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設與改善民生息息相關。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并對此作了明確部署: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是黨著眼于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黨中央正視并高度重視這些新出現的民生問題,并開出了“社會建設”的新處方,廣東社會建設要深刻領會、全面貫徹這一重要精神。民生問題就是任何政府管理社會都必須加以妥善解決的最基本問題,也可以說是政黨的執政之基,鞏固政權之本。
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涵主要包括發展社會事業、擴大公共服務、協調利益關系、完善社會管理、調處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以及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設。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民生問題解決,符合馬克思主義關于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必須符合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基本原理,可以成為研究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邏輯起點。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發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并強調以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快推進社會建設,這是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認識、新概括,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具有重大意義。
廣東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1月份召開了廣東省委十屆八次全會上提出,要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汪洋書記在會議上強調,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建設“幸福廣東”的重頭戲,并且強調今后每年省里都要做幾件實事,即改善民生的實事,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并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把建設幸福廣東作為“十二五”時期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實好“十件民生實事”扎扎實實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多發展的成果。
今年1月份,在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黃華華省長代表省政府向全社會鄭重承諾,今年將集中力量為人民群眾辦好“十件民生實事”,包括:向全省特殊困難群眾發放臨時性價格補貼,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千方百計促進就業,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扎實做好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工作,加快城鄉防災減災和環境工程建設,加強城鄉文化設施建設,健全住房保障體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等。
問題:
問題一:廣東改革開放30多年的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更是舉世矚目。但相對而言,民生改善相對滯后:一是市民的教育、醫療、住房、食品、出行費用不斷攀升,物價上漲過快,市民支出不斷增加;二是城市困難群眾和非珠三角尚未脫貧的粵東、粵西、粵北等底層生活群體的基本生活狀態亟待改善;三是縣一級以下很多食品衛生監管處于真空狀態,缺乏制度化常態性監管,要到一出事,才市場大檢查,缺乏制度化。
問題二:政府轉型不到位,民生公共服務機制短缺,社會福利等民生支出占GDP或財政支出的比例至今還無法可依,執行起來就會有難度。目前很多欠發達地區公共服務供給還有待完善,雖然說現我省已經不完全依據GDP來考量政績,但考核官員主要依據還是以GDP等經濟增長為指標,沒有得到根本改變,目前政府還是不太重視將公共服務的供給狀況納入政績考核體系,有些基層政府認為公共服務就是貼錢的,多做多錯,這就導致了許多地方政府對于民生責任意識的弱化,導致在公共服務的提供上缺乏積極性與主動性。
問題三:省政府半年來已經實施的“十件民生實事”,在工作推進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就業方面,目前形勢依然嚴峻,今年我省大學層次畢業生數量將達到峰值,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大學生就業壓力會很大,如何緩解就業壓力,勞動力之間的矛盾及需求與供給的結構性矛盾仍然很突出;養老保險方面,存在覆蓋面較窄、繳費門檻偏高、省級調劑能力弱、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分布不均衡等;醫療保障方面,縣級以下保障水平低、統籌層次低、農村衛生服務能力較低等;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住房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由于需求多、要求高、投入大,與地方各級政府有限的籌資能力形成矛盾;收入分配同樣存在著不公的現象,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偏低等。
建議:
1、社會建設必須加大的財政投入。財政投入不足是廣東社會建設落后的根本原因,為此,重視民生的社會建設就必須加大財政投入。加大市民免費教育投入;加大市民免費醫療的投入;加大社會保障的投入;加大對公共服務的投入。如果不加大對民生方面的財政投入,不加大對弱勢群體的資金投入,社會建設就會落空。
2、社會建設的發展思路要改變以往單純追求GDP增長而不重視民生建設,甚至于破壞生存環境的發展方式,要提高市民生活質量,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首先要改善民生,改善人民群眾的經濟狀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促使經濟發展與民生幸福建設相協調,將廣東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落到實處。為此,要改變單純對追求經濟發展速度的“GDP崇拜”,要主動調低全省生產總值的增長目標,要把更多的政策和資源投向民生。
3、加強社會建設要有立法保障,當前我省醫療、社會保障、社會福利占GDP或財政支出的比例至今還無法可依,所以健全廣東省社會建設的同時,必須加強相應的立法,惟有加強社會建設的法制化建設,民生問題才真正有法可依,還要有法必依,很多難點民生問題才能實實在在地得到解決。
4、社會建設要擴大就業服務。要圍繞產業轉型升級,開發新的就業崗位,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千方百計擴大和穩定就業,特別要切實做好大學生、農民工、下崗職工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幫扶工作。重點是加強農村貧困家庭女子免費入讀技工學校和農村勞動力免費參加技能培訓等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更多的農村勞動力學習提升技能,將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工作與廣東扶貧“雙到”相結合起來,積極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
5、社會建設要努力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眾的社會保障水平,為人民群眾編織結實細密的社會保障網絡,優先解決人民群眾生存保障的基本權益問題,解除人民群眾的后顧之憂,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上體面尊嚴和有保障的生活。強化社會保障服務,要逐步提高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當務之急是要推進非公有制企業和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努力做到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對全省人民的社保體系要全部建立起來,強化體制保障服務。
6、社會建設要強化穩價安民服務。充分運用價格調節食品價格,以產銷對接為核心,以降低農民支出為依托,以價格調節基金為支撐,以服務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為宗旨,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穩定市場物價,構建穩定物價保障民生的長效機制。
7、社會建設必須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民生、民主和民權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密不可分。要穩步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使廣東人民群眾感到更加幸福。要強化基層改革配套服務,把縣級、街道辦基層服務平臺建設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載體,進一步明確服務功能,提升政府服務水平,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完善平等的公共服務,讓社會公平正義得到貫徹,讓人民群眾的幸福更加有保證。
8、社會建設必須努力以最小的資源環境代價謀求經濟社會最大限度的發展,以最小的社會成本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滿足人們的生態環境需求。社會的進步與人們得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緊密相連。社會愈進步,人們對生態環境需求的質量要求也愈高。生態環境需求是隨著現代經濟社會進步而變化的自然需求,本質上也是一種社會建設。保護生態環境,發展循環經濟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科技革命,社會建設要實現生態與經濟、社會與環境、人與自然界的和諧互補、協調發展。
廣東省委、省政府加強社會建設要從民生這個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真正解決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問題,帶著這些問題推進社會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才更有針對性,更具實效性,更能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