銷案件中限制人身自由數日甚至數月的情況屢見不鮮。但通常情況下,打擊非法傳銷都只是工商部門的事兒,結果也只是按經濟違法處理;即使公安部門介入,一般也只是“解救”了事,很少追究非法拘禁的刑事責任——非法傳銷中非法拘禁的行為越來越多,肯定與放任有很大的關系。
二是打擊不能持續。惡性事件一多,公眾關注一高,政府就會高度重視,然后就是聯合執法甚至專項整治,聲勢浩大、雷霆萬鈞之下,眾多非法傳銷組織灰飛煙滅。但等風頭一過,非法傳銷就會換一個地方甚至在原地死灰復燃……如此周而復始。非法傳銷就像是彈簧,用力可以壓下去,但力道一松就會反彈。而“運動式”的執法,恰恰就是“一曝十寒”式的,這在客觀上助長了非法傳銷的周期性發作。
因此,打擊非法傳銷重在“力度”,貴在“堅持”。整治非法傳銷,不能陷于非法傳銷的窠臼之中,機械地認為非法傳銷只是一種經濟違法行為,從而對非法傳銷活動中的犯罪行為視而不見。對那些長時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一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更重要的是,打擊非法傳銷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絕不能指望“畢其功于一役”。各地的工商、公安等部門一定要對非法傳銷始終保持高壓的態勢,做到一有苗頭就打,絕不能“豬養肥了再殺”。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必須認識到:非法傳銷不僅嚴重侵害公民的財產乃至人身權利,而且是一種非常危險的社會不穩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