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依法保護農用地典型案例
時間:2024-01-11 10:28:58
來源:城市化網
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依法保護農用地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吳兆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杜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郭修江出席發布會,發布人民法院依法保護農用地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副局長姬忠彪主持。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保障農用地安全和可持續利用的戰略全局出發,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用“長牙齒”的措施保護好耕地。2023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召開之前,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守住耕地這個命根子,堅決整治亂占、破壞耕地違法行為”。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依法打擊非法占用農用地違法犯罪行為,切實加強農用地保護和利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國家保護農用地的法律不斷完善,近期修訂了土地管理法,制定了黑土地保護法、糧食安全法等專門法律,進一步健全國家保護農用地的各項制度與措施,強化各級人民政府的耕地保護職責,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審理了一批涉及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公益訴訟案件,切實維護耕地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一個好案例勝過一沓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認真篩選,今天發布10件依法保護農用地的典型案例,就是要發揮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和示范引領作用,增強保護農用地“人人有責,破壞擔責”的法治意識,積極推動全社會共同守護好耕地這個糧食生產的命根子,維護好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基。
這批典型案例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堅持能動司法理念,積極服務保障糧食安全“國之大者”。人民法院始終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既注重通過個案審理“抓末端、治已病”,也注重積極延伸審判職能,主動參與耕地保護社會治理,全力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將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如案例五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鎮協和社區四個居民小組與李某洪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案,被告承租“天府糧倉”核心示范區200多畝耕地,卻用于種植綠化苗木,還疏于管理成為拋荒地,法院經調解解除合同,督促當事人及時復墾復耕,荒地重新成為良田。案例四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渭豐街道某村民委員會與馮某漢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案,馮某漢租賃農用地后,長期閑置并疏于管理,被他人大量挖砂、傾倒垃圾嚴重毀壞租賃土地,人民法院沒有就案辦案,在依法判決提前解除合同同時,針對農用地疏于管理的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加強農用地的日常管理,加強耕地保護和宣傳力度,預防非法占用農用地行為再次發生。
二是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辯證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高水平保護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護才能實現”。人民法院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依法統籌把握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在農用地案件裁判中,全面落實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形成鮮明的司法引領示范作用。如案例一梁某東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三名村民小組組長為增加集體收入,違法將耕地發包給另一名被告人挖塘養魚,破壞基本農田50余畝,毀壞全部農業設施,被依法判處刑罰,教訓不可謂不慘痛。本案對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基層組織及其負責人具有很強的教育和警示意義,土地發包要依法,破壞耕地要擔責,希望村委會和村小組及其負責人,要增強法律意識,切實擔起農用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如案例八江蘇省鎮江市金山地區人民檢察院訴馬某華一案,被告馬某華未經批準在租賃的10多畝永久基本農田上建設豬舍、道路設施,造成耕地嚴重毀壞,人民法院在判決馬某華承擔耕地修復責任的同時,依法保障其養殖經營的合法用地需求,認定其占用設施農用地、園地、溝渠、田坎建設養殖設施、道路的行為并非破壞耕地,避免因一刀切的機械司法損害生豬養殖產業的健康發展,有力推進了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三是堅持系統保護理念,助推構建耕地數量、質量、效益三位一體保護新格局。人民法院統籌協調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等多種法律責任形式,堅持對農用地進行“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保護,依法懲治非法占用農用地犯罪的同時,積極引導被告人修復受損土地,避免簡單地一判了之、一罰了之。既實現對犯罪的懲罰和預防,又實現對土地的保護和修復。如案例九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訴楊某義、山東省某實業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訴訟案,對拒不履行行政機關作出的恢復土地原狀處罰的被告,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承擔修復責任,實現行政執法和民事審判、刑事審判的有機銜接,最終被告同時承擔了刑事、民事、行政三種責任,為其非法占用農用地的行為全額“買單”。案例二程某科非法占用農用地案,被告人利用黑社會性質組織影響強買山林大搞違法建設,人民法院針對該案具有涉黑因素、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綜合治理難度較大等特點,依法追究被告人非法占用農用地的刑事責任,數罪并罰判處其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時判令其承擔恢復耕地、林地復墾條件的全部費用,宣示了“有黑必打”和“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系統保護耕地的堅定決心。
四是堅持最嚴法治理念,不斷強化農用地保護的司法力度。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堅持生態紅線不可觸碰,對任何地方、任何時候、任何人的破壞農用地安全和糧食安全的行為,堅決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讓最嚴格的環境資源保護制度真正“長出牙齒”,全方位筑牢農用地保護的司法屏障。如案例三季某輝、李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兩被告人承包耕地后私自取土挖砂對外銷售,毀壞基本農田50多畝,既嚴重破壞耕地資源影響糧食生產,又因洗砂活動危害生態安全,人民法院依法從重對二被告人判處刑罰,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案例六陳某楊訴重慶市綦江區扶歡鎮人民政府行政賠償案,鎮政府超過征地范圍強推村民耕地和作物,人民法院沒有采納鎮政府案涉土地在非法占用前沒有種植農作物不應賠償的主張,依法保護了土地承包人的合法利益。這兩個案例,人民法院對非法占用農用地、破壞基本農田的違法犯罪行為,以最嚴責任保護耕地和土地承包人合法利益,充分體現了以最嚴密法治保護耕地和保障糧食安全的司法態度和政策導向。
五是堅持協同共治理念,持續匯聚農用地保護合力。人民法院強化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行政主管機關銜接配合,積極依法支持監督行政執法,在統一執法司法尺度、案件線索移送、土地修復執行、損害責任履行等方面協同發力,努力實現涉農用地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農用地保護源頭治理多贏共贏。如案例七江蘇省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與鹽城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國土資源非訴執行案,鹽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非法占用農用地搞建設的某公司作出退還土地的行政處罰,但某公司拒不履行,并以行政處罰超過了期限為由抗辯,人民法院認為不管何時進行了非法建設,只要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實還在持續,就沒有超過處罰期限,依法必須予以執行,案涉土地被及時收回復墾。案例十洛陽鐵路運輸檢察院訴河南省欒川縣自然資源局未全面履行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某合作社違法占用基本農田建設養雞場,檢察機關向自然資源局發送檢察建議,自然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并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但某合作社未全面履行行政處罰中的復墾義務,自然資源局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檢察機關又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人民法院判決確認自然資源局未全面履行職責違法,依法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保護農用地職責。這兩個案件,充分展現了人民法院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執法、支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形成多元聯動、各盡其責、協同共治、依法懲治非法占用農用地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合力。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新時代新征程上,耕地保護任務沒有減輕,而是更加艱巨?!鞭r用地保護任重道遠,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不懈、久久為功。下一步,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能動司法、綠色發展、系統保護、最嚴法治、協同共治理念,依法審理好各類涉農用地案件,充分發揮司法的規則引領與價值導向功能,引導全社會不斷提升農用地保護法治意識,為保護土地資源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