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達600多畝海防林全部被砍光,發生在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毀林事件經本報披露后(詳見本報5月11日六版),引起輿論關注。當地政府部門自稱砍伐海防林有手續,到底是怎樣的手續呢?
《法制日報》記者最近了解到,砍伐林木名為“更新”,實為企業項目征占用地。
被砍光的海防林位于蓬萊市和煙臺經濟開發區之間,分別屬于大季家街道辦事處沙窩孫家村、仲家村、山后陳家村,共計695畝,其中,沙窩孫家村就有600畝,主要是黑松、楊樹和刺槐。
“這片林地是上世紀50年代栽的刺槐,已到了衰老期,準備搞改造。”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海局副局長欒希生開門見山地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砍伐證也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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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的要求下,農林站拿來了3張《林木采伐許可證》。編號為2011采字第6號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顯示,采伐林種是防護林;采伐類型和采伐方式都是更新采伐;采伐面積是0.67公頃(約合10畝),采伐株數是978棵。
其余兩張《采伐許可證》的采伐林種也都是防護林,采伐類型和采伐方式都是更新采伐。其中,仲家村采伐面積是0.33公頃(約5畝)666棵,山后陳家村是0.13公頃(約2畝)276棵。
三張《采伐許可證》允許更新砍伐的樹木不到20畝,且只有1920棵。而實際砍伐到底是多少棵呢?
村民們估算有一百多萬棵(含成材和非成材林),大季家街道辦事處黨委副書記黃賢中坦言:“是農海局讓砍的,我們沒有清點!”
記者注意到,三張《林木采伐許可證》給出的更新期限是2011年8月31日。也就是說,采伐林木部門要在這個日期之前栽上新樹苗。
而在現場,大型挖掘機械早已將這塊丘陵林地整平,大量的沙石翻上來,幾十年來形成的有機土層早已蕩然無存。
一位70來歲的村民抓起一把沙子痛心地告訴記者,“這種沙子地種啥啥不活。原本這里也是鹽堿沙地,解放初期為了治理風沙、防御臺風海嘯,栽種了很多茬,才長成林子,治住了風沙。這塊林地可是我們的寶貝疙瘩。”
顯然,這塊林地早已喪失了林木更新的條件。記者將現場情況通報給了欒希生和農林站站長顧延明,希望他們能去現場實地察看,被當場拒絕。“我們都去看過了,不用去看!”
在記者的追問下,欒希生給出了解釋:這是國家發改委批的一個項目,占用了一部分海防林,一共是600多畝,省林業局有文件。
在記者的要求下,他們拿出了一張山東省林業局下發給煙臺萬華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華公司)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這份文件內容極其簡單:經審核,同意萬華公司搬遷項目建設征占用大季家街道辦事處山后陳家村、孫家村集體林地46.3424公頃(約695畝)。你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完有關建設用地后,需要砍伐林木的,要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手續。落款日期是2010年5月25日。
我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占用或者征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150畝)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核。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還特別規定,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進行非撫育或者非更新性質采伐的,不得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
山東省林業局出具的審核意見書明顯違反了《森林法實施條例》。到底這背后有什么隱情,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