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5 10:09:58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葉泉
據報道,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有戶人家共11人,短短15天時間先后結婚、離婚高達23次。而他們之間關系說起來都是親戚,小叔子和嫂子結婚離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結婚離婚,甚至還有和親家母結婚又離婚……支配這種婚姻神操作的背后原因,是城中村改造,這一家子想通過結婚、離婚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今這一家人因涉嫌詐騙罪,4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審。
近年來,“假離婚”“假結婚”現象日益突出,有的是為了在拆遷中獲得更多利益,有的是為了得到更多購房指標,有的是為了避稅,有的是為了一紙戶口。在這里,婚姻無異于利益交換的籌碼。雖然也有不少人因為這種輕率行為而付出沉重代價,但是依然有人對此趨之若鶩,以為找到了一條便捷的生財之道。
“假離婚”“假結婚”看似輕松,但事實上有很大的法律風險。
首先是可能弄假成真。因為在法律上根本沒有“假離婚”“假結婚”一說,只要是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的結婚、離婚行為都是真的,都會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而且權利義務關系也會隨之改變。所以,假的經過法律確認就會變成真的,再后悔也來不及了。
其次是有關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假離婚”“假結婚”都有目的,所以很多人在辦理手續之前,會自以為聰明地與對方簽一個協議,以確保不會弄假成真。然而,合同也好,協議也罷,其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是必須合法。“假離婚”“假結婚”本身不合法,違法的協議無效。因此,一旦雙方發生糾紛,協議就是一紙空文,什么用也沒有。
最后是可能涉嫌詐騙。就像本文開頭這一家11口人,拿婚姻當兒戲,結婚、離婚一通神操作,讓辦案的民警們都嘆為觀止,禁不住感嘆“連劇本都不敢這么寫!”這就過分了,詐騙拆遷款的目的太明目張膽,不追究法律責任,有失法律的尊嚴。
“假離婚”“假結婚”看似是對婚姻的不尊重,實際上是對法律的褻瀆,因為每一起婚姻背后都有一系列復雜的法律關系。根據婚姻法,法律保護婚姻家庭,同時也為家庭成員設定了權利義務,只有家庭成員才能享受相關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義務。法律的嚴肅性決定了婚姻的嚴肅性。
“假離婚”“假結婚”神操作背后是不能承受的法律后果之重。這個案子告訴我們,引導民眾尊重婚姻,杜絕“假離婚”“假結婚”,也是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