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免去徐文海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據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徐文海,1965年9月生,曾任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交管局局長,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務,2016年任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近日已調任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
徐文海簡歷
徐文海,男,1965年9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學士、文學學士、管理學碩士,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9月至1989年6月,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年7月至1990年8月,在廣東省河源市埔前鎮埔前派出所工作;
1990年8月至2000年5月,任廣東省公安廳治安處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外語系公安外事專業脫產學習,獲文學學士學位;
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掛任副局長;
2000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廣東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處長;2005年3月至7月參加廣東省委黨校中青一班脫產學習;
2005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廣東省公安廳經偵處處長;
2007年4月至2012年5月,任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副廳級)
(其間: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在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局長(副廳職);
2014年6至2016年9月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6年9至2016年10月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深圳市政府黨組成員,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 廣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深圳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兼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2020年6月至今 湖北省政府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