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被“雙開”似乎并不讓人意外。
國土系統成為高危行業已是業內共識。在李元之前,已有上海原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殷國元和原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社長劉允洲落馬。
但這三個人的滑鐵盧卻有幾分相似。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三人既為同鄉,又為同僚,交往甚密,李元被“雙開”系牽涉到劉允洲案,而劉的案情也與上海殷國元案有一定的相似性。
更讓人深思的是,上述三位土地高官均是在退休后出事。國土系統高官退休后利用熟諳的權力網進行暗渡陳倉的土地交易,操作手法也更為隱蔽。此次李元落馬,揭開了退休后的“土地爺”內部交易的冰山一角。
“雙開”與“雙規”
據媒體報道,原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元被宣布“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隨著這一消息公布,也意味著長達半年多,針對李元的調查告一段落。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監察部駐國土資源部監察局等機構,此前已經在國土資源部干部會議上,宣布過對李元事件的調查。
國土資源部一位副司級干部向記者表示,此事已經告一段落,對于李元的事情,也就是“雙開”了,目前看,尚不會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責任。原因是李元本人僅是牽扯到別的案件當中。
2008年2月份,李元從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職位上退休。而李元所牽涉的事情,已經是其退休以后的行為,不是職位行為;除此以外,其牽涉的事情暫定性為“違紀”。
即便如此,將一名退休3年之久、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任副主任的高級干部,在其64歲之時進行“雙開”處理,可見李元牽涉其中的主案并不簡單。
李元的簡歷顯示,其1994年就在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工作,是國土資源部組建時期的元老。從1998年開始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而這個副部長一直干了10年。
記者曾在李元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期間采訪過他,是時其分管土地工作,也兼任國家土地督察副總督察。而當時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剛剛建立,很多派駐機構僅僅是一個牌子,人馬不齊。
在當時的一次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很多國土督察局長們反映地方政府抵觸情緒大,執法難度大時,李元就強力要求各地政府要配合國家土地督察工作,對于保守耕地的任務不能懈怠。
很多國土資源系統的干部都反映李元為人正直、在工作上比較勤懇。2008年3月,李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等幾位副部長一起,到全國政協任職。
然而,李元并沒有沉寂下來。其組織的綠色礦山和可持續礦產資源等調研考察活動,在全國政協影響比較大,一度成為政協工作的焦點。
但是,在頻繁而積極的調研活動當中,李元與很多礦產企業的關系也很密切,不過,此時李元已經卸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職務,其與企業關系密切是否合法合理,在不同的人心中有不同的評判。
2011年2月,原中國國土資源報社長、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劉允洲被“雙規”。隨后,李元開始被調查,并且需要每周向紀檢組“報到一次”。
“雙開”的消息,對于外界來說,是一個新聞的噱頭,但是對于李元來說,卻意味著其結束了長達半年多的調查,可以暫時解脫了,雖然此時說起李元這個名字,多了不光彩的“雙開”兩個字。
相對于李元的“雙開”來說,劉允洲的“雙規”則顯得沉重得多。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2011年3月份正式宣布對劉允洲“雙規”,而其2010年上半年就開始被“調查”。當時,國土資源部先后發生了辦公廳副主任呂國平、全國土地二調辦副主任溫明炬、地籍司監測統計處處長沙志剛案等。
劉允洲案被立案調查較晚,但是其案件性質可能不比上述三位國土部官員輕,至今仍在調查當中。
據媒體報道,劉允洲因涉嫌運作土地整理資金2000多萬元給浙江某企業,并且違規為某地政府上下打點關系,獲取利益。
上述知情人士說,劉允洲案詳細情況已經在內部通報過,其主要問題仍然是“腐敗”。其在退休之后,依然利用其在國土資源部上下熟悉的人脈關系,幫助一些企業和政府跑辦關系,從中獲取好處。
一位與國土資源報社有業務關系的公司人士介紹,劉為人比較謙和,不拒絕和一些企業往來,很有生意頭腦,往往就是這些具有商業頭腦的官員或事業單位領導人,其經濟上問題比較多,因為很多時候他們自己并不認為自己在違法。
“退休力”
李元和劉允洲都是因為在退休后,在和一些企業或機構來往時,或多或少涉及到了與其原來工作單位國土部門有關系,而被紀檢機構調查。
與他們情況相似的是,原上海房屋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長殷國元案。
在殷國元案的內容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其在退休以后到上海土地學會任副會長,看似已經離權力很遠了,但其積極為一些房地產企業運作國土局的關系,幫助開發商違法辦理土地事項,從中獲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李元、劉允洲和殷國元都是上海人,而且三人年齡相近:殷國元現年67歲、李元64歲、劉允洲63歲。
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在李元任副部長期間,其跟殷國元也很熟悉,因為兩個人都是上海同鄉,而且又都是“老土地干部”,對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問題又有相同的看法。
同樣,在國土資源部系統內,李元與劉允洲關系熟稔,也是上下皆知的事情,這也是劉允洲出事后,李元立即被調查的原因。
由于殷國元案在2008年時就已經宣判,其與劉允洲案牽涉可能性不大。但是上述三者問題的共同特點都是退休以后再出事,這從側面再次證實了土地行業是官員出問題較多的領域。
上述與國土資源報有業務關系的公司負責人表示,對于劉允洲問題的界定,其實一直是存在爭議的。首先其是退休以后,利用其私人關系在運作一些事情,如果其牽涉到官員腐敗問題的掮客等問題,似乎應該先查處上游的官員。
其次是,中國國土資源報社是事業單位,需要自收自支,廣告和創收業務自然是社長最大的工作任務。劉允洲任職中國國土資源報社社長期間,每次出差,地方政府都以正司級待遇接待,主要原因就是在地方政府心中,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和國土資源部壓根就是一家的。
而這個問題在很多部委都存在。目前,每個部委都下屬一報一刊,而這樣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如果不具有很好的商業思維,是難以運作好單位效益的,這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浪費或低效運行;如果具有很好的商業思維,其到底是在給個人謀利益還是為事業單位謀生存發展的道路,有時難以界定。
事業單位改革沒有完成,而造成了權力尋租空間漏洞,由此造成的問題,遠非劉允洲案所涉及的問題那么簡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市場咨詢公司總經理對記者坦言,隨著房地產市場火爆,土地市場的掮客市場也很火。一般來說,介紹一宗土地買賣成功,中介者可以收取幾百萬元的好處費。
土地掮客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就是提供信息咨詢和已出讓土地買賣的“土地販子”們,一般“都不靠譜”;另一類就是從各地國土部門退休的官員,其舊部下屬多數為掌權者,而其身份和地位也便于從中斡旋很多事情,例如土地性質變更、“招拍掛”出讓方式改為協議出讓等。
后者更被開發商看重,殷國元退休以后,就曾被很多家開發商報價年薪上百萬元去“挖”。
而上述這種“高級土地掮客”,多數是地方土地部門退休或者辭職下海的官員。而涉及到國土資源部,由于其并沒有直接出讓土地的權力,官員出現問題,都是因為更高層面的問題,并不是“掮客”這個概念。
不過,李元、劉允洲和殷國元三位高級土地官員的問題,再度說明了土地官員出問題,并非只在其在職期間,對于土地官員退休后如何與涉及土地管理等方面事情保持距離,紀檢部門應該有新的研究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