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正式實施,首日開出責令整改通知書177份,4名個人被開出垃圾分類罰單。上海先行,北京、廣州、杭州等城市也開始躍躍欲試,地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時代即將來臨。
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看似簡單的四種分類真要做起來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兒。有網友曾列出幾種廚余垃圾一下子讓網友直呼“頭大”:豬骨頭、螃蟹殼、雞骨頭、小龍蝦殼怎么分?也許翻看答案才能知道:前兩種是干垃圾,后兩種是濕垃圾。
我國的垃圾分類為什么主要是分這四類?居民分類投放之后這些垃圾又是如何處置?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垃圾分類標準如何?針對這一系列問題,《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專訪了常年從事垃圾分類研究的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劉建國。他介紹,中國的廚余垃圾分類比較精細,比如干濕垃圾并非以含水來區分,能較好降解的就屬于濕垃圾,難以降解的歸屬干垃圾。
垃圾分類最終必然走向強制化
NBD:7月1日起上海正式實施的垃圾強制分類備受關注,您覺得上海垃圾分類有哪些特點?
劉建國:其實上海不是第一個做垃圾分類的城市,之前全國好幾個城市都曾出臺垃圾分類相關的專門法規條例。這次上海垃圾分類采取了強制性的要求,表述也比較明確,所以大家對它的關注度比較高。實際上,垃圾分類最終走向強制是一個必須的過程。
我覺得上海的垃圾分類方案有幾個特點:第一,它強調全過程的分類、減量,過去我們可能更多強調居民要去做好分類,然后可能擺一些分類的垃圾桶就行。但這次強調從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全過程都要嚴格做好分類,這樣就構建了一個體系。第二,它的責任主體邊界、相應的職責劃分都比較清晰。從分類來講,它是一個環環相扣的鏈條,也是一個分工合作的責任體系,所以在當中作為垃圾產生者的居民、作為垃圾處理者的企業、作為垃圾管理者的政府,要各負其責。只有大家都盡到自己的責任,垃圾分類才能做下去。只片面強調某一方面的責任,其實是做不下去的,時間也證明了這一點。第三,強調了強制力和約束力,比如: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要罰款,不分類不處置等。通過這樣一些方式逼迫在環節當中的各個主體,去盡到自己的責任。
另外,它強調了政府統籌、部門的聯動,建立協同推進的制度。過去做垃圾分類的時候,常常是把責任壓在某一個部門身上,但部門的權限非常有限,難以調動那么多資源去推動如此復雜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政府主要的領導親自去抓,建立多個相關部門協作的機制,推進的阻力就會小一些,力度就會大一些,進度也會快一些。
四大分類標準符合中國實際
NBD:上海要求生活垃圾分四大類,與發達國家相比,只做四種分類是否足夠?
劉建國:我覺得足夠了。在這個階段能把這四類做好,已經完全能夠滿足目前的基本要求,分類一定要由易到難,由簡到繁地去推動。
國際上大體上也是這樣的一個分類方法,雖然各個國家分類的標準和方法不太一樣,但大體上肯定是要把有害的、有用的垃圾分出來,然后其他垃圾進入到規范的處理設施當中。
當然我們的垃圾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廚余垃圾占比比較高,對后端的處理系統干擾比較大,所以要把它單獨區分出來。這樣就把有害的、有用的、有干擾的東西分出來,自然就變成了四類。我覺得如果能把這四類分清楚,就已經是相當不錯的一個成績了。
要說分得細還是粗,取決于后端的目標是什么。比如日本,大家都說它分得細,其實它是粗中有細、細中有粗——大的方面它是比較粗的,就是按照可燃與不可燃區分,在這個之外,主要是對于資源垃圾也就對應我們的可回收物這一塊分得非常細致。
為什么要分得這么細致?因為分得越細,品質越高,有利于它的出口,最后出口到發展中國家,以成本最低、效益最大的方式解決垃圾處理的問題。
現在也要考慮,像日本一樣分得那么細,是否有這個必要,如果后端有相應的出路,當然可以去做得細些。但如果目前我們沒有這些相應的設施,也找不到特別的出路,暫時就沒有必要分得那么細。
所以當前最重要的是讓大家都能參與到垃圾分類中來,然后慢慢去養成習慣,在此基礎上,再一步一步提高要求,不能一下子就定一個太高的標準,那樣既做不到也沒必要,而且各種成本也會增加。
干濕垃圾分類不應走極端
NBD:很多人在討論上海模式可能會成為其他城市效仿的主流模式,當前來看,采取這四種分類標準是否合理呢?
劉建國: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只是在這當中也有一個度。
比如有害垃圾,我們明確必須要區分出來。因為它的量不大,危害性又比較大,這一類必須要列入強制分類的類別當中。另一類就是可回收物,相對來講可能資源的價值要高一些。現在市場也有一個回收利用系統,能讓它納入到規范管理當中,相對比較容易做到。
矛盾最大的是廚余垃圾,濕垃圾到底分還是不分,我認為肯定要分,因為我們的垃圾處理設施在后端,后端的污染比較重,效率相對比較低,廚余垃圾含量過高是一個主要原因。
所以我們要想對廚余垃圾有所作為,前端必須要采取干濕分離的措施。但分出來多少,我覺得這個是有講究的,值得去思考,并不是說干濕要完全分離,分出來一部分品質比較好的濕垃圾,能夠得到很好的處理和利用。剩余的其他垃圾就是干垃圾,完全能滿足后端垃圾處理設施的處理和利用要求。
干垃圾或者其他垃圾,要么焚燒要么填埋,當中夾雜一些廚余垃圾,甚至是一些可回收垃圾問題也不大,不要指望我們的干垃圾當中沒有可回收、廚余垃圾,這在任何國家都做不到。現在如果把這個定得太死、太剛性,會人為地加大垃圾分類的難度,這沒有必要。
所以歸根結底一句話:干濕肯定要分,但要適度,不是分得越徹底越好,這里面有一個度的把握,我認為是比較難的。比如外賣的餐盒、塑料袋等,其實現階段沒有太大意義去把它分出來,我認為可以就混到干垃圾當中,最后進入垃圾焚燒發電廠,以能量的形式回收,這是最經濟最高效最徹底的利用,現在沒有哪一種能夠比之更經濟、高效、環保。
NBD:最近很多網友說上海人快被“逼瘋”了,原因就在于是干濕垃圾分起來難度大,比如:豬肉骨頭是干垃圾,雞的骨頭是濕垃圾,螃蟹殼是干垃圾,小龍蝦殼是濕垃圾。這樣的干濕垃圾到底應該如何分呢?
劉建國:我認為這屬于過度炒作,會人為地增加我們分類的難度。
比如豬骨頭、雞骨頭、螃蟹殼、小龍蝦殼等到底屬于什么垃圾?這些不清楚的可以都當作干垃圾,我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雞骨頭把它放進干垃圾里有什么問題呢?放到濕垃圾當中又能增加多少效益呢?
干垃圾本來就是進焚燒廠的,因此大骨頭小骨頭沒有太大區別,小骨頭進到厭氧發酵的處理廠,也不會額外取得多大的效益。我覺得要反對教條主義、形式主義,否則可能挫傷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在這個階段,我覺得不清楚是什么垃圾的,可以按照干垃圾來對待,沒有必要斤斤計較。
我們應該優先保證的就是:有害垃圾真的是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就真的是可回收,濕垃圾就真的是濕垃圾,而對干垃圾來說,當中可以摻雜一些濕垃圾和可回收物。在目前這個階段沒有必要去給自己設置過多的障礙。
讓分類后的垃圾“各得其所”
NBD:對居民來說,很多人都關心垃圾分類之后會如何進行處理。
劉建國:居民應該要了解垃圾分類后到什么地方去了,這有很重要的意義。
在分類以后的處置階段,有害垃圾會進入城市或者區域的危險廢物處理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可回收物進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系統,比如廢紙可能進入造紙廠,再把它做成紙漿,我國造紙行業原料百分之七八十來自回收的廢紙。
有的可回收物附加值可能比較低,沒有人回收,市場的機制失靈了,這就需要政府在當中要通盤考慮環境、經濟、社會等因素,評估進入垃圾處理系統或進入回收利用渠道,哪個成本更合算。比如玻璃瓶、大件家具等,這些垃圾可能需要提供一定的政府補貼,然后才能進入到回收利用的渠道當中。
干濕垃圾并不是以含水率高還是含水率低來區分,而是以能不能生物降解來劃分的。濕垃圾進入到生物處理的設施當中,過去最常規的是耗氧的發酵,轉化成肥料,回到土地當中去,能夠替代一部分的化肥。
另一種是通過厭氧發酵的方式,降解的有機物可以轉化為沼氣,在一些地方可以作為能源使用。厭氧發酵以后,還產生大量的沼渣、沼液,還需要進一步去利用,最終希望它真正能回到土地當中去,這才是把它分出來的真實目的。
其他剩下的就是干垃圾或者其他垃圾,最理想的就是進入焚燒發電廠,焚燒發電,之后剩下一點惰性的、穩定的殘渣,爐渣具備一定的利用價值,用于一些低端的建材;煙氣凈化以后飛灰是危險廢物,必須要得到安全的處置,但是它的量已經非常小。
所以比較理想的一個分類處理系統,就是要讓各類垃圾各得其所。
短期內垃圾分類會帶來成本上升
NBD:您提的最多的就是價值和成本,大家也比較關心垃圾分類到底有多大價值,對此您怎么看待?
劉建國:垃圾分類后的整體成本一定是上升的,因為需要建更多的設施,管理成本也會增加,需要讓居民做到源頭分類投放,當中各種社會成本、經濟成本也更高。而且分類處理像有機垃圾,通過生物處理,要嚴格做到排放達標,需要現代化的設施,成本也是不低的。最終肯定比混合垃圾去處理的成本要高。
這里還涉及一個過程:初期成本會上升得比較快,但經過比較長時間的磨合以后,就會形成一個良性的系統,前端分類投放參與率更高,準確性也提高,這一塊的成本就能降下來,而且分類后的垃圾品質得到提升,后端再作處理的成本也可以降低。
良性循環的系統形成以后,整體的成本會緩慢地下降。但千萬不要指望垃圾分類以后成本會下降很多。我們去各個地方調研,發現現在分類做得好的地方,成本一定會上升,這是必然要經過的一個階段,只是我們要讓它合理化。
希望通過分類短期內能降低多少垃圾處理成本,這是不現實的。發達國家垃圾分類以后,表面上看成本實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這往往是建立在可回收垃圾向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基礎上,通過出口、轉嫁,其實是把處理成本轉嫁到其他國家。
所以,真正出現成本的降低是進入比較理想的狀態之后,整體的成本會有所下降,但至少在我們目前推動的這個階段,短時間內成本一定是上升而不是下降。
NBD:垃圾分類是需要花錢的,是不是說垃圾分類最先推的應該是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地區呢?
劉建國:從世界范圍來看,垃圾分類做得好的,無一例外都是發達國家。
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決定了垃圾分類的進度和成效。所以,只有有了足夠的經濟實力,去推動垃圾分類才會見效,越發達的國家做得越好。
我們國家也會是這樣。過去我們推為什么不那么成功,是因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沒達到那個階段,很多設施建設、監督管理方面的投入不夠。現在社會發展階段已經有能力去做這件事了,所以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重點放在可回收物分類
NBD:發達國家垃圾分類情況如何呢,比如日本垃圾分類的分類標準和分類情況如何?
劉建國:日本大的方面垃圾分四大類:一類叫資源垃圾,相當于我們的可回收物;一類叫大件垃圾,比如家具、床墊、電子電器等一些產品;然后其他兩類,一類叫可燃垃圾,一類叫不可燃垃圾。可燃垃圾是有機垃圾,不可燃垃圾主要就是無機的一些殘渣。日本后端的垃圾處理方式80%是焚燒,所以分類主要就是以是否適合進焚燒廠為原則,去加以區分。
大件垃圾要預約上門回收,日本的標準比我們嚴得多,要按照一定的長度、體積,超過標準不能隨便投放,必須要預約好,然后要付費買相應的收運的票,然后才有人來把這些東西拉走。
日本對資源垃圾分類要求非常苛刻。比如一個牛奶盒,如果還有殘存一定要倒掉,然后按照一定的方法剪開,再擦洗干凈、摞好、捆好,然后要放在一個固定的地方,有人定期回收;礦泉水瓶中的瓶蓋、瓶身、標簽是三類不同的垃圾,必須把它們分開投放到不同的收集容器當中,玻璃瓶子按照不同的顏色分開。
日本垃圾分類的目標很清晰,只有前端分好了后端才能找到處理、利用的渠道,最主要的還是方便出口。日本垃圾處理的后端主要的就是焚燒,沒有太多的生物處理設施。日本的垃圾分類給我們國家一個很好的啟發,廚余垃圾肯定是要作為一個重點去分類,但過猶不及。如果做得太過,結果就可能是把一堆垃圾分成兩堆,最后哪個都處理不好。
NBD:從廚余垃圾分類來看,日本實際上分得沒有我們這么細嗎?
劉建國:對!日本不需要對廚余垃圾分類,但要求在家里把廚余垃圾的水瀝干凈,因為日本的廚余垃圾不是天天收集,一周可能只來收兩次,這些東西容易腐爛,所以有的家庭會用干燥機,把水脫一脫,甚至還要在冰箱的最下面一層把它冷凍、儲藏,到收的時候再拿出去。日本沒有要求把廚余垃圾分出來,是基于它后端的垃圾處理系統。其實歐洲國家也是分干濕垃圾,但分出來的比例非常低,主要的途徑還是進焚燒廠。大家不要指望我們國家現在一定要分出多少不同類型的垃圾。肯定要去鼓勵大家去分類,這沒有問題,但不能有一個不切合實際的目標。
NBD:美國、歐洲這些國家,他們在垃圾分類上做的有哪些特色?
劉建國:美國我認為其實沒有太成功的經驗可以講。美國是上世紀90年代到本世紀以來,才有垃圾分類的一些做法,目標也是哪些東西能賣錢,就把哪些東西分出來,分出來的垃圾再出口到發展中國家,其他的垃圾要么進填埋場,要么進焚燒廠,主要以填埋為主。
美國有的地方當然也對有機垃圾進行專門分類,各個州各個城市獨立性比較強,所以要求的很多東西也都不一樣。整體上來講,美國其實在這些方面做得比較一般。
歐洲垃圾分類的要求比較嚴,跟日本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德國、法國等,都要求把有機垃圾單獨分出來,因為歐洲是有機垃圾生物處理最流行的地方。但在德國大概也只有2/3的地方要求把有機垃圾分出來。不過,有機垃圾分類的效果可能并沒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好,真正進入到生物處理當中的量也是比較有限的。
利用懲罰措施倒逼垃圾分類
NBD:推進垃圾分類,除了前端的分類標準之外,更多還要強調措施,包括懲罰的措施、鼓勵的措施。您怎么看待垃圾分類中的“胡蘿卜”和“大棒”?
劉建國:發達國家在推廣垃圾分類的初期,主要是把“胡蘿卜”作為一種宣傳教育,引起大家的關注,讓大家積極去參與。但真正要實施主要還是靠“大棒”,就是法定的責任必須要去履行,如果做不到,罰款的額度較大,甚至還要坐牢。這需要有一個過程,文化氛圍也特別重要。
上海推進垃圾強制分類,有非常積極的意義,讓大家短時間內高度關注這些事情,大家的意識得到空前的提高,對分類知識的掌握也很快豐富起來。應該首先形成一種文化的氛圍,然后慢慢在執法中再去摸索一些經驗。
總的來講立法是容易的,但是執法很難,執法尺度、精準性等最后都可能影響它的實際成效。
NBD:您剛才說到立法,固廢法修訂草案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特地把垃圾分類放進去了,不按要求分類的話,個人將面臨200元以下的罰款,這個尺度您覺得大嗎?
劉建國:我覺得這個尺度應該不算大,具體的處罰額度是其次,主要是起到一種震懾的作用,促進大家去守法。
與日本、歐洲和美國相比,中國違反垃圾分類處罰的力度較低。國際上比較重的處罰是要坐牢的。比如日本抓到沒有按照要求去分類的個人,一旦證據確鑿且屢教不改,罰款折合成人民幣有可能達到幾十萬元,而且如果違反刑法還將被判刑。
NBD:經濟杠桿在垃圾分類中的作用不可忽視,您對垃圾處理費改革有什么建議呢?
劉建國:我們國家垃圾處理費多數地區并沒有收繳,居民繳納的垃圾處理費其實只是給物業交的小區清掃保潔的費用。而從發達國家執行垃圾分類的經驗來看,收費制度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制度。
當然,對于收繳垃圾處理費,法律界也有不同的認識,有人認為現在我們費太多,比如我們交的一些稅當中可能就包含了垃圾處理費。但從國際的情況來看,這是兩回事,因為你是垃圾的產生者,就要履行責任,繳費是履行責任的一個方式。
有些地區征收垃圾處理費推行的是垃圾費隨袋征收,這是比較有效的一個制度,即買垃圾袋只能從政府購買合法的垃圾袋,垃圾只能用規定的垃圾袋裝,通過收取袋子的費用收繳垃圾處理費。
我覺得這也是未來收取垃圾處理費可以考慮的一個方向,但到底怎么去收、收多少等,可能相關的部門還得好好去研討。有的地區也是按定額收的,因為要差異化去征收,需要比較精巧的制度設計,以及一些嚴格的監管、考核等,也要付出制度成本。
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做法,具體采取何種方式要看居民對差異化收費敏感不敏感,也要看差異化之后的收繳成本。但我個人還是比較支持將來差異化收費,這是一個比較有效的經濟杠桿。