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務部辦公廳發布通知,將對全國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情況開展摸底調查,2021年3月底前將調查報告及有關表格(含電子版)統一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據悉,此舉是為了準確掌握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舉措,促進城市商業體系高質量發展。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調查對象有兩大類,一類是城市商圈,另一類是城市群、都市圈商業體系。
城市商圈是以地級以上城市為重點,調查以綜合消費為主的商圈分布和發展情況,主要包括核心商圈、區域商圈、社區商圈等。具體包括:1.核心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中心區或特定區域,面向全市,輻射周邊地區、全國乃至國際消費人群,滿足高端購物、文化旅游、特色餐飲、休閑娛樂、金融商務等多元化消費需求的商圈。2.區域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區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區域、輻射全市范圍的消費人群,滿足購物、餐飲、文化、休閑、康養、體育、娛樂等綜合性消費需求的商圈。3.社區商圈。主要指位于社區內部或周邊,面向所在社區消費人群,滿足社區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便民服務消費需求的商圈。
城市群、都市圈商業體系,是以國家或地方規劃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為重點,調查城市群、都市圈商業體系建設發展情況。主要包括:1.城市群商業體系。依托城市群形成的商業體系。城市群主要指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兩個及以上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作為核心,依托發達的交通、通信等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形成的空間相對緊湊、經濟聯系緊密、一體化水平較高的城市集群區域。2.都市圈商業體系。依托都市圈形成的商業體系。都市圈主要指城市群內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輻射帶動功能強的大城市為中心,以核心城市的輻射距離為半徑,所形成的功能互補、分工合作、經濟聯系比較緊密的區域。
具體調查內容如下:
(一)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總體情況。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梳理本地城市商業體系發展情況,包括主要城市商圈建設情況和城市群、都市圈分布與發展情況(跨行政區域的城市群、都市圈由相關地區分別調查),總結近年來為推動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所做的工作、取得的經驗,分析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二)重點商圈發展情況。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對城市核心商圈和區域商圈進行重點調查,填寫《城市商圈發展情況調查表》。匯總形成核心商圈和區域商圈的分布與經營情況,填寫《城市商圈分布與經營情況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