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十年來我國發布各類生態環境標準1217項
時間:2022-09-28 14:52:03
據澎湃新聞報道,9月28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環境標準工作實現了“三個”前所未有,即標準體系的發展速度前所未有,環境質量標準的引領作用前所未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倒逼作用前所未有。
別濤介紹說,黨的十八大以來不到10年時間(2012年11月8日-2022年9月9日),國家發布各類生態環境標準1217項,占50年生態環境標準累計總數的44%;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備案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265項,占50年累計總數的77%。
環境質量標準的引領作用前所未有。首先,現行生態環境質量標準在制定過程中,綜合考慮了當時我國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實際狀況和發展趨勢,并與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標準比較、銜接,明確了較長時間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具有一定超前性,能夠引領和推動環境質量改善和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
其次,十年來,環境質量標準的實施情況發生了根本性、轉折性變化。盡管1988年《標準化法》和1990年《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已明確將環境質量標準列為強制性標準,但如何保障其強制力是長期沒有解決的難題。從2013年在重點區域74個城市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開始,從監測評價到信息公開,從目標責任到考核督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使環境質量標準真正發揮了引領和促進作用,辦成了這件事關長遠的大事要事。
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倒逼作用前所未有。十年來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排放要求逐步與國際接軌。別濤舉例說,現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污染物項目共計158項,與美國同類標準的規定大體一致,但就排放限值而言,工業常規污染物和重金屬排放限值與發達國家基本相當。
此外,大氣、水等污染防治法全面強化“超標即違法”原則,增加按日計罰、單位和個人雙罰等超標處罰方式,加大處罰力度。上述這些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實施,既大幅降低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也倒逼國內重點行業達到甚至超過發達國家同類行業的技術水平,推動了行業技術經濟進步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