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村工作的一個著力點是通過深化改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為公平的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體系。只有這樣,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才能形成。在這方面,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有兩點值得特別關注。
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改善農村民生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把改善農村民生作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內容,并出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這些政策舉措不僅能短期見效,而且具有深遠意義。
改善農村民生是擴大內需、促進農村消費的重要推動力。2009年一季度全國縣及縣以下消費品零售額增速高出城市2.9個百分點,二季度高出2個百分點,三季度高出1.2個百分點。我國農村消費的增長速度首次超過了城市。出現這種現象,與近年來國家加大對農村社會事業的投入是分不開的。長期以來,農民在生活支出方面最擔心的是看病難、看病貴,教育費用高,養老無保障。所以,盡管農民有很強烈的消費意愿,但這些擔心迫使他們不敢消費、不能消費。近年來,中央在農村教育、新型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體系建設等諸多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各級政府不僅投資改善農村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而且將公共財政支出直接用在農民身上,通過擴大公共財政支出來改善農村的公共衛生、基礎教育、社會保障等,進一步擴大了公共財政對農村的覆蓋范圍,加快了農村社會事業發展,促進了農村民生改善。2009年,國務院發布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現已覆蓋全國10%左右的縣(市、區、旗)。這一制度的建立,是繼農村取消農業稅、建立農業直補、實行新農合之后又一重大的惠農舉措。政府的財政支出由公共投資轉為公共消費,使廣大農民群眾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狀況得到改善,當下即可減輕農民的生活負擔。農民減輕了看病、教育、養老等方面的負擔,等于增加了可支配收入,并在一定程度上免除消費的后顧之憂,從而能更加放心地消費和加大生產投入。這樣,啟動內需就有了堅實的基礎。
改善農村民生可以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人力資本理論認為,勞動力要素具有非同質性,素質低可能成為經濟發展的負擔,素質高則會成為經濟發展的條件;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非常重要。貧窮不僅意味著缺乏收入,更意味著缺乏能力。我們所說的公平分配,基礎應該是獲取和利用機會的能力培養上的公平。而我國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所造成的國民收入再分配體制,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農民及其子女的能力建設,影響了他們在平等的起點上與其他社會成員公平競爭,造成農村勞動力的人力資本質量難以提升、農民收入難以增加。為了改變這種局面,中央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更加關注農村民生問題,積極發展農村義務教育、公共衛生、醫療事業、文化事業,不斷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實際上,這也就是注重農民的能力建設,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如果我們能培養數以億計體魄健全、思想和文化素質較高的新型農民,使農村的就業結構逐漸適應農業和非農產業結構調整對勞動力的需求,就能為農村勞動力在本地區和本地區以外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將農村龐大的人力資源轉化為素質較高的人力資本。他們中一部分人留在農村,將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主力軍、農村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許多人走出農村,也將適應城市產業結構升級換代對勞動力的需求,在城鎮化和工業化中發揮重要作用,成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合格參與者。
城鄉二元結構不僅使城鄉居民之間存在較大的收入差距,而且使他們在享受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方面存在更大差距。改善農村民生,逐步使城鄉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僅能促進農村消費、提升農村人力資本質量,從長遠看還有助于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使廣大農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從而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加快制度創新,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在城鎮化問題上強調制度創新,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在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上取得了理論突破。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市民是城鎮化的重要任務。2008年,我國總人口132802萬人,其中城鎮人口60667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45.7%。有學者提出,中國的城鎮化率僅為45.7%,如果將城鎮化率提高到發達國家80%以上的水平,這個過程本身就存在巨大的消費需求和發展空間。還應看到,在6億多城鎮人口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農村的務工經商者。這部分人長期在城鎮居住工作,但戶籍在農村,在家鄉還有承包地和房屋(宅基地),其中絕大多數仍是流動性人口,其生活水平、生活條件和消費方式與城鎮居民仍有較大差距,實現不了全家人口的遷移和定居,支付不起在城鎮定居的成本。按照統計口徑,這部分人已被計入城鎮人口,但他們沒有被城鎮的社會福利體系所覆蓋,享受不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其消費水平也與城鎮居民相去甚遠。一有風吹草動,他們就會“回流”。這部分人是邊緣性、鐘擺型的流動人口,這樣的城鎮化是依舊內含著城鄉二元結構的城鎮化。所以,逐步提高城鎮化水平固然重要,但更緊迫的任務是將相當一部分已經納入城鎮人口統計的農業轉移人口真正轉為城鎮居民。
在初次分配中提高農民工勞動報酬所占份額。在農村流動人口中,外出農民工是最大的群體。長期以來,我國勞動力成本低廉的競爭優勢很大程度上是在擠壓農民工合理的勞動待遇、像樣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基本的社會保障的基礎上形成的。這就導致了初次分配的扭曲。在初次分配中,勞動者原始收入包括3個部分:勞動者收入、福利基金、津貼和補貼等其他收入。實現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首要的條件是對他們的初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應該逐步提高農民工的勞動報酬,讓農民工工資能夠隨著經濟發展而相應提高,并且工作條件和福利狀況能隨著經濟發展而不斷得到改善,從而使農民工進城落戶具有基本的經濟和社會基礎。
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關鍵是使其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從長期的實踐看,關鍵的問題不僅在于戶籍,更重要的還在于附著在特定地區戶籍上的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一號文件提出,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統籌研究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后城鄉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可以預見,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將陸續出臺,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使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這部分人在城鎮有了穩定的就業機會和住房,并被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所覆蓋,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有償使用和流轉制度的推行等就可以減少制約,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發展現代農業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也就有了堅實的依托。在產業發展的基礎上,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融入各類城市和小城鎮,他們的生活方式和消費行為將發生根本性變化。這是一個偉大的歷史變遷進程,將從根本上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和解決“三農”問題,確保我國經濟在未來相當長時期實現平穩較快發展,進而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