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搖號新政”的征求意見稿出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教授、城市化委員會委員趙堅指出,北京汽車搖號新政應與“離婚年限”脫鉤,避免造成麻煩。
“搖號新政”提出,新增以家庭為單位的指標配置模式,“無車家庭”可以家庭為單位參與普通燃油小客車搖號,其中簽概率要明顯高于個人申請者,能夠優先獲得指標。新能源車號牌,每年也將有80%的指標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
對于離婚后再申請指標的要求,征求意見稿中有兩項條款進行了重點說明:1、《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4款:家庭申請人如離異,且離異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則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異應當滿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離異的除外。2、《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征求意見稿)第九條第5款: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的過程中,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家庭獲得指標后,所有家庭申請人十年內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申請配置指標。
趙堅指出,作為任何一項政策,全部照顧到也確實很困難,不可能面面俱到。因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能有更高的中簽率,這項政策制定的初衷一定是為了打擊那些“假結婚、假離婚”倒賣指標的人。能否以“無車家庭”身份申請,還是要與“離婚年限”脫鉤,避免給市民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來源:新京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