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工信廳、市場監管廳、公安廳召開聯席會議,專項部署為期兩個月的全區醫療廢物和醫療污水專項整治行動,嚴查醫療機構、醫廢處置單位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和醫廢污水等行為,推動行業守法自律,有效遏制醫療廢物、醫療廢水違法處置等行為。
即日起,七廳局組織聯合執法,對全區公立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農村邊遠地區和山區衛生機構等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進行集中專項抽查。各地全面開展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問題并建立排查單位清單、整改問題清單、整改銷號清單,實行限時整改。檢查內容涉及醫療機構是否按照規定分類暫存醫療廢物、是否將醫療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集中處置或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規范處置、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對醫療廢物產生情況進行監管等。執法檢查組將以下沉執法的方式,集中查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暫存間是否安裝視頻在線監控系統、是否建立輸液瓶回收利用臺賬,以及傳染病人、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規定管理和處置等。
對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檢查組還將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倒賣醫療廢物、轉運處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