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改委新近下發的通知,為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各地相關投融資平臺公司可以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應優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只有在滿足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需求后,投融資平臺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用于當地其他項目的建設。
發改委通知還提出,從事或承擔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韓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