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堅決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
通知指出,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管理,對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未經批準不得在原址重建;對館藏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中單體文物的復制,必須嚴格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通知要求,加強正面引導,推進文物和旅游融合發展。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系統梳理歷史文化遺產資源,深入挖掘歷史價值、闡發文化精髓,更好揭示文物背后蘊含的哲學思想、人文精神、價值理念,加強時代化表達、數字化呈現,講好文物故事,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引導景區開發建設和管理運營單位增強文化自覺,依托地域特色文化文物資源培育旅游產品、提升旅游品位,打造出更多體現文化內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旅游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