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的《“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明顯提升;上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中下游力爭達到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太原、呼和浩特、濟南、泰安、鄭州、西安、咸陽、蘭州、西寧、銀川10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級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5%左右,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
《實施方案》要求,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推進污水管網全覆蓋,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約1.4萬公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約350萬立方米/日;推行污泥無害化處理,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處置能力缺口,新增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約0.35萬噸/日。同時,完善城鎮垃圾處理體系。健全垃圾分類收運體系,新增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約1.8萬噸/日;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約2.8萬噸/日,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約0.8萬噸/日。此外,加強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開展試點示范,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約300萬立方米/日;做好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穩步推動污泥資源化利用;加強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新建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50個。
《實施方案》強調,要強化運營管理。健全以污染物削減績效為導向的考核激勵機制,推廣按效付費,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完善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常態化專業化運行維護機制,按照標準規范實施運行維護,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運行維護主體。推廣整縣推進工作機制,鼓勵項目綜合打包特許經營,推廣一體化運行維護。
“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指導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有序開展,推進設施高質量建設和高水平運維,制定本方案。方案實施范圍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規劃范圍一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補齊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短板弱項,提升運營管理水平,切實提高污染物削減績效,推進資源化利用,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和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到 2025 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 9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明顯提升;上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 25%以上,中下游力爭達到 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 90%以上,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到 2025 年,太原、呼和浩特、濟南、泰安、鄭州、西安、咸陽、蘭州、西寧、銀川等 10 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級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 65%左右,資源化利用率達到 60%左右。
二、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
(一)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
推進污水管網全覆蓋。加快建設城市和縣城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及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有效填補管網空白區。循序推進建制鎮污水管網建設。新建居住社區應同步規劃建設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加快淘汰磚砌井,推廣球墨鑄鐵管、承插橡膠圈接口鋼筋混凝土管等管材,嚴禁使用不合格偽劣管材。加強管網建設全過程質量管控,嚴格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和移交。“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約 1.4 萬公里。
實施污水管網修復更新。以黃河干流和汾河、渭河、湟水河、涑水河、延河、清澗河、湫水河、三川河等沿線城市和縣城為重點,推動污水管網排查,開展老舊破損管網診斷修復更新,
推進管網混接錯接漏接改造,降低合流制管網溢流污染。
(二)強化污水處理設施弱項。
提升污水處理能力。黃河干流沿線城市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全覆蓋,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可適度超前。現有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 100mg/L 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圍繞服務片區開展“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因地制宜推進合流制溢流污水快速凈化設施建設。按照“城旁接管、就近聯建、獨建補全”原則,合理有序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小型化、分散化、生態化的建制鎮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約 350 萬立方米/日。
分類施策推進污水處理。以黃河干流和汾河、渭河、湟水河、涑水河、延河、清澗河、湫水河、三川河等沿線城市為重點,實施差別化精準提標;其他地區科學合理確定排放標準,不
搞“一刀切”。黃河上游高海拔地區選取適用于高寒缺氧氣候的污水處理工藝和處理模式。建制鎮設施建設應按需而定、量力而行,避免能力過剩、負荷過低和運維難以持續。
(三)推行污泥無害化處理。污泥處置設施應納入本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黃河流域現有污泥無害化處置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加快補齊能力缺口。鼓勵采用熱水解、厭氧消化、好氧發酵、干化等方式進行污泥無害化處理。建制鎮與縣城污泥處置應統籌考慮,或與臨近市縣聯合處置。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黃河上游省會城市、中下游地級及以上城市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在鄭州、西安、濟南、太原、蘭州等城市建設規模化集中型污泥處置中心。采用污泥協同處置方式的,可將衛生填埋作為設施故障或檢修等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污泥(含水率 80%濕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約 0.35 萬噸/日。
三、完善城鎮垃圾處理體系
(一)健全垃圾分類收運體系。結合本地實際,設置簡便適用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裝置,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設施設備,確保有害垃圾單獨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推動開展定時定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示范。地級及以上城市、干流沿線城市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運輸系統,有效銜接分類投放端和分類處理端。有條件地區可推行“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密閉、高效的廚余垃圾運輸方式。鼓勵具備條件的縣城開展生活垃圾分類,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有序推進建制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建設。“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約 1.8 萬噸/日。
(二)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能力缺口。
推廣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積極采用節能低碳的工藝和裝備,同步明確飛灰安全處置途徑。鼓勵跨區域統籌建設焚燒處理設施和飛灰協同處置設施。全面排查評估現有焚燒處理設施運行狀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快推進不能穩定達標排放設施升級改造。探索開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試點。“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約 2.8 萬噸/日,改造存量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不少于 70 個。
推進廚余垃圾處理。積極推進黃河干支流沿線城市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太原、呼和浩特、濟南、泰安、鄭州、西安、咸陽、蘭州、西寧、銀川等 10 個城市,按照科學評估、適度超前原則,提升廚余垃圾處理水平。“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增廚余垃圾處理能力約 0.8 萬噸/日。
規范垃圾填埋處理。黃河流域地級及以上城市和具備焚燒處理能力或建設條件的縣城,原則上不再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設施。青海、甘肅、內蒙古等省(區)人口稀疏地區,經評估暫不具備焚燒設施建設條件的,可適度規劃建設符合標準的兜底保障填埋設施。有序開展簡易填埋場和擬封場填埋場規范化整治和改造。
四、加強資源化利用
(一)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設施,推廣再生水用于生態補水、工業生產和市政雜用等。結合組團式城市發展,建設分布式污水處理再生利用設施,推動達標處理后就近回用。國家級新區、黃河中下游地級及以上城市新建城區提前合理規劃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建設。鼓勵工業園區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推廣點對點供水。利用濕地、灘涂等自然生態設施或人工設施,推廣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設,推動分質、分對象用水。示范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開展物質能源回收利用。推廣污水源熱泵技術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約 300 萬立方米/日。
(二)推動污泥資源化利用。在污泥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前提下,合理選用成熟可靠的污泥處置技術,穩步推進資源化利用。鼓勵污泥經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用于改良鹽堿地、沙漠化土地等,以及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和農業利用等,土地資源緊缺城市可選用“生物質利用+焚燒”模式。推廣將污泥焚燒灰渣建材化利用。
(三)加強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和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地級及以上城市、具備條件的縣級城市和縣城統籌規劃建設分揀處理中心。鼓勵生活垃圾焚燒余熱梯級利用,考慮區域熱負荷需求,優先采用熱電聯產模式。鼓勵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就地或就近建設焚燒爐渣資源化利用設施。具備條件的生活垃圾填埋設施,鼓勵填埋氣收集和綜合利用。著力解決好堆肥、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中應用的“梗阻”問題,合理利用廚余垃圾生產生物柴油、沼氣、土壤改良劑、生物蛋白等產品。“十四五”期間,黃河流域新建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 50 個。
五、強化運營管理
(一)健全考核激勵機制。構建污水垃圾處理服務質量指標體系,完善以污染物削減績效為導向的考核激勵機制,通過定期考評、信用監管、企業名錄等方式促進服務水平提升。推廣運營服務費與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掛鉤的按效付費機制。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集成示范和推廣應用。
(二)推行專業化運維。完善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常態化專業化運行維護機制,強化專業技能水平,嚴格按照標準規范實施運行維護。鼓勵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選擇運行維護主體。鼓勵居住小區、公共建筑及企事業單位將內部管網養護委托市政排水管網運行維護單位。強化建制鎮相關設施專業化運行維護。
(三)創新運營管理方式。推廣整縣推進工作機制,統籌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鼓勵將不同規模、不同盈利水平項目綜合打包授予特許經營權,有效盤活存量。推行污水“廠—網—河(湖)”、垃圾“收—運—處”一體化運行維護模式。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六、健全保障措施
(一)強化監督管理。按照省級統籌、市縣負責要求,系統謀劃“十四五”時期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各省級污水垃圾處理主管部門要合理明確本地區目標任務。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 70%以上或比 2020 年提高 5 個百分點以上。各市縣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做好項目謀劃儲備、明確建設時序,開展動態監測和定期評估,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普查。完善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城鎮污水和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直排、偷排、亂排等,嚴控工業廢水未經處理或未有效處理直接排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開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專項整治,建立舉一反三問題清單并限期整改,消除存量問題和潛在風險點。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二)拓寬投融資渠道。黃河流域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多元化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維。中央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支持,加大對建制鎮污水收集處理補短板的支持力度。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鼓勵企業采用綠色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穩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探索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
(三)健全費價稅機制。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無害化處置成本且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并動態調整,調整到位前,政府應按規定給予補貼。鼓勵以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污水處理服務費水平。推進再生水利用實行雙方協商定價。推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調整收費標準。推行廚余垃圾計量收費,逐步建立非居民廚余垃圾定額管理和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推動建制鎮污水垃圾處理費按時足額收繳。依法落實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企業稅收、用電價格等優惠政策。
(四)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統籌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做好協調銜接。建立設施建設用地保障機制,將設施用地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探索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協同選址、集約化建設。加強信息公開,強化公眾參與,有效避免“鄰避效應”。做好項目技術論證和審核把關,完善聯審聯批制度,優化審批流程。探索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報建審批綠色通道,確保項目按時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