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開發商,總共罰款360萬,平均每家30萬,差不多就是10平米的面積,而罰款總額不夠在一線城市買一套地段好的房子。
根據國家發改委6月24日的介紹,價格主管部門日前對8個城市50多個在售樓盤開展明碼標價情況檢查,發現12家房地產企業違反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擬對這些公司依法分別處以2.5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363.5萬元。
發改委的這次“明碼標價”的價格檢查活動,是根據5月1日起實施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從國家發改委本次檢查的八個城市看,都是包括上海、廣州、杭州等房價較高或房價漲幅過快的省會城市,檢查了50個樓盤,12個出了問題,違法率在20%以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不乏一些業內知名企業。而處罰的金額,則更耐人尋味:12家開發商,總共罰款360萬,平均每家30萬,差不多就是10平米的面積,而罰款總額不夠在一線城市買一套地段好的房子。即使以本次罰得“最狠”的廣州市花都區獅嶺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萬虹花園”的70萬的罰單看,按照現有的辦法,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布房源并明碼標價的,價格主管部門對每套的最高罰款也只是區區的50萬,139套房子,按照最高罰款額累加,才60多萬,也就是20多平米房子的價格而已。
相對于房地產市場一貫的價格亂象和購房者的信息劣勢,通過明碼標價,一房一價的形式,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改變開發商的價格操縱和欺詐行為,也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改變購房者的信息不對稱狀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初衷即在于此。該規定要求的必須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不得標示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不得使用欺詐性、誤導性或者模糊性語言標價等規定如果執行到位,可以遏制開發商對價格信息的壟斷,還購房者的知情權,正因為如此,這種規范房地產價格秩序的行為一出臺就受到開發商的詬病,并在執行過程中受到種種抵制。
但令人遺憾的是,在目前的價格處罰制度體系下,這樣的規定如果沒有一定的違法成本做保障,對于財大氣粗的開發商而言無疑并不具有實質性的約束力。在違法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情況下,開發商寧可選擇價格違法獲取暴利,而不會遵守明碼標價的規定,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算術題。因此,即使這樣的規定有其積極意義,但在處罰如同鼓勵的情況下,既約束不了開發商,遑論維護價格秩序,最終是形同虛設的逗你玩的處罰游戲而已。
希望我國在一些價格違法的處罰方面,可以真的學學歐美等國的立法真諦,違法成本應該高于違法收益,這是法律存在的經濟學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